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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愛,是一種啞子也能夠講,聾子也能夠聽懂的言語。       ........ 

20. 完全人(二)

【舊約】約伯記八章20節:「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

約伯記第八章,約伯的朋友書亞比勒達說  神的公義無私,結論是:「 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祂還要以喜笑充滿你的口,以歡呼充滿你的嘴。恨惡你的要慚愧,惡人的帳棚必於無有。」

比勒達的話對嗎?事情果然如此嗎?對這事必有許多人肯定,也必有不少人懷疑。我們不知比勒達指的是現世,抑或抱括永世?他說的丟棄與扶助以何為標準?因為  神的訓練(造就)不可解釋為丟棄;神任憑惡人妄行(放棄管教)更不可認為是扶助之。

舉例而言,拉撒路的貧窮不是他被   神丟棄,財主的享樂更不是蒙  神扶助。若不先明白此點,比勒達的話是講不通的。

不過我們要知道,那敬畏  神、有志作完全人的人,無論處在任何苦境,是決不會羨慕邪惡人的亨通而放棄其對  神的信心與生活的原則的。主  耶穌雖在十字架上十分痛苦之餘大喊:「我的神,我的神,為什麼離棄我?」【新約】馬太福音廿七章46節),但祂還是不向邪惡低頭的。

基督徒對比勒達說的:「  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不扶助邪惡人」的話,應有深入的瞭解,才不致在許多矛盾中動搖信仰的腳跟。

約伯記九章22節:「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知惡人,祂都滅絕。」

本節與上述八章20節的觀點正好相反。約伯記八章20節是比勒達的看法,約伯記九章22節是約伯的反駁,兩人都有對的一面(符合事實)

不過比勒達在患難中的朋友面前說這話,未免使約伯更加傷心。因為這話無異於攻擊、審判朋友,暗示約伯不但不是完全人,反倒是邪惡人。這才使得約伯激憤反駁說:「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

我很同情約伯人在苦中極其敏感,經不起刺激,他所需要的是安慰。比勒達不應該在此時此地說這種話,而且他與約伯及另二人是四合一的知交摯友,約伯平日對  神敬畏、對人忠厚,他可說知之最詳。怎可說:「神必不丟棄完全人,也必不扶助邪惡人」的話呢?

他的話雖然沒有什麼不對 ,可是說話要看場合,要合時宜,這是必須注意的。比方說,人家居落成時,你說,盼望這房屋是  耶和華所建造。這話既有祝福又有勉勵,主人必定欣然接受。

可是,如果你當眾說,我們別羨慕這房屋如何美輪美奐,我告訴你們:「各人出世空手來,計謀富貴積錢財;到尾過往(逝世)空手去,家業富貴都放離。」聖詩二三三首5.節)雖然我們基督徒不迷信,但說這樣不合時宜的話,總是太沒有常識了。

約伯說的話是為了反承比勒達,所以我們不敢妄斷他有什麼錯,他說的也有事實的一面。他說:「善惡無分,都是一樣。所以我說,完全人和惡人,祂都滅絕。」至少在地上有如此的情形。約伯的話不是懷疑  神的公義,而是針對朋友的膚淺而發。

我們對聖經的話不可斷章取義,對人生遭更不可片面論斷。所以 主  耶穌【新約】路加福音十三章1.~5.節提出警告,叫人及時悔改。

「你們以為這些加利利人比眾加利利人更有罪,所以受這害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從前西羅亞樓倒塌了,壓死十八個人;你們以為那些人比一切住在耶路撒冷的人更有罪嗎?我告訴你們,不是的!你們若不悔改,都要如此滅亡!」

比勒達並不是比約伯完全,所以才不遇見約伯的試煉(似乎被  神所棄),反而是因他不如約伯的完全,所以才免受此試煉(似乎被  神所棄),反而是因他不如約伯的完全,所以才免受此試煉。

如果  神許可撒但把所降在約伯家的災難降在比勒達家,比勒達能如約伯站立得穩嗎?因此,每當我看到許多人在疾病、失財、親人死亡的苦難中仍然堅持信心時,我總要捫心自問:如果我是他的話,我能夠如此嗎?

約伯記十二章4.節:「我這求告  神,蒙祂應充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

約伯記十二章1.~12節是約伯表明自己之智不亞於友。我們若研讀約伯記也必肯定這事實。

約伯在家破人亡的時候所表碧的信仰確實很美。約伯記一章20~22節:約伯便起來,撕裂外袍,剃了頭,伏在地上下拜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  耶和華,收取的也是  耶和華。  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  神為愚妄(妄評  神)。」

約伯記二章9.~10:「他的妻子對他說,你仍然持守你的純正麼?你棄掉  神死了罷。約伯卻對她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 樣。噯!難道我們從  神手裡得福,不也受禍麼?(禍福都是人生的味,兩者都該嘗一嘗)在這一切的事上,約伯並不以口犯罪。」這種純下的信心,真是古今罕見。

可是約伯後來在和三個朋友的激辨中,就有不少失言,影響了他純正的信心。原因是這些朋友以世俗的因果觀念來推論他的遭遇,他不能不還擊,糾正他們的謬誤。

約伯尊重  神的主權,甘受患難,順服  神。他對自己的遭遇原不想追究為什麼。因為出於絕對的  神,發牢騷總不如順服,所以他責備他太太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也就是這個意思。

約伯似乎不以自己是完全人才蒙福,也不以自己因邪惡而遭受災禍。他是曉得逆來順受的,他也把自己的生死禍福全交託在  神手中。可是,他的朋友卻懷疑他,以為他是偽君子,是假虔誠的人,乃用許多話刺激他,以致他忍不住說:「我這求告神,蒙祂應允的人竟成了朋友所譏笑的,公義完全人竟受了人的譏笑。」

約伯這話似乎有點高傲,但卻也是事實,而且他是被迫才這樣說的。保羅對此最能諒解,因為保羅在被迫情緒激昂時也曾多次為自己誇口。我當然不能也不敢和約伯保羅相比,可是在十字園事件上,我也曾在言語上表現過火而引起誤會。

【新約】雅各書三章2.節:「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若有人在言語上沒有過失,他就是完全人,也能勒住自己的全身。」

除 主 耶穌以外,人的完全都是相對的,所以我們不可像約伯的朋友,在敬畏 神的人(被稱完全人)身上吹毛求疵,更不可像約伯,為自衛而與朋友舌戰。還是笑罵由他吧!因為  神必然作主。經上的話不是這樣說嗎:「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十二章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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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養生格言

1. 黎明即起。
2. 讀經唱詩。
3. 登高台而晨操。
4. 主日休息,頤養性情。
5. 到會堂聽道。
6. 三葷七素,飲食貴乎簡潔。
7. 冬棉夏葛,衣服首重衛生。
8. 毋貪食以致病,宜節慾以延年。
9. 思想高而潔,邪念無由生。
10. 立志堅而貞,失敗自然少。
11. 毋萌淫念,勿墮情網。
12. 凡有賭博,為傷財之具。
13. 類似娼妓,實戕身之媒。
14. 偶遇試探,自我提高警覺。
15. 處境困難,奮鬥到底不息。
16. 靜坐常思己過。
17. 閒談莫說人非。
18. 勿作無益之戲。
19.
興杞人之憂。
20. 在社會服務,要竭忠誠。
21. 與朋友應酬,須存厚道。
22. 放肆口舌,適足招尤。
23. 縱慾敗度,禍不旋踵。
24. 苦心志,增毅力,堪當大任。
25. 多嗜慾好貨財,終非壽相。
26. 不怨天、不尤人,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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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七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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