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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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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心小的人,將心帶到天上;信心大的,將天帶到心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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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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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長生何處求
1. 新春與新人
2. 美門的神蹟
3. 善用稱讚
4. 安慰(一)
5. 安慰(二)
6. 安慰(三)
7. 安慰(四)
8. 祖先(李長老府上家庭禮拜)
9. 羅得失敗的鑑戒(一)
10. 羅得失敗的鑑戒(二)
11. 羅得失敗的鑑戒(三)
12. 談良心
13. 長生何處求
14. 得勝死亡
15. 生為主,死歸主
16. 亞伯拉罕的子孫
17. 活着比死更苦
18. 以基督之心為心的孫師母(孫理蓮)
19. 永存的房屋(林克宏長老葬式講詞)
20. 盧府家庭禮拜
21. 和睦
22. 談後悔(一)
23. 談後悔(二)
24.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一)
25.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二)
26.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三)
27.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四)
28. 同負一軛之感言
29. 失敗與成功的因素
30. 門庭若市
31. 箴言對少年人(一)
32. 箴言對少年人(二)
33. 箴言對少年人(三)
34. 箴言對少年人(四)
35. 信徒對苦難的看法
36. 緣故(一)
37. 緣故(二)
38. 安排(一)
39. 安排(二)
40. 成功的商人(吳執事府上家庭禮拜)
41. 癩者得醫治
42. 忍辱負重
43. 結婚典禮訓辭
44. 大肚教會八十週年感言
15. 生為主,死歸主
澎湖伯講道集(十一) ========== 世上有一個最可怕的怪物,它的名稱為死亡。許多人連它的名都不願意提起,好像提起了它的名就會跟它結起緣來似的,因為人人一聽到「死」就有恐懼感。 儘管人不歡迎它,不願意與它有所交接,甚至用盡心機想辦法要離絕它,但竟沒有人能脫離它的勢力。世上一切執政的,掌權的人不能用他們的權力征服它。 古今許多指揮千軍萬馬叱吒風雲不可一世的英雄豪傑,在死亡之前也只得放下武器投降。哲者賢人也不能靠著他們的智慧而逃避死亡的權勢。富者更不能用他們的錢財使壽數多加一刻。 力攻不破死亡,智逃不離死亡,財也買不得壽數;世上無人也無一件東西能阻止它的橫暴。它不與人論情,也不與人講理,它不怕人的批評,也不管歡迎不歡迎,只憑著那極大的權勢橫行直撞,恣肆其行。 它奪去人的父母,使無數的小孩變成孤兒,又奪了人的兒女,使許多父母老而無所依。它拆散溫愛的夫妻而造出鰥夫寡婦。因它的來臨不知有多少人斷送了他們的期望與計劃。 全世界的人口約有廿萬萬人
(現在四十多億)
每年約有四千多萬人死亡,這樣每年就有四十分之一死亡了。若以每天計算,就有十萬零九千五百八十九個人死亡。若以每小時計算,就有四千五百六十六個人死亡。若以每分鐘計算,就有六十七個人死亡了
(依一九五七年統計)
世上有許多事我們可以不必管,因為事實上有許多事根本與我們無關,但惟有「死」誰都不得不關心,因為凡有氣息的都終有一死。 人對生的看法如何,只要看他對死的態度如何便可知道;大半的人對死亡都抱著懼怕的心理,從此心理再產生幾種不同的態度出來。 一、第一種是「
**掩耳盜鈴**
」式的態度。這種人對死的事實不敢正視,就採取不聞不問的態度。他們想索性不去想它就不會被它困擾,但死的事實不能因人的漠視而有絲毫的改變,它依然困擾著世上的人。這不過是一種自欺的態度罷了。 二、第二種是「
**束手待斃**
」式的態度。這種人自知對死既然毫無辦法,就甘拜下風情願退避,以事來事當的態度應付。他們雖然說:「怕死何用?」但這並非表示他們不怕死,反而表示他們對死的無能為力毫無辦法。 三、第三種人**
因太怕死
**,就千方百計用盡心思,希圖多活一些日子。這種人一面藉著醫學、營養學或心理徫生的知識保護身體,另一方面就求神托佛以添增壽數。這種「殫精竭慮」以保護身體的精神固然可嘉,但只盲目地圖謀延長均命,貪生怕死的心理卻甚是可憐。 四、另一種人
**
明知人人難免一死,就悲觀厭世
**
覺得人生無樂趣,所以雖生猶死簡直是將人生活埋。嚴重一點的就實行自殺毀滅自己。自殺者看來似是勇敢,其實也是因怕死的心理所致。 五、還有一種人想,人生的結局 ---- 死神來臨時一切都歸於烏有;如果一切的終局都是一樣,何必太認真驚心動魄的過著拘謹的生活呢?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事來明日當,因此就採取極端的享樂主義過著放縱肉慾的生活。但像這樣的生活與禽獸有何差異呢?
聖經
對死的看法是怎樣的呢?
「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
【新約】
希伯來
書九章27節)
此節
聖經
給我們啟示了四項真理。 一、生命並非盲目無意。這句「按著定命」表示性命有它的掌權者。這如
孔子
所說
「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的意思相同。我們相信掌握我們的命運,規定我們的壽數的主宰,是創造天地萬物和人類的主 上帝。 二、死亡是人人肉體生命的結局,所以說
「**人人都有一死**」
【新約】
傳道書
七章2.節說:「因為人死是眾人的結局。」死亡待人最公平,沒有例外。 有一個住在城裡做買賣的人的兒子,向一個船夫的兒子問道:「你父親是死在那裡?」「他有一次出海時遇到暴風,就在海裡死了。」那個船夫之子這樣回答。他再次問:「祖父呢?」船夫之子再次回答:「也死在海裡」。「我不是告訴你嗎,海是最危險的,以你應該趁早離開那奪人生命的地方。」 那個船夫之子聽了這話就問他的朋友道:「那麼我問你,你的父親是在那裡死的?」「他死在家裡的床上,」商人之子這樣回答。他再問:「你祖父呢?」。「也同樣地害了病就死在家裡的床上」他的回答是一樣的。船夫之子就滿有自信地說:「所以我告訴你,從今以後你紀不可再睡在那奪人生命的床上了。」 這是一個寓話,卻很有意思。無論你跑到那裡,終不能逃出死亡的勢力範圍。 三、從「死後」這句話可以看「死」並非一切的終局,因為死後還有性命。死不能打斷人裡頭的生命,它不過只是肉體的生物學的一個現象,然而裡頭的生命是不會受到斷毫的影響。 四、死後且有「審判」今世的盡頭是來世的開頭;地上的生活是以死結束,來世是以審判開始。人一切的事若跟著死帍可以完了,審判就沒有意思。 但
聖經
很清楚地告訴我們,死不但不能完結一切,磨滅一切,反而確確實實地肯定一切。它不但肯定死後的生命,也肯定生前的生活,因為死後的審判使人對生前的生活必須負責。 人生若沒有最後的審判,是虛無的,非現實的,最不公平的。如果沒有審判,我們要怎樣解答這人生的大謎呢?我們雖不能在現世尋出人生完全的解答,但如果將範圍放大一點..... 連來世也包括在內,就不難看出完全的解答──神公義的審判。 這裡所說的審判是指對靈魂的審判,所以人肉體的死不止惜,靈魂的死才是可怕的。
【舊約】
以西結書
十八章卅二節說:
「主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死人之死」是靈魂之死,回頭是指悔改得救的意思。 那麼 主
耶穌
對肉體的死的看法是怎樣的呢?
「不是死,是睡著」
(
馬太福音
九章24節)
睡是最甜密美好的安;是培養生命,並非破壞生命。因此肉體之死並非真死,乃是接受更豐盛之生命的預備。靈魂的死才是真死,因為是永遠的滅亡。 死亡原來是因人類的犯罪帶來的結果:它是罪惡的刑罰,也可以說是 神對罪人恩典的表現。因為 神藉著人肉體的死而減輕罪身之痛苦。 要是罪人永遠不死一直保持著犯罪的生活,那才是真苦。又藉著肉體的死叫人曉悟人生的大道理,明白人生是客旅,不可貪戀世上暫短的富貴利祿,以致忘卻天上永遠的真福。 藉著肉體的死也可使凡有血氣的人無所矜誇,
聖經
告訴我們說:
「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
(
【新約】
彼得前書
一章24節)
基督徒視死為 ------- ※「**
安息
**」:
【新約】
啟示錄
十四章13節:
「從今以後,在主裡面而死的人有福了;聖靈說,是的,他們息了自己的勞苦,作工的果效也隨著他們。」
※「
**榮歸**
」:
【新約】
提摩太後書
四章 8.節說:
「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晚為我存留。」
※「**
享福
**」:
【新約】
馬太福音
廿五章 21節:
「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可以進來享受你主人的快樂。」
信
耶穌
的人有永生
(
【新約】
約翰壹書
五章12節)
所以基督徒不怕死,因為基督已經為了我們付出贖罪的代價,使凡信靠祂的人不必因自己的罪死,反靠著祂的功勞而得永生。因此我們可以和使徒
保羅
同聲歡唱得勝死亡的凱歌
:「死阿,你得勝的權勢在那裡;死阿,你的毒鉤在那裡;死的毒鉤就是罪,罪的權勢就是律法。感謝 神,使我們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勝。」
(
【新約】
哥林多前書
十五章55~57節)
主 耶穌說:
「**復活在我,生命也在我;信我的人,雖然死了,也必復活**。」
(
約翰福音
十一章25節)
所以:
「**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 神,也當信我**。」
(
約翰福音
十四章1.節)
我們既然有這麼多確確實實的保證,我們還怕什麼?如果你已相信了
聖經
的話,接受
耶穌
基督作你個人的救主,你就不怕了,你已經把握著那永生;它保證是在祂的手中,誰能從祂的手中奪去呢?斷乎沒有。
「因為我深信無論是死,是生,是天使,是掌權的,是有能的,是現在的事,是將來的事,是高處的,是低處的,是別的受造之物,**都不能叫我們與 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 基督耶穌裡的**。」
(
【新約】
羅馬書
八章38、39)
................................................
▲美麗欣賞 ---- 美麗的東西是永恆的快樂,牠的可愛日有增加,牠不會消逝而去。(
莎士比亞
)
△運轉乾坤
----
給我立足的地方,我能將地球旋轉起來。
(
希臘
哲學家
亞基米得
)
▲重擔
----
過去的事早已消失,未來事更渺不可知,只有現在是真實的。(
培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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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
呂春長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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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5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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