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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習俗是愚者的法律       ........凡布魯 

11. 基督徒的工作精神

【新約】歌羅西書三章23節:「無論作什,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這節經文是我們基督徒從事一切工作的金科玉律。

這裡面有四句:1無論作什麼;2都要從心裡作;3是給主作的;4不是給人作的。現在我們就來分別探討這四句話。

第一、無論作什麼

許多人有這樣的想法:如果將來我能夠做什麼職業、有什麼地位、有多少報酬,我的工作必定做得多麼好。可是像現在這樣鄙俗的職業、低微的地位、菲薄的待遇叫我怎麼有精神把工作做得好呢?

然而,對這樣的人我要不客氣地告訴他:你現在怎樣,將來也必怎樣。如果你現在不能做一個優秀的普通職員,將來也必無法做一個優秀的主管人員。

如果你在家庭不能做一個好兒女,在學校也就不能做一個好學生,他日進入社會也必不能做一個好公民。你若不能做一個敬畏主、愛人的信徒,也必不能做一個敬畏主、愛人的牧師。

【舊約】箴言十七章24節說:「明哲人眼前有智慧(盡本份),愚昧人眼望地極(好高騖遠)。」

有一個資質相當優秀的青年傳道人,自為在鄉村小教會是大材小用,英雄無用武之地。常常抱怨千里馬不遇伯樂,因此意志消沈,工作情緒極其低落。他身在鄉村,心在都市。

每逢講道時,故意搬出一大堆高深的理論,信徒聽不懂,當然也無所獲,結果雙方活受罪罷了。因此連那個教會也希望他快調走,換別人來接替。

最後,果然如他的心願,被派往某「牧師級」大教會。在那裡一個星期要講道五、六次,且經常有喜慶婚喪的禮拜儀式,這不是他青年才俊發揮所長的機會嗎?可是他又嫌太忙,說是午睡都沒時間,真吃不消,因此又希望調往教會機講服務。

可是他總不能安份工作,連連換了好幾個地方,教會所辦的醫院、學院、報社、學生中心等,他都去過,也都不滿意。最後這個人就變成無路可走了。

這個青年人的失敗就是不能在「無論作麼」的情形下認真克難、忠勤盡職、負責守信所致。事實證明:一個人如在十的地方不能成功,在百的地方也不會成功,在千的地方更不會成功。

做工友時,一間廁所都不能打掃乾淨,當了廠長,自然也不能把工廠整理美觀。主  耶穌在【新約】路加福音十六章10節說:「人在最小的事中忠心,在大事上也忠心;在最小的事上不義,在大事上也不義。」

基督徒無論作什麼,不可馬馬虎虎,不可隨隨便便。禮拜如此,做工也如此;有代價的工作如此,無代價的工作也如此;在學校讀書如此,來教會禮拜也是如此。無論作什麼事,無不盡心盡力、忠心耿耿而作。這樣的人不僅得人信任、器重,也必得 神喜悅與賜福。


第二、都要從心裡作

傑作由精心而來,沒有精心就不能有傑作。很多大科學家的研究成就都是他們心血的結晶。有的大科學家在聚精會神研究中,竟把手錶當作雞蛋放在鍋裡去煮;有的科學家埋頭於研究室,竟忘了結婚的時刻;我國的吳敏添教練熱心指導少年打棒球,也到了忘我的境地,根本不理會妻子有米可炊否。

無論什麼行業,沒有用心總不能成功,士農工商,莫不皆然。某地教會有一位姓的醫生,他的兒子個個上台大。就因他們自幼手不釋卷,非讀即寫,他們決不肯放下書本去遊戲一下,簡直跟書本結成一體了。

做父母的擔心他們變成書呆子,要他們在放假時到親戚家去盡情玩幾天,而且不准他們帶書去。結果他們到了姑媽家裡,跟表兄弟們還是玩不起來,於是對他們借了些書來讀,而那些愛玩的表兄弟們他不打擾他們,只管自己出去玩了。

我說這故事,是借用他們為學的專心給我們作事情的一個好榜樣。還有一個XX先生,從前當日本人的小店員,現住在國外,己是億萬富翁。他在台灣光復後就一帆風順地賺錢,財富有增無減。

據他說的賺錢秘訣就是到時刻想錢,他說他甚至在如廁之時也在想著如何去賺錢呢。我們可以把他對賺錢的態度移用到做事方面來。

從心裡作」的意思,不但指專心努力,更要緊的是含有感情和愛心。多少時候我們做一件事,並未出於感情和愛心,因此做起來索然無味,如負重荷。做是做了,不過虛應故事,敷衍塞責而已。

今日許多人把工作當作義務。其實工作本身不但是義務,也是權利。如果單是盡義務的話,就是重擔,不是享受,當然不會從心裡作。從心裡作的,一定含有感情和愛心,會覺得這固然是義務,但更是權利;雖然有負擔,其實是享受。

我們常常把工作當做負擔,說,我已經盡本份了,當盡的義務已盡了,不做又有什麼辦法呢?冷飯不吃還是做婢女的份啊!言下之意,完全是勉為其難的味道,並非甘心樂意。出於愛心的工作,不惟不覺其苦,反而可領略其樂趣。

我小時候,祖母極疼愛我,當時我最怕的事就是她老人家離我而去。所以祖母生病時,都是我自告奮勇為她煎藥。當時沒有電爐、煤氣爐,只有燒木炭的爐子。因為澎湖土地貧瘠,草木稀少,所以每次要生爐火真是困難萬分。

我記得家中任何人都不能勝此重任,只有我憑著對祖母的愛心,耐心去撿拾枯乾的草莖,不怕麻煩,不怕費時,直到足夠生火為止。而每次生了火,煎了藥,給祖母服用想到祖母會好起來,一切的辛苦就戀成快慰,反而覺得能為祖母做事,是我特有的權利和享受了。

有心講話,口不覺累;有心走路,腿不覺軟;有心作工,手不覺痠;有心做事,不怕麻煩、不懼批評、譏誚與打擊、不嫌時間長。創世記廿九章20節說:雅各就為拉結服事了七年。他因深愛拉結,就看這七年如同幾天。」

假使雅各不愛拉結,他為拉班那種鄙吝刻薄的人工作一定會度日如年,連三個月都覺得比七年長了。連啼哭都必須有心,才能流出眼淚,何況作工呢?

做父母的為兒女怎樣吃苦,都不發半句怨言。為什麼呢?是由於天性的愛心。愛可以左右工作,愛一進去,工作的情況就改變了。本來是枯燥乏味的,現在卻充滿了喜樂甘甜,重擔也變成享受了。

有一位老太太因病住院,負責照顧她的護士小姐對她頗不親切,給她敷藥、打針都很粗心。可是後來一反常態,對她非常好,為什麼呢?原來這小姐知道老太太有一個季子,又英俊又有才華,而且未婚,因此她芳心暗許,自然要對這做母親的獻殷勤了。

愛心能影響工作,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所以 主   耶穌問彼得道:約翰的兒子西門,你愛我嗎?」我們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換句話說,就是以愛心作,自然能甘心、盡心了。


第三、像是給主作的

多少時候我們做事,明明是為人做的,卻說是為   神做的,是虛偽。一個人做事如老是為自己,未免太自私。比較進一步的是能為他人、眾人而做。但聖經對我們還有更高的要求,就是要我們為   神而做。縱使做的是在人的身上,我們的心也應當放在主的身上。

一個長成的基督徒必定明白,工作並無聖與俗之分。人不可從表面認定什麼工是聖、什麼工是俗、什麼工是神的工、什麼工是人的工。所謂「聖工人員」如傳道牧師者,他們若以世俗的動機與觀念而做,他們就等於為人做俗工;反之,一個清道夫或洗衣婦若用屬靈的動機和觀念而做,也算是為神做聖工。

為了榮神、益人而做的,什麼工都是聖工;為了利已,賺錢而做的,什麼工(包括傳道人)都是俗工。有人說,一個敬畏   神、愛人的鞋匠做出好穿的鞋子,遠比無能的律師、無智的教授、庸劣的醫生、無生命的傳道人更尊貴、更令人欽敬。

「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可見我們為主做事都要從心裡而做。說來容易,做起來就不簡單了。「像是給主作的」。這就要看你對主的信心與愛心如何了。

如果你對主有極大的信心與愛心,自然而然地你無論作什麼都能從心裡作。因為你覺得為主而作,要作給主看,要讓主喜悅,你就不會覺得因此而吃虧、或被人利用、或認為自己是傻瓜了。

有一位弟兄,他雇用的女傭,後來成為他的太太。這並無不當,因為愛是超越階級的,未婚男子和家中的女傭結成夫婦也是合理合法的事。

這位太太對人說,當她做女傭時,每天的工作是洗衣、燒飯、打掃、看家。他們之間的關係是主僕。結婚以後,工作仍然是洗衣、燒飯、打掃、看家,而且有增無滅。

然而關係改變了,不再是主僕而是夫妻。只少了一樣,就是工資沒有了。可是雖然沒有工資,工作反而認真負責。以前稍患感冒就要請假,現在感冒很重還是快快樂樂工作不懈。

因為她的工作不是為別人,而是為愛她的丈夫做的。「像是給主作的」就是這樣的工作精神。不僅當牧師、傳道的要有「像是給主作的」工作精神,一般信徒無論在辦公廳、在工廠、在學校、在軍隊。在醫院。在廚房炊、在公路開車,也都要有這樣崇高的精神。

最後再舉一個例子,作為本段的結束。有兩個泥水工人一同受雇於俢建禮拜堂之工程。其中一個每日笑容滿面,以能參與為    神建殿的工作為榮為樂;另一個則每日愁眉苦臉,自嘆命苦,必須出賣努力,為人砌磚以謀生。同樣的工作,只因二人觀念不同,竟有天壤之別,可見正確的觀念何等重要啊!
 
 
第四、不是給人作的

「像給主作的」是兒女的工作精神;「給人作的」則是奴僕的工作精神了。兒女是為要父親喜悅,奴僕則因怕主人動怒;兒女的工作態度自然,奴僕的工作態度造作,所謂奴顏婢膝是也。兒女可以不分時地、不管父親在場不在場,同樣地殷勤工作。

奴僕則不然,他們要看何時何地、主人在不在,而有不同的工作表現。【新約】歌羅西書三章22~25節說得好:

「你們作僕人的,要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不要只在眼前事奉,像是討人喜歡的,總要存心誠實敬畏主。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因為你們知道從主那裡,必得著基業為賞賜。你們所事奉的乃是主基督。那行不義的,必受不義的報應,主並不偏待人。」

既然不是給人作的,所以:1. 毋須諂媚(口舌上);2.由須奉承(態度上);3.不必懼怕;4. 不必虛偽;5. 不必邀功。神絕對不會叫這樣的人吃虧受損。可惜今日的人最缺乏這樣崇高的觀念。

我們常覺得小孩子是如何幼稚無知,因他們會對父母說:「我不再給(為之意,下同)你唸書了!」「不再給你考好成績了!」「不給你洗臉了!」「不給你吃飯了!」等等的話,好像這些都是父母的事,不是他們自己的事,但我告訴你們,在教會中也多的是這樣的信徒呢。

他們動不動就說:「不給你做禮拜了!」「不給你奉獻了!」「不給你教主日學了!」他們把兒女竹身份自動貶低,成為奴僕的身份,才有這樣的工作態度。

不但有這樣的信徒,甚至也有這樣的傳道人!聽聽他們的怨言就知道:「我們夫婦兩人終日辛勞,每月才領到三千二百元,又扣掉月捐十分之一,只剩二千八百八十,每主日的獻金還要自掏腰包。而且吃力不討好,受指責只好忍氣吞聲,真是不值得。......」真可憐!像這樣的工作觀念,一個月賺三萬二又有何用?

求主憐憫我們,叫我們能做到:「無論作什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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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要剛強

要剛強。我們不是來此遊玩、做夢、流浪,我們有苦工要做,有重擔要負。這是神的恩賜,應該努力承當。

要剛強莫說世風日下,誰使道德淪亡?莫要袖手旁觀,隨俗浮沉,這是恥辱。靠社的名站起來,理直氣壯,正義伸張。

要剛強。不管邪惡植根多深,日子多長,不管鬥爭進行得如何艱辛,莫氣餒,繼續奮鬥,勝利之旗明天就要飄揚。 .......  具伯考克

△除了能夠獲得報酬的工作以外,從不肯多做一點的人,永不會獲得工作以外較多的報酬。
.........   赫巴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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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八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8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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