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新約】使徒行傳三章1.~10節經文,靜思默想之餘,所獲啟示與教訓良多。茲逐節分析如下:使徒行傳三章1.節:「申初禱告的時候,彼得、約翰上聖殿去。」本節啟示我們禱告的三要項:禱告的時、禱告的人和禱告的地方。
一、禱告的時間。神不打盹,也不睡覺(詩篇一二一篇4.節),所以我們無論何時都可向祂禱告(如當日猶太人每天三次──上午九時、中午十二時、下午三時)也未嘗不可。我們大家有否像彼得、約翰每日申初禱告呢?
二、禱告的人。彼得、約翰是信仰的同志、福音的同工,也是禱告的同伴。神願意垂聽個人的祈求,更喜歡人們同心合意(共同)的禱告(參看馬太福音十八章20節)。我們大家禱告的夥伴是誰?是同信的兄姊、同信的妻兒,抑或只有同桌吃飯的家屬、朋友,而沒有同上聖殿作禱告(禮拜)的同道、同志呢?
三、禱告的地方。神是無所不在的,所以無論在什麼地方都可敬拜祂,向祂禱告(參看約翰福音四章21節)。雖如此,自單以來聖殿(今稱禮拜堂)就是 神的子民共同祈禱敬拜的地方。
主 耶穌也這樣說:「我的殿必稱為禱告的殿。」(馬太福音廿一章13節)所以基督徒必須重視上聖殿禱告的信仰生活。
2.節:「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天天被人抬來,放在殿的一個門口,那門名叫美門,要求進殿的人賙濟。」
本節指出瘸腿者的三項最不幸事:
一、最不幸的綽號(代名)。這個瘸腿者必和一般人一樣有很好聽、很有意義(表示父母對他的期望)的名字,然而只因他生來瘸腿,人們就以「瘸腿者」稱之。
在我們的社會中這種歧視殘廢者(或醜陋者)的現象也相當普遍,故意不叫他們本來的名字,而以「獨眼」、「臭頭」、「無毛(髮)」、「矮子」、「流鼻涕」、「愛哭臉」等稱之,傷害人的自尊心固不待言,而同時也表現稱呼者的冷酷與刻薄!
二、最不幸的享受(被抬)。古時坐著轎子讓人抬的只有帝王、貴族或名醫,一般平民除新娘子出嫁以外,恐怕一生難有一次坐轎的機會。
而這個瘸腿者天天被人抬來抬去,卻是不得已的最不幸的享受。所以我們不必羨慕人家的享受,也許他們的享受和這瘸腿者同樣有別人無法瞭解的苦衷呢。
我雖年屆古稀,還是天天與師母踩著自行車穿梭於大街小巷探訪信徒。可是我們總覺得身體健康能踩自行車,遠比那些中風躺在高級轎車裡有司機為他們開車的強得多(更為享受)。世上正不知有多少被認為幸福、享受者其實是活受罪呢!
三、最不幸的上殿。上殿敬拜禱告原是一種精神上的享受,可是這個瘸腿者則不然。他上殿而無法進殿,只能在殿門口望殿興嘆。別人進殿向神讚美祈求,他卻守在殿門口向人乞求賙濟。今天多少靈性瘸腿者不也是如此嗎?他們雖身在殿中,心卻仍在門外。
他們不是敬拜神、祈求神、讚美神,而是看人(教會)對他們的態度如何(愛不愛他們)?給(賙濟)他們的是什麼?有多少?這種貧病交加信徒簡直太可憐了。
3.節:「他看見彼得、約翰將要進殿,就求他們賙濟。」本節讓我們看見了三件不幸中的大幸:
一、腿瘸眼尚能見。不良於行若再眼睛看不見那就更慘了!所以在不幸中的人最好不要為「我沒有」什麼而悲嘆;倒要為「我還有」什麼而慶幸、謝恩。
二、在愁苦中遇貴人(求助者)。彼得、約翰身無分文,卻有財主相、慈善相,所以瘸腿者對他們的期待很大,果然他所望並不落空。
三、所得的超過所求的。他所指望的只不過是區區小錢(物質),所得的卻是瘸腿痊癒、行動自由、免作乞丐,這真是神所賜出人外的平安。(腓利比書四章7.節首句)
4.~5.節:「彼得、約翰定睛看他。彼得說,你看我們。那人就留意看他們,指望得著什麼。」
請注意這兩節中的三種「看」的意義。
一、定睛留意的彼此對看,是一種默契。此乃 神的安排,所以人不可隨便錯過行善助人或蒙恩得救的機會。
二、叫人看的不可讓人失望,必須像彼得叫人有所得,畫餅是不能讓人充飢的。
三、別留意看錯了人。期待大失望也必大,故我們不要隨便看人,指望從他們有所得。恐怕你將失望得以後連彼得、約翰這樣的好人都不願看了。
6節:「彼得說:金銀我都沒有,只把我所有的給你,我奉拿撒勒人 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本節告訴我們「財富」有三種:
一、有金銀。世上的財富就是看他有多少金銀,或他所有的一切可值多少金銀。
二、有耶穌。彼得不因為他沒有金銀而自感窮困說,我沒辦法助人(愛莫能助)。他卻與保羅同樣視 耶穌基督為至寶。有 耶穌不但是一種財富,而且勝過金銀。
三、把耶穌給人。有 耶穌固然是財富,把 耶穌給人更是大財富。所以基督徒不應止於有 耶穌之富,而當更進一步像彼得把 耶穌給人以提高自己財富的層次(能把財富與他人分享方為無限的財富)。金銀只能使瘸腿者暫得溫飽,唯有 耶穌方能叫他行走。
7.節:「於是拉著他的右手,扶他起來,他的腳和踝子骨,立刻健壯了。」
本節裡有三「不只」,乃極富意義的教訓:
一、不只用口說。彼得說:「我奉拿撒勒人 耶穌基督的名,叫你起來行走。」同時也伸手扶他起來。(參看【新約】雅各書二章14~18節)
二、不只腳健骨也壯。這才是完全的醫治,外面的腳和裡面的骨(踝子骨)都健壯了。
三、不只起來短時間站立,而是完全健壯,可以自由行動。不是表演性質(如利用心理療法的神醫所為),而是真正蒙神醫治。
8.節:「就跳起來,站著、又行走。同他們進了殿,走著。跳著,讚美神。」
本節所描寫的是這位蒙恩者的三項「第一次」:
一、第一次能站、能走、能跳。這是肉體的得救。
二、第一次進入聖殿。幾十年來他都被放在門口,望門與嘆。今天可與人並肩進殿敬拜 神,其喜樂可想而知。
三、第一次讚美神。以往由於他不幸的遭遇 ── 雙腿殘廢、行動不便、生活靠人賙濟,每日怨天尤人。現在可說是第一次從心底,出大聲讚美神,他在聖殿裡讚美的聲音一定比誰都嘹亮、真誠。
9.~10節:「百姓都看見他行走、讚美 神;認得他是那素常坐在殿的美門口求賙濟的;就因他所遇著的事,滿心希奇驚訝。」
最後這二節指出三「不怕」:
一、不怕人看見。能行走讚美 神是蒙恩得救的活見證,巴不得百姓都看見而將榮耀歸與 神。基督徒無論在什麼地方,作什麼事情,都不必怕人看見。如果怕人看見,便是沒有好的形象與見證 ,所謂見不得人了。
二、不怕人認得。凡是假的事物最怕被人認出來(露出馬腳)。俗化的牧長與偽裝的下人君子一樣,最怕在不正當的場所被認出他是誰,而在正當的公司做事或在禮拜堂敬拜則不但不怕人知,而且唯恐人不知呢。
還有一種人則因從前出身低賤,也很怕在公共場所被人認出來,這也是人情之常。但這位蒙恩者卻不管這些,他只知神醫好他,他必須作見證,讚美祂,這種表現真是純真可愛!
三、不怕人希奇驚訝。這蒙恩者前後判若兩人,跟 保羅悔改前後的情形一樣,難怪人家會希奇驚訝。而這正是見證救恩絕好的機會呢,如生來瞎眼得主醫好的人所說:「祂(耶穌)是個罪人不是,我不知道。有一件事我知道;從前我是瞎眼的,如今能看見了。」(約翰福音九章25節)
真正重生得救的基督徒所擔憂的,應該是人家在你的身上看不見、認不出、更不會希奇驚訝現在的你跟以前有什麼兩樣的地方。以上十節經文記載美門的神蹟計有二十四項寶貝的教訓,但願我們細細琢磨,好好自省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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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4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