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約】箴言一章4.節:「使愚人靈明,使少年人有知識和謀略。」可見箴言寶訓是以少年人主要對象的。箴言教導少年人:1.敬畏真神;2.保重身體,我們己在前二篇講過。現在就講第 3.遠避淫行。
酒的害處,箴言有很精彩的描寫,如箴言廿三章29~32節:「誰有禍患?誰有憂愁?誰有爭鬥?誰有哀嘆?誰無故受傷?誰眼目紅赤?就是那流連飲酒,常去尋找調和酒的人。酒發紅,在杯中閃爍,你不可觀看,雖然下咽舒暢,終久是咬你如蛇,刺你如毒蛇。」
至於煙之為害,鴉片固不必說,就是香煙也有很大的毒性。證明這事並提出警告的並不是教會的牧師,而是有權威的醫生。
據報載路透社的電訊,蘇格蘭醫藥顧問委員會,在調查胸腔疾病之後,一致作了這結論:「我們相信,控制這種病症之道,便是清除溷濁的空氣,以及採取有效的措施,對付吸煙。」觀此可知,不僅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區區煙也可殺身,所以不談信仰,僅為健康計,也是不要吸煙最好。
煙酒之害已如上述,而對少年人的身體和靈性損害得更厲害的一件就是色慾。淫和亂是分不開的,什麼地方有姦淫,什麼地方就擾亂不寧。
箴言七章 6.~23節很詳細地描述淫婦設計引誘少年人的情形,那無知的少年是多麼可憐啊!今天撒但也在許多城市遍佈色情陷阱和網羅,如酒吧、舞場、夜總會、按摩室、理療院、觀光理髮廳、咖啡館、俱樂部、伴遊小姐、擦鞋小姐等等,都是誘人犯罪的地方,少年人絕對不可涉足其間。
還有所謂交際舞、牛仔舞、阿飛舞、扭腰舞等等,也是引人墮落的色情玩意,少年人萬不可輕於嘗試。我為什麼連在教會跳土風舞都不贊成呢?就是恐怕「色鬼之意不在舞」,得寸進尺,如駱駝先伸一腳入帳篷,結果整個身體都擠進來,甚至帳篷倒塌!
我即使無力領人成聖,至少也不可縱容誨淫誨盜。以我讀聖經所得之亮光(啟示),認為教會寧願關門大吉,而決不可因敬神藉口,卻使教會成為青少年腐化而(不自覺的)邪惡異端的大本營。【舊約】瑪拉基書一章10節就是這麼說的:「甚願你們中間有一人關上殿門,免得你們徒然在我壇上燒火(獻祭敬拜)……」
為什麼 神以洪水除滅挪亞時代的人?為什麼 神以天火焚燒所多瑪 蛾摩拉?就是因為忌邪的 神不能再容忍淫風蔓延。寧可使地上沒有人,也不可只有一大堆淫蟲!教會指導者在這事上責任是很重的。
形成今日淫風之盛原因甚多:
一,人離開了 神,信仰墮落;
二,番風(西洋之風氣)之薰染、影響;
三,生活之富裕,所謂「飽暖思淫慾」。古代羅馬帝國在富庶繁榮登峰造極時期,所羅門在榮華富貴權勢如日中天之時,以及現代的美國,都是由物質文明創造禽獸世界;
四,指導者的墮落,其理由又有三點:1是無能與放任;2是取悅社會、討好青年,3是藉機遂己之慾,而其名曰開明。
古人說得好:「上有好者,下必甚焉。」上行下效,勢如水泛濫。因此在所羅門生頹廢之時,全國都充滿了人慾橫流的現象。如美國前總統甘迺迪那種風流浪漫的生活、英國王妹瑪格麗特那種無恥淫奔的行徑,如何能叫一般青年高貴聖潔呢?所謂「上不正下則下歪」、「大狗跳牆,小狗爬牆」就是這個道理。
曾有某教會女長老在中會開會時,發言反對為傳道人提高待遇。他說,牧師若是能幹的話,不怕生活有問題,今日教會的興衰都是以青少年多少與活動與否為標準。
所以如果牧師聰明、通權達變,能夠把握青少年心理,使他們歡喜順從,長執就認為牧師領導有力,考績列為甲等,那還怕什麼呢?此言一出,博得許多代議長老鼓掌,也使不少牧師臉紅。
幸虧有一位歐牧師起來為傳道人講話,他說:「我是比較富有的牧師,即使不領薪水也可以生活,但我反對這位長老的看法。好的牧者不是要一味取悅於人、博得青少年的歡心。神的僕人應有先知的氣魄,他凡事要求問 神要他如何做,不是用意見箱每週徵詢長執青年要他怎樣行。」
我贊成他的話。牧師是 神的倵言者,不是賣藝行業要投大眾之所好,以廣結人緣、提高名氣,如影星歌星越沒有真才藝者越犧牲色相,以大膽作風,一絲不掛為號召。傳道人豈可效法此種卑賤之作法乎?
在全部聖經裡,論及孝道最多的是箴言一書,對放縱情慾的惡行斥責和勸戒最多的也是此書。古人云:「萬惡淫為首,百善孝為先。」此話深有至理。最近很多人士非常喜愛箴言,就是因為箴言在這兩件事情的指導上,很符合數千年來的傳統文化背景。
孔子說:「少之時,血氣未定,戒之在色。」【新約】哥林多前書六章 18節 保羅說:「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這都是至理名言。
詩經說:「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可見戀愛不是罪。男女居室,人之大倫。結婚更不是罪。可是戀愛有男女之道,結婚有夫婦之道。捨正道而弗由,就是罪。罪能毀滅自己、貽害他人,更能羞辱上主。
願每一位少年人都全權服膺此道,不要因一時的衝動上了魔鬼的當。一個不尊重 神的聖名、不尊重異性人格、不重視自己名譽的輕泘之輩,必有終生難改的寡人之疾,少年人務必要逃避他,以免一失足成千古恨!
......................................
摘文: 神已經查出
猶大說:「我們對我主說什麼呢?還有什麼話可說呢?我們怎能自己表白出來呢? 神已經查出僕人的罪孽了。」
數十年前在北平有一位郵差,早上六點鐘開門出去,見門口有一隻大籃,裡面有剛生下的嬰孩,還有一封信,信底下有一包銀元。
信上大意就說:撿到這個嬰孩並且負責養活他,就可以得這五百塊銀元。郵差心裡頗高興,可是一想到要養活這嬰孩又覺得太麻煩。心裡一狠,就把這嬰兒放在地上,用腳踏車把他碾死。然後急急忙忙帶著銀元回到屋裡,和他的妻子點數銀元。
不久他六歲的孩子跑到馬路上,不慎被汽車碾死。當時有一警察跑到他的家裡報告:「你的孩子碾死了。」他說:「不是我碾死的,是別人碾死的。」警察覺得他的話有問題,又看到桌上那麼多的銀元,就問他:「這麼多的錢是那裡來的。」他以為事情被警察知道了,只好照實供出。他得了應得的報應。
這正如約伯記說:「判斷和刑罰抓住你。」(【舊約】約伯記三十六章17節)
.........................................................
..............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1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