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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埃蒙斯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七、悔改不是沒有犯罪的機會

約翰跪在神父面前說:「昨天我偷了媽媽放在櫃子裡的錢,我錯了,以後要悔改。」神父答道:「好孩子,偷竊是很不好的行為,一定要誠心悔改。」第二、第三個禮拜約翰仍舊偷錢,仍舊來懺悔,神父就嚴詞責備他,說他的悔改是假的。

第四個禮拜當他跪在神父面前正要懺悔的時候,神父搖頭道:「你又和上禮拜一樣偷錢了嗎?」約翰答道:「不!我這次真正悔改不偷了。」神父就安慰他道:「好,是天主的好孩子!」

想不到這時約翰卻坦率地說:「那裡!我是媽把櫃子銷起來了,我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鑰匙!」像這樣沒有機會作壞事的情形決不能算悔改。

有的人經濟拮据,暫停嫖賭飲;有的人生病住院,不能參加搶劫;有的因案坐牢或送外島管訓,不得不乖乖地做工,這都不能叫做悔改;許多人年老體衰,不再像往昔風流放蕩了,他們是悔改向善嗎?不,他們只是對罪行力不從心罷了。

真正的悔改要像撒該,身為現任的稅吏長,身體健壯(能爬上桑樹去看耶穌)家財萬貫、朋友眾多。然而他一旦知罪,立即認罪、悔改說:「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路加福音十九章 8.節)

所有機會(有力量)犯罪的人能夠痛下決心,寧死都不願意繼續沈溺罪中,毅然與不正當的享樂一刀兩斷的,才算是真正的悔改。


八、悔改不是有條件的

我曾見不少人說要悔改信耶穌,可是卻開出一些條件來。有的說,如果神讓他活到七十歲,身體還健康,他就要悔改;有的說,神若幫助他賺到許多錢,使他沒有經濟上的掛慮,他一定要悔改;有的說,神若答應他三項要求,他就立誓悔改。

先悔改然後求神憐憫施恩是可以的,可是先提條件才要悔改卻是本末顛倒,而且失去悔改之真意,如十字架上與主同釘的強盜責備其夥伴:「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事。」(這些話表示他悔改)

又對耶穌說:「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路加福音廿三章 41~42節)他是先悔改,後求主憐憫(記念他)這與提出條件才悔改是迥然不同的。


九、悔改不是指守法

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一定是守法的(除非那法違反了神的道),但是所有守法的人不一定都是悔改的,無可否認的事實是許多人的守法乃由於怕法的制裁,是不得已的。如果一天沒有政府,是不會再有人守法的。

我還很清楚記得抗戰勝利,台灣剛光復時那種混亂擾攘的社會情形,使我不能不承認日治時代所謂台灣人那麼乖,並非守法而是怕法,不是有法治精神而是奴隸根性使然。

多少守法的人只是外表而已,「陽奉陰違」這句話正是指他們說的,他們還不斷鑽法律漏洞以為己利!所以守法與悔改的生活是截然不同的。【新約】加拉太書二章20節 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這樣從內心很自然、自由地活出來才是悔改的生活,這豈是被迫和由懼怕心理而來的守法所可比的呢?


十、悔改不是指立志

那些常常犯罪的人,也就是常常立志想向善的人,我三十多年來在看守所和監獄佈道,深知他們這種苦衷,許多受刑人滿身都有刺紋刺字,刺的多是一些立志向善的標語,以表明他們改過遷善的決心。可是結果都失敗了,他們更更加自暴自棄,不能自拔了。

他們雖然沒有像保羅說:「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新約】羅馬書七章18節可是他們都有過保羅這樣的經驗。

他們一生不知多少次立志,要戒嫖、戒賭、戒酒、戒煙(毒)或戒偷、戒鬥,可是結果總是失敗,不得不像保羅嘆道:「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新約】羅馬書七章19節)可知不信靠耶穌,只靠自己立志向善的,終必大失所望。

【新約】使徒行傳二章37~38節:「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段經文啟示我們得救的方法是:

一、各人要悔改(得救的入門)
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得救的印記)
三、罪得赦免(得救的喜樂)
四、領受所賜的聖靈(得求的保證)

今日教會向人傳悔改的道理,可是在教會中卻有許多不悔改之人,不悔改之事;這是傳福音最大的阻礙與教會不能復興的主因,所以各教會必須在聖靈的光照之下,找出什麼人和什麼事應該馬上悔改,如【新約】啟示錄二~三章裡所記載亞細亞那七個教會一樣才好。(參看啟示錄二章5.、16、21、22節;三章3.、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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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5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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