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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燈火不會說話,但會發光;燈塔並沒有打鑼擊鼓,但它的光輝四射海洋,使航海的人看得見。所以要讓你的行為射出你所信的,讓你日常生命的講臺,藉著你的品行表明出來。       ........司布真 

21. 外邦人(一)

本國以外的國家為外國,其人民就是外國。在聖經中文語稱為外邦、外邦人,日語則稱為異邦、異邦人。以下我們就從新約聖經挑出一些有關「外邦人」的教訓來一一研討。

【新約】路加福音二章32節:是照亮外邦人的光,又是你民以色列的榮耀。」這是老西緬論  耶穌的一句話,說主耶穌是照亮外邦人的光。猶太人以外的基督徒都是接受這光照的人(包括我們在內)

為什麼以猶太人以外,都稱為外邦人呢?

一、他們不承認神的主權;
二、不接受神的統治;
三、沒有神國的國籍;
四、不履行神國民的義務。
可是我們一接受主耶穌,就成為天國的人民了。【新約】腓力比書三章 20節第一句: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

【新約】馬太福音五章 47節:「你們若單請你弟兄的安,比人有什麼長處呢?就是外邦人不也都是樣行嗎?」本節是主耶穌提醒門徒,叫他們的行為應與外邦人有所分別,就是要有長處。

想想看,我們與外邦人相比有什麼長處呢?我們所行的....生子、養子、教子、勤勉工作、奮發立志、出人頭地....,外邦人不也一樣麼?

有一個基督徒婦女常勸她丈夫信主。她的丈夫有一天很認真地問她說,你何必苦苦叫我信耶穌呢?我們做夫妻快三十年了,在生活行為上我並未發現你有什麼與我不同(長處)的地方。

你不吸煙,我也不吸煙;你不喝酒,我也不喝酒;你不打牌,我也不打牌;你不跳舞,我也不跳舞; .....你愛兒女、你不嫌錢多、你會煩惱、會生氣,我還不是一樣嗎?

他的太太聽了無言可答,覺得十分慚愧,乃流淚向主認罪,並在生活上有大有改變 .... 就是表現出外邦人所沒有的長處。後來她的丈夫才心服口服(心悅誠服)地信了主。

前天在青年會館開同工會時,力行教會高牧師提到,某會友的四歲男孩被遊覽車撞死,獲得十萬元賠償;我也說到我教會一青年被火車撞死,鐵路局他們沒錯而不賠。

國光教會李牧師則說到,高雄某教會會友的孩子被別人窗戶上頭的鐵板掉下壓死,起初很生氣要與他們拚命,結果竟因主愛的感召而無條件赦免了他們,因此那個肇禍的家庭受了感動,全家都來信主。這也是基督徒的長處的例證。

【新約】馬太福音六章 7.節:「你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用許多重複話,他們以為話多了必蒙垂聽。」本節是 主 耶穌教我們禱告不可像外邦人。

許多信徒在信仰上換湯不換藥,把從前拜偶像的那一套都搬過來。只是把「王爺」「媽祖」換做「耶穌」「上帝」罷了。他們信耶穌只為求平安、添福壽、為賺錢、求吉利、想長命百歲而已。至於什麼重生、得、稱義、為主發光、背十字架等主要的道理.....,他們則一竅不通。

然而他們卻曉得遵守外邦人(世俗人)的迷信、異端、禁忌...,尤其當婚喪喜慶時表現更露骨。最後演變到有的人竟以不燒香為基督徒的唯一記號,實在大錯特錯了。

基督徒應該明白,我們的思想觀念在什麼地方不可像外邦人,我們的言行舉止在什麼地方不可像外邦人。我們在喪事、喜事的做法怎麼可以像外邦人呢?

可借許多掛名的基督徒凡事還是跟外邦人一樣。這是什麼緣故?

一、本來就是外邦人;
二、不改變外邦人的生活,如美國唐人街的華人,雖身在美國,也入了美國籍,卻沒有同化於美國,甚至幾十年都不會說英語;
三、相信外邦人的話,傚法外邦人的作法;
四、沒有神國民的自覺。

雖然禱告說,叫我們在地上如同在天上,一切生活卻跟外邦人沒有分別。其實基督徒生活上不可像外邦人的事很多很多的,不可隨便去倣效他們。馬太福音六章 32節:這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天父是知道的。

剛才在馬太福音六章 7.節,主教我們禱告的方法不可像外邦人。而本節則教我們所求之事與物不可像外邦人。這不但指在禱告中所講的,而且包括你平時所追求、所渴慕、所重視的。也就是在你的心中佔有重要地位的事與物。

有的人口口聲聲求神的國和神的義,其實他所追求的是什麼。從他的職業、他的婚姻、他的處事待人可以看出,他追求的無一不是自己的名與自己的利。一個信徒所求的若像外邦人,他的人生也必像外邦人一樣空虛。

馬太福音十章 5.節:耶穌差遺十二個人去,吩咐他們說,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撒瑪利亞人的城,你們不要進。

因為下文(第 6.節)有「寧可往猶太以色列家庭,迷失的羊那裡去」的話。所以本節說的「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真正的意思是指使徒傳福音的次序。可是我們不妨按照字面的意思,用來作屬靈的教訓。

「外邦人的路,你們不要走。」今天教會失去見證最大的原因,就是上下皆走外邦人的路。信徒走外邦人的路,長執走外邦人的路,牧師也走外邦人的路,連中會、總會都走外邦人的路。而且還要盤算,跟誰走,用什麼方法走,才能飛黃騰達,當上什麼部、作什麼員什麼長,才有幾次出國鍍金的機會。

外邦人的路是名利之路,是巴蘭之路,是與神背道而馳的路。要到天家的,或要領人往天家的,千萬不可走這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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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9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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