這個題目是有感而發的,因為最近我曾被迫再寫一文,題為「今日的亞割事件」。亞割是什麼意思呢?根據【舊約】約書亞記七章 26節的小字註明「亞割就是連累的意思。」
今日的亞割事件,就是指十字園事件。我們從【舊約】約書亞記七章裡面可以很清楚地看見罪連累的事件、神的公義和聖潔以及當時的指導者處理此問題魄力的可欽。所以這事有再提出來研討的必要。
亞割事件的發生是因亞干的貪心而起。我們先看約書亞記六章17~19節:「這城和其中所有的,都要在耶和華面前毀滅。只有妓女喇合與她家中所有的可以存留,因為她隱藏了我們所打發的使者。至於你們務要謹慎,不可取那當滅的物。恐怕你們取了那當滅的物就連累以色列全營,使全營受咒詛。惟有金子、銀子和銅鐵的器皿都要歸耶和華為聖,必入耶和華的庫中。」
言是約書亞奉命先警告以色列人的話。在這些話中最可怕的就是「一人連累全營」,一人貪心,以色列全營都受咒詛。這啟示我們,選民─教會的一體性。
所以教會中的不肖害群之馬一己之惡行必會連累整個教會。我們不可縱容他,倒要勸他認罪悔改。如果他硬着心不接受勸告,仍然我行我素,甚或變本加厲,我們雖不能如舊約時代約書亞處置亞干一樣,下令群眾以石頭打死他,也當照保羅的指示的辦法去行。
保羅在哥林多前書五章11節,13節說到「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設或我們不敢照字面上的話做,把他從有形的教會── 神的家裡趕出去,至少也要把他從無形的教會─靈內的團契趕出去,就是在我們的心目中不再有這樣一位弟兄存在。
也許有人聽我說這話,心裡大感不安,以為這鳥止是與基督的愛相背嗎?我希望大家不要把聖經裡所記 神的愛斷章取義,我現在就以最淺顯的事例來說明。
比方說,在某人身體上發現一顆小豆大的硬塊,經檢驗結果證實為癌症。難道他為了愛惜這屬於他的肉而捨不得割除嗎?他寧願犧牲性命以保全那致命的小東西嗎?相信世上沒有一個那麼愚昧的人。
話又說回來,約書亞雖然諄諄告誡,嚴禁貪心,以免累及全營,可是這事還是發生了。約書亞記七章1.節說:「以色列人在當滅的物上犯了罪,因為猶大友派中謝拉的曾孫,撒底的孫子,迦米的兒子亞干,取了當滅的物,耶和華的怒氣就向以色列人發作。
請注意,耶和華的怒氣不是向亞干發作,而是向以色列人發作。 神不直接處罰亞干, 神要以色列人來處罰亞干,這樣才可以表示他們全民痛恨亞干所犯的罪──貪心。
謝至感遺憾的是有不少同工和信徒,對十字園事件置諸度外,且批評我們(尤其我)多管閒事,不顧大體,把家醜外揚。他們的說法是民族路教會的貪心固然不對,但可讓 神視自去對付他,不需要人插手。
他們所引的聖經為羅馬書十二章19節:「親受的弟兄,不要自己伸冤。寧可讓步,聽憑主怒。因為經上記着,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他們將此經文引用到十字園事件來以圖推卸罪責,真是大錯特錯了。
如果約書亞也使用這一套,不知要多害死幾十、幾百、幾千或更多的以色列人,而不僅是三十六人了。幸而他是個有 神忌邪的心的好領袖,他不是不問是非,只求息事寧人的「好好」領袖。
當約書亞看見以色列人敗在艾城的人面前並陣亡卅六人時,約書亞記七章6.節記載:「約書亞便撕裂衣服,他和以色列的長老把灰塵撒在頭上,在耶和華的約櫃前俯伏在地,直到晚上。」這種悲傷的慘狀不是受寶貝亞干的連累嗎?
約書亞向 神的哀嘆,記在約書亞記七章 7~ 9節。他極其不解,為何攻打小小的艾城會如此慘敗。神就告訴他說:「以色列人犯了罪,違背了我所吩咐他們的約,取了當滅的物。又偷竊,又行詭詐,又把那當滅的放在他們的家具裡。」(約書亞記七章11節)
神不明明告訴約書亞是誰犯罪,為要讓他發揮作領袖的才智與氣魄。所以身為教會的指導者(中會或總會皆然),萬不可畏首畏尾,以斷定是非曲直會得罪某人或某教會為藉口而推卸責任,讓問題一直拖下去,使亞割事件的慘禍再度重演。
十字園事件,已經為成今日的亞割事件了。它的連累既深且鉅。耗費的時間金錢且不說,它更傷害了教會的感情、毀壞了教會的見證,又叫上主聖名受羞辱。它不但連累活人,如今竟連累到死人的身上了(參看「今日的亞割事件一文」)。
神的兒女啊,罪是犯不得的。因為它的後果、它的連累至為廣大深遠。解決之辦法並非沒有,只看教會上上下下有無決心割除致死之罪癌。如果拿不出決心,只希望聽其自然,讓時間沖淡問題而不了了之,是會適得其反的。諱疾忌醫,並不是真正的健康,反只要將小病變成不治之症,悔之晚矣!
但願犯罪的人,萬不可像【舊約】申命記廿九章19節所載:「聽見這咒詛的話,心裡仍是自誇,說我雖行事心裡頑梗、連累眾人,卻還是平安。」
.............. 公義的信息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4年 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4年 元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