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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14. 得勝死亡

世上有一個最可怕的怪物,它的名稱為死亡。許多人連它的名都不願意提起,好像提起了它的名就會跟它結起緣來似的,因為人人一聽到「死」就有恐懼感。

儘管人不歡迎它,不願意與它有所交接,甚至用盡心機想辦法要離絕它,但竟沒有人能脫離它的勢力。世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人不能用他們的權力征服它。

古今許多指揮千軍萬馬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英雄豪傑,在死亡之前也只得放下武器投降。哲者賢人也不能靠著他們的智慧而逃避死亡的權勢。富者更不能用他們的錢財使壽數多加一刻。

力攻不破死亡,智逃不離死亡,財也買不得壽數;世上無人也無一件東西能阻止它的橫暴。它不與人論情,也不與人講理,它不怕人的批評,也不管歡迎不歡迎,只憑著那極大的權勢橫行直撞,恣肆其行。

它奪去人的父母,使無數的小孩變成孤兒,又奪了人的兒女,使許多父母老而無所依。它拆散溫愛的夫妻而造出鰥夫寡婦。因它的來臨不知有多少人斷送了他們的期望與計劃。

全世界的人口約有廿萬萬人(現在四十多億)每年約有四千多萬人死亡,這樣每年就有四十分之一死亡了。若以每天計算,就有十萬零九千五百八十九個人死亡。若以每小時計算,就有四千五百六十六個人死亡。若以每分鐘計算,就有六十七個人死亡了(依一九五七年統計)

世上有許多事我們可以不必管,因為事實上有許多事根本與我們無關,但惟有「死」誰都不得不關心,因為凡有氣息的都終有一死。

人對生的看法如何,只要看他對死的態度如何便可知道;大半的人對死亡都抱著懼怕的心理,從此心理再產生幾種不同的態度出來。

一、第一種是「掩耳盜鈴」式的態度。這種人對死的事實不敢正視,就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他們想索性不去想它就不會被它困擾,但死的事實不能因人的漠視而有絲毫的改變,它依然困擾著世上的人。這不過是一種自欺的態度罷了。

二、第二種是「束手待斃」式的態度。這種人自知對死既然毫無辦法,就甘拜下風情願退避,以事來事當的態度應付。他們雖然說:「怕死何用?」但這並非表示他們不怕死,反而表示他們對死的無能為力毫無辦法。

三、第三種人因太怕死,就千方百計用盡心思,希圖多活一些日子。這種人一面藉著醫學、營養學或心理徫生的知識保護身體,另一方面就求神托佛以添增壽數。這種「殫精竭慮」以保護身體的精神固然可嘉,但只盲目地圖謀延長均命,貪生怕死的心理卻甚是可憐。

四、另一種人明知人人難免一死,就悲觀厭世覺得人生無樂趣,所以雖生猶死簡直是將人生活埋。嚴重一點的就實行自殺毀滅自己。自殺者看來似是勇敢,其實也是因怕死的心理所致。

五、還有一種人想,人生的結局 ---- 死神來臨時一切都歸於烏有;如果一切的終局都是一樣,何必太認真驚心動魄的過著拘謹的生活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事來明日當,因此就採取極端的享樂主義過著放縱肉慾的生活。但像這樣的生活與禽獸有何差異呢?

聖經對死的看法是怎樣的呢?「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新約】希伯來書九章27節)此節聖經給我們啟示了四項真理。

一、生命並非盲目無意。這句「按著定命」表示性命有它的掌權者。這如孔子所說「死生有命,富貴在天」的意思相同。我們相信掌握我們的命運,規定我們的壽數的主宰,是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的主    上帝。

二、死亡是人人肉體生命的結局,所以說人人都有一死【新約】傳道書七章2.節說:「因為人死是眾人的結局。」死亡待人最公平,沒有例外。

有一個住在城裡做買賣的人的兒子,向一個船夫的兒子問道:「你父親是死在那裡?」「他有一次出海時遇到暴風,就在海裡死了。」那個船夫之子這樣回答。他再次問:「祖父呢?」船夫之子再次回答:「也死在海裡」。「我不是告訴你嗎,海是最危險的,以你應該趁早離開那奪人生命的地方。」

那個船夫之子聽了這話就問他的朋友道:「那麼我問你,你的父親是在那裡死的?」「他死在家裡的床上,」商人之子這樣回答。他再問:「你祖父呢?」。「也同樣地害了病就死在家裡的床上」他的回答是一樣的。船夫之子就滿有自信地說:「所以我告訴你,從今以後你紀不可再睡在那奪人生命的床上了。」

這是一個寓話,卻很有意思。無論你跑到那裡,終不能逃出死亡的勢力範圍。

三、從「死後」這句話可以看「死」並非一切的終局,因為死後還有性命。死不能打斷人裡頭的生命,它不過只是肉體的生物學的一個現象,然而裡頭的生命是不會受到斷毫的影響。

四、死後且有「審判」今世的盡頭是來世的開頭;地上的生活是以死結束,來世是以審判開始。人一切的事若跟著死帍可以完了,審判就沒有意思。

聖經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死不但不能完結一切,磨滅一切,反而確確實實地肯定一切。它不但肯定死後的生命,也肯定生前的生活,因為死後的審判使人對生前的生活必須負責。

人生若沒有最後的審判,是虛無的,非現實的,最不公平的。如果沒有審判,我們要怎樣解答這人生的大謎呢?我們雖不能在現世尋出人生完全的解答,但如果將範圍放大一點..... 連來世也包括在內,就不難看出完全的解答──神公義的審判。

這裡所說的審判是指對靈魂的審判,所以人肉體的死不止惜,靈魂的死才是可怕的。【舊約】以西結書十八章卅二節說:「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死人之死」是靈魂之死,回頭是指悔改得救的意思。

那麼 主  耶穌對肉體的死的看法是怎樣的呢?「不是死,是睡著」馬太福音九章24節)睡是最甜密美好的安;是培養生命,並非破壞生命。因此肉體之死並非真死,乃是接受更豐盛之生命的預備。靈魂的死才是真死,因為是永遠的滅亡。

死亡原來是因人類的犯罪帶來的結果:它是罪惡的刑罰,也可以說是   神對罪人恩典的表現。因為   神藉著人肉體的死而減輕罪身之痛苦。

要是罪人永遠不死一直保持著犯罪的生活,那才是真苦。又藉著肉體的死叫人曉悟人生的大道理,明白人生是客旅,不可貪戀世上暫短的富貴利祿,以致忘卻天上永遠的真福。

藉著肉體的死也可使凡有血氣的人無所矜誇,聖經告訴我們說:「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新約】彼得前書一章24節)

基督徒視死為 -------

※「安息」:【新約】啟示錄十四章13節:「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

※「榮歸」:【新約】提摩太後書四章 8.節說:「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晚為我存留。」

※「享福」:【新約】馬太福音廿五章 21節:「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信  耶穌的人有永生【新約】約翰壹書五章12節)所以基督徒不怕死,因為基督已經為了我們付出贖罪的代價,使凡信靠祂的人不必因自己的罪死,反靠著祂的功勞而得永生。因此我們可以和使徒 保羅同聲歡唱得勝死亡的凱歌:「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  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55~57節)

主 耶穌說: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約翰福音十一章25節)

所以: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  神,也當信我。」約翰福音十四章1.節)

我們既然有這麼多確確實實的保證,我們還怕什麼?如果你已相信了聖經的話,接受  耶穌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你就不怕了,你已經把握著那永生;它保證是在祂的手中,誰能從祂的手中奪去呢?斷乎沒有。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  基督耶穌裡的。」【新約】羅馬書八章3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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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麗欣賞 ---- 美麗的東西是永恆的快樂,牠的可愛日有增加,牠不會消逝而去。(莎士比亞

△運轉乾坤 ---- 給我立足的地方,我能將地球旋轉起來。希臘哲學家 亞基米得

▲重擔 ---- 過去的事早已消失,未來事更渺不可知,只有現在是真實的。(培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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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5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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