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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
貪愛豐富的,也不會因得利益知足       ........傳道書五章10節 

8. 祖先(李長老府上家庭禮拜)

今晚的家庭聚會是為故李長老媽(太夫人)逝世二週年而舉行的追思禮拜。李長老夫婦是模範的李子孝媳,不但對生身的母親,就是對繼父也同樣子敬,真是非常難得。

我常常記念李長老娘對婆婆的順服與敬畏,她每次要參加禮拜、出席女宣都事先徵得老人家的同意。為了要討婆婆的歡心(不惹她生氣),她確實犧牲了不少應有的自由,而她卻毫無怨言。

李長老夫婦從不主張(爭取)做兒媳(年青一代)的權利。反觀現代的媳婦常提出各種大道理來向婆婆挑戰:

一、我是嫁人做妻子,不是嫁人做媳婦;

二、她(婆婆)根本不懂聖經。【舊約】創世紀二章24節明明說:「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怎可違背聖經,要求同住一起呢?

三、無論家世、教育、社會地位……我都勝他們多,我為什麼要(聽她的)

四、現在我兒女都出頭了,她能我怎麼樣呢?

五、時代不同了,開口閉口「想當年……」的那一套已不管用了;

六、我對她已相當不錯了,要得寸進尺,休息!

七、她從從前對翁姑怎樣,自己心裡有數。

看了以上的現象,可知在古時視為當然的孝順父母翁姑,現在已是稀罕之事了。所以李長老夫婦之孝行更顯得難能可貴也。孝悌忠信不只是儒家的教訓,更是  神的命令。

所以  神的兒女中在此事上的良好表現如李長老夫婦(尤其長老娘),或如林東薰長老夫婦(尤其林長老娘最近受政府、社會的表揚頒獎),都是教會的榮耀與見證。

以下我們要從聖經查考三句有關「祖先」的教訓。

創世紀四十九章26節:「你父親所祝的福,勝過我祖先所祝的福,如永世的山嶺、至極的邊界,這些福必降在約瑟的頭上。臨到那與弟兄迥別之人的頂上。」

希伯來人漢人一樣,老人臨終時都會給子孫祝福。創世紀四十九章記載,雅各作歌預言將來之事。雅各的歌是依照兒子的性格、素行而預言他們的將來,內容兼有祝福與警告。

其中(十二兄弟之中)約瑟所受的祝福最大,所以說:「你父親所祝的福,勝過我祖先所祝的福。」約瑟真正配受這樣的祝福,因為他對上帝、對父親、對兄弟、對社會所表現的都非常優異,經上說他是與弟兄迥別之人,一點也不錯。

今日教會所需要的信徒、長執、牧師也是要與一般人迥別的(如我的朋友許益超)。也就是為子孫者要成為配受祖先(父母、祖父母)祝福的;做父母、祖父母(將成為祖先的)都也該奉  神(主)外給兒孫祝福,這比什麼遺產更寶貴、更有效。

又祖先給子孫祝福該傚法雅各,讚其善、責其惡(缺點),吩咐他該如何敬畏   神,否則必蒙咒詛。林陳笑老姊妹如果曉得如此作,實在比她死後牧師對她兒孫的千言萬語更有效。張大千的遺囑可為例證)

【新約】約翰福音七章22節:摩西傳割禮給你們,其實不是從摩西起的,乃是從祖先起的,因此你們也在安息日給人行割禮。」

主  耶穌告訴那些以摩西(律法)專家自居的人說,割禮不是出自摩西,而是從祖先起。那祖先又是指誰呢?只要一讀創世紀十七章 9.~11節便知:

「  神又對亞伯拉罕說,你和你的後裔必世世代代遵守我的約。你們所有的男子,都要受割號禮,就是我與你,並你的後裔所立的約,是你們所當遵守的。你們都要受割禮,這是與你們立約的證據。」

漢人希伯來人同樣敬重祖先,卻往往把一些傳說張冠李戴了。這倒還沒有什麼關係,問題是不清楚祖先的精神,致被一些別有用心的曲解利用。

如割禮原是因信稱義而蒙  神分別的記號(與今日之洗禮同),可是到了  耶穌的時代,割禮已經徒具形式。他們既沒有摩西的精神,更缺乏亞伯拉罕的信心,只有割禮的外表而已。

所以 主  耶穌指責他們根本違背祖先,心目中沒有摩西,更沒有亞伯拉罕,如【新約】約翰福音五章47節說:「你們不信他的書,怎能信的我的話呢?」

他們還想狡辯,如約翰福音八章39節說:「他們說:我們的父(祖先)就是亞伯拉罕。」耶穌立予承斥說:「你們若是亞伯拉罕的兒子,就必行亞伯拉罕所行的事。我將在   神那裡聽見的真理,告訴了你們,現在你們卻想要殺我;這不是亞伯拉罕所行的事。」(同40節)

許多人掛上祖先的招牌,卻不行祖先的路,甚至利用祖先名義以掩飾罪惡,從十字園事件可以看得很清楚,甚至連那些自認為祭司者也不例外。有此「寶貝」子孫,究為祖先之幸抑不幸乎?有心人當三思之!

【新約】提摩太後書一章 3.節:「我感謝  神,就是我接續祖先,用清潔的良心所事奉的  神,祈禱的時候,不住的想念你。」

保羅這樣才是祖先的真正好兒孫,因為他首先曉得感謝  神;其次道接續祖先;第三,用清潔的良心事奉神(如果良心不同,所事奉的也就有異了);第四,在祈禱中記念人。他真是敬  神愛人的好榜樣。

願以上三處經文所提「祖先」的信息給予我們有益的啟示與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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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信  耶穌的七項好處

一、脫離罪奴而成為神的兒女。
二、脫離綑綁而得真理與自由。
三、脫離死亡而得應許與永生。
四、脫離罪污而為聖潔的子民。
五、脫離黑暗而進幸福與光明。
六、脫離懼怕而享自在與平安。
七、脫離自我而活在基督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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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4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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