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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小的人,將心帶到天上;信心大的,將天帶到心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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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三) 」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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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悔改不是什麼?(二)
1. 和為貴
2. 悔改不是什麼?(一)
3. 悔改不是什麼?(二)
4. 悔改不是什麼?(三)
5. 結婚教訓
6. 要不得的機會
7. 現今的機會
8. 莫須有的「機會」
9. 正與反的「好」機會
10. 作記號與作紀念
11. 根(一)
12. 根(二)
13. 臉皮可否健康?
14. 好丈夫與好妻子
15. 執事孫兒週歲感恩禮拜
16. 保羅談刺
17. 人與人(待人之道)
18.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一)
19. 湖邊教訓,湖中打魚(二)
20. 向冷廟燒香
21. 外邦人(一)
22. 外邦人(二)
23. 克難忍成
24. 十字架下七言
25. 慎選長執(一)
26. 慎選長執(二)
27. 慎選長執(三)
28. 慎選長執(四)
29. 向非拉鐵非教會看齊
30. 合乎神用的器皿(一)
31. 合乎神用的器皿(二)
32. 合乎神用的器皿(三)
33. 論錢財
34. 信徒與習俗
35. 忍耐的益處(一)
36. 忍耐的益處(二)
37. 憐憫人的主— 耶穌
38. 屬靈戰爭
39. 黃完長老追思禮拜
40. 知足與幸福
41. 末了的話
42. 立志
43. 同情他人
5. 結婚教訓
澎湖伯講道集(三) ===========
**七、
悔改不是沒有犯罪的機會
**
**
**
約翰
跪在神父面前說:「昨天我偷了媽媽放在櫃子裡的錢,我錯了,以後要悔改。」神父答道:「好孩子,偷竊是很不好的行為,一定要誠心悔改。」第二、第三個禮拜約翰仍舊偷錢,仍舊來懺悔,神父就嚴詞責備他,說他的悔改是假的。 第四個禮拜當他跪在神父面前正要懺悔的時候,神父搖頭道:「你又和上禮拜一樣偷錢了嗎?」約翰答道:「不!我這次真正悔改不偷了。」神父就安慰他道:「好,是天主的好孩子!」 想不到這時約翰卻坦率地說:「那裡!我是媽把櫃子銷起來了,我一時又找不到合適的鑰匙!」像這樣沒有機會作壞事的情形決不能算悔改。 有的人經濟拮据,暫停嫖賭飲;有的人生病住院,不能參加搶劫;有的因案坐牢或送外島管訓,不得不乖乖地做工,這都不能叫做悔改;許多人年老體衰,不再像往昔風流放蕩了,他們是悔改向善嗎?不,他們只是對罪行力不從心罷了。 真正的悔改要像撒該,身為現任的稅吏長,身體健壯
(能爬上桑樹去看耶穌)
家財萬貫、朋友眾多。然而他一旦知罪,立即認罪、悔改說:
「主啊,我把所有的一半給窮人。我若訛詐了誰,就還他四倍。」
(路加福音十九章 8.節)
所有機會
(有力量)
犯罪的人能夠痛下決心,寧死都不願意繼續沈溺罪中,毅然與不正當的享樂一刀兩斷的,才算是真正的悔改。 **
八、
悔改不是有條件的
** 我曾見不少人說要悔改信耶穌,可是卻開出一些條件來。有的說,如果神讓他活到七十歲,身體還健康,他就要悔改;有的說,神若幫助他賺到許多錢,使他沒有經濟上的掛慮,他一定要悔改;有的說,神若答應他三項要求,他就立誓悔改。 先悔改然後求神憐憫施恩是可以的,可是先提條件才要悔改卻是本末顛倒,而且失去悔改之真意,如十字架上與主同釘的強盜責備其夥伴: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與我們所作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事。」
(這些話表示他悔改)
又對耶穌說:
「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路加福音廿三章 41~42節)
他是先悔改,後求主憐憫
(記念他)
這與提出條件才悔改是迥然不同的。
**九、**
**悔改不是指守法**
一個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一定是守法的
(除非那法違反了神的道)
,但是所有守法的人不一定都是悔改的,無可否認的事實是許多人的守法乃由於怕法的制裁,是不得已的。如果一天沒有政府,是不會再有人守法的。 我還很清楚記得抗戰勝利,台灣剛光復時那種混亂擾攘的社會情形,使我不能不承認日治時代所謂台灣人那麼乖,並非守法而是怕法,不是有法治精神而是奴隸根性使然。 多少守法的人只是外表而已,「陽奉陰違」這句話正是指他們說的,他們還不斷鑽法律漏洞以為己利!所以守法與悔改的生活是截然不同的。
【新約】
加拉太書二章20節 保羅說:
「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這樣從內心很自然、自由地活出來才是悔改的生活,這豈是被迫和由懼怕心理而來的守法所可比的呢?
**十、
悔改不是指立志
**
**
**
那些常常犯罪的人,也就是常常立志想向善的人,我三十多年來在看守所和監獄佈道,深知他們這種苦衷,許多受刑人滿身都有刺紋刺字,刺的多是一些立志向善的標語,以表明他們改過遷善的決心。可是結果都失敗了,他們更更加自暴自棄,不能自拔了。 他們雖然沒有像保羅說:
「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
(
【新約】
羅馬書七章18節
)
可是他們都有過保羅這樣的經驗。 他們一生不知多少次立志,要戒嫖、戒賭、戒酒、戒煙
(毒)
或戒偷、戒鬥,可是結果總是失敗,不得不像保羅嘆道:
「故此我所願意的善我反不作,所不願意的惡我倒去作。」
(【新約】羅馬書七章19節)
可知不信靠耶穌,只靠自己立志向善的,終必大失所望。
【新約】
使徒行傳二章37~38節:
「眾人聽見這話,覺得扎心,就對彼得和其餘的使徒說,弟兄們,我們當怎樣行?彼得說,你們各人要悔改,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叫你們的罪得赦,就必領受所賜的聖靈。」
這段經文啟示我們得救的方法是:
一、各人要悔改
(得救的入門)
;
二、奉耶穌基督的名受洗
(得救的印記)
;
三、罪得赦免
(得救的喜樂)
;
四、領受所賜的聖靈
(得求的保證)
; 今日教會向人傳悔改的道理,可是在教會中卻有許多不悔改之人,不悔改之事;這是傳福音最大的阻礙與教會不能復興的主因,所以各教會必須在聖靈的光照之下,找出什麼人和什麼事應該馬上悔改,如
【新約】
啟示錄二~三章
裡所記載亞細亞那七個教會一樣才好。
(參看啟示錄二章5.、16、21、22節;三章3.、19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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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5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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