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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祖父做牧師、父親當長老,都不如自己信仰(或信用)好。       ........呂春長牧師 

23. 為道要勇敢

香港「為道」雙月刊是一本神學穩固、信仰純正、立論公平的宗教月刊。主編是龍靈光牧師,他的文章不但立論公正,且有獨到之見地,能言人之所不敢言,而且筆調輕鬆幽默,讀後令人拍案叫絕。

「為道」的前身是「恩典月報」,在大陸發行。大陸變色之後,曾苦撐幾年,終於無以為繼。後來在香港復刊,因時異境遷,乃改名「為道」,迄今已有廿五年了。

起名「為道」之故乃牧師偶然想起兩節經文,就是【新約】提摩太前書六章12節:「你要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持定永生......」【新約】猶大書 3.節:「要為從前一次交付聖徒的真道,竭力的爭辯。」

「為道」雙月刊每期除封面封底的書畫電版外,裡面全都是白紙黑字,因此有些人認為它太枯燥一點。可是「為道」主要是供有屬靈胃口的讀者閱讀的,他們是用飯(乾糧)而不再喝奶的基督徒(靈性成熟,參看【新約】希伯來書五章12~14)。在他們看來,無關緊要的瓜子、糖果是可有可無的。

既然「為道」是「為真道打那美好的仗」和「為真道竭力的爭辯」,所以有什麼仗可打之時,他們就打,什麼可辯之處,他們就辯。它常常刊出我想寫卻因文筆拙劣而寫不出來的好文章。

所謂好文章,就是為道打勝仗。把一些似是而非的信仰觀點和主張,反駁得清潔溜溜(片甲不留)。對頗有名氣的大牧師或教界名人的錯誤,它也不徇情面,例如對寇世遠、劉翼凌、林語堂、章力生 ....... 等它都會曾予坦白評論。

大多數的基督徒或自以為屬靈的傳道人都以為辯論是世俗、血氣之產物。所以一遇有人提出辯論之主張,他們一概拒斥、鄙視之。他們總以為屬靈之人沒有什麼可辯之處,並說辯論有失斯文,有失面子;溫文持重,方合屬靈的體統。他們實在誤解聖經了。

許多人只知明哲保身,卻不敢為真理挺身。他們看人情面子比  神的道更重要。神教訓我們不要為言語爭辯【新約】提摩太後書二章14節),但並沒有教訓我們不要為真道爭辯。不然的話,試問怎樣解釋【新約】猶大書第 3節呢?

聖經不但教我們要爭辯,而且還要竭力的爭辯。主  耶穌痛責法利賽人的罪惡,淋漓盡致,祂就是為道而爭辯。保羅一連三個安息日進入猶太人的會堂,本着聖經,與他們爭論,他也是為道爭辯的。歷代教會裡的前賢先烈為道站立,為道受苦,甚至為道犧牲性命,他們也都是為道打那美好的仗。

也有不少人誤解聖經說的「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新約】羅馬書十二章18節)的意義。盡力與人和睦當然不錯,可是我們總不能因求和睦而對一切使真理受損、良心不安的事都緘口不言呀!

從前朝廷裡沒有一個閉口的忠臣,在國會裡沒有一個閉口的忠心議員。同理。教會也應該沒有一個閉口的忠心牧師和長執。

有誰願意無端惹人反感呢?不過為了責任所在,有時不能不說罷了,例如我對十字園事件的態度就是如此。我曾以聖經的道理鼓勵人奉獻,明明知道它的由來和創設的目的。

如今眼看一些貧窮的奉獻者死無葬身之地,分文未獻的人反倒霸佔圖利。教會這樣暗無天日,作為  神僕人的先知能閉口不言麼?人死了,不能講話,就沒有責任。活人良心死了不講話,  神必審判。【舊約】以西結書卅三章7.~9.節:

「人子阿,我照樣立你作以色列家守望的人,所以你要聽我口中的話,替我警戒他們。我對惡人說,惡人哪,你必要死。你以西結若不開口警戒惡人,使他們離開所行的道,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血)。倘若你警戒惡人轉離所行的道,他仍不轉離,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

耶穌的柔和謙卑可作我們的榜樣,但祂並不因為要盡力與法利賽人和睦,而不指責他們的罪惡。【新約】提多書三章2.節 保羅教我們不要毀謗,不要爭競,總要和平,向眾人大顯溫柔。可是他不要我們溫柔到對違背真理的言論與行為,都三緘其口如啞巴狗一樣。

當然我們不可毀謗,不可爭競。就如對十字園事件我們絕對就事論事,聲討不法,為真理正義而奮鬥。我們決不是毀謗與爭競。

凡是人總要有人情味,可是不該把人情放在  神的真理之中。王明道先生是連日本憲警都懼怕他敬服他的傳道人。他忠心耿耿,為天國事工而盡力,在他的教會裡,他是不為人情面子留餘地的,讀他的「五十年來」一書者,莫不為此大受感動。

「與人和睦」應該是雙方面都要追求的,不能老是歸咎於一方。如果犯了錯誤的人,不但不接受別人的勸戒忠告,反而責怪人指出他的錯誤,甚至反目成讎。試問不知睦的責任在那一方?以十字園事件為例,是指出某教會霸佔土地的牧師破壞和睦,還是霸佔了土地拒不交還且不認錯的教會破壞和睦呢?

保羅指出彼得的錯誤(參看【新約】加拉太書二章11~14節)彼得心悅而接納了。後來還在【新約】彼得後書三章15節推崇  保羅說:「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着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這是追求和睦的榜樣。總不能說保羅應該向彼得道歉,並附和他的錯誤,不顧是非黑白,才算是追求和睦吧!

龍靈光牧師說:「許多人佩服我所辦的「為道」,但經責我的詞鋒太利。其實有什麼忠言不是逆耳的呢?有什麼良藥不是苦口的呢?有什麼辯道和指責罪惡的言語是嬌累柔媚的呢?」

道不辯不明,詞不利不達,罪不指不知,責不嚴不改。既要忠言又要悅耳,既要良藥又要可口,這一點我自問未曾學過。雖然有人好心向我傳授,可是聖靈禁止我接受。神似在告訴我,祂所喜悅的是「愚忠」而不是「奸巧」。
  
 
  
  
..............  公義的信息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4年 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4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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