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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37. 要求有分

分別人的善亞或基督徒的真假,有一個相當準確的方法,即看他們在什麼事上有分和在什麼事上無分。凡榮  神益人的事我們都應盡量有分(參與),至於惡人的計謀、罪人的道路、褻慢人的座位,我們更絕不可有分了。以下我們從兩處經文來查考馬其教會要求有分的教訓:

【新約】羅馬書十五章 27節:「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因外邦人既然在他們屬靈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保羅對住在羅馬的信徒提到馬其頓亞該亞人如何湊出捐項,給耶路撒冷信徒中的窮人(十五:26),還說:「這固然是他們樂意的(捐項非同稅款),其實也算是所欠的債。」

這是怎麼說的呢?一般所謂「債」是指財物的虧欠,可是保羅卻有更崇高的解釋。他視彼叔相愛為永遠還不完的債羅馬書十三章8.節),也以傳福音與人為非還不可的債羅馬書一章14~15節)

所以他一面稱讚馬其頓亞該亞教會樂捐助貧的善行,另一面卻告訴他們這就如還債一樣是理所當然的。他明指外邦人既然在耶路撒冷猶太人屬靈(基督的救恩)的好處上有分,就當把養身之物供給他們。

許多人只知世上的好處、肉體上的好處和物質上的好處,而不知有天上的好處、精神上的好處和靈性上(屬靈上)的好處。因此日以繼夜地追求物質的豐富、肉體的享受,而忽略甚至不知屬靈上的好處。

我認為馬其頓亞該亞的信徒是最有福的,因為他們既在屬靈上的好處有分,又曉得把養身之物供給貧乏的耶路撒冷教會信徒,以見證在主裡彼此相愛的事實。

某教會有位老姊妹告訴我,她很感謝  神,她雖然學識淺、家道也不富裕,可是她在主的救恩上有分,在教會的事奉上有分,在傳福音的捐獻上也有分,在為人服務上(如照顧病人)都有分……。未知我們在  神所喜悅的事工上有分乎?又份量如何呢?

【新約】哥林多後書八章4.節:「再三的求我們,准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是保羅勸勉哥林多教會當傚法馬其頓教會樂捐助貧的精神。

馬其頓教會之慷慨並非由於自己的豐富。保羅便為他們作見證道:「就是他們在患難中受大試煉的時候,仍有滿足的快樂。在極窮之間還格外顯出他們樂捐的厚恩。我可以證明他們是按著力量,而且也過了力量,自己甘心樂意的捐助。」哥林多後書八章2.~3.節)

保羅眼見馬其頓信徒的處境,可能告訴他們,對耶路撒冷教會的救濟你們可以豁免,因為你們的苦況跟他們差不了多少。可是馬其頓教會反而再三要求保羅准許他們,在這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種自我犧牲、克己待人的精神真太難能可貴了。

許多信徒(或教會)最害怕的就是前來募捐的人。雖然不敢給他閉門羹,可是既知道來者不善,便立即一直唸景氣不經、經濟困難經、週轉不靈經,甚至三餐問題經,以暗示現在他沒有錢可奉獻,使你難以啟齒、知難而退,他便可免於「破財」之災了。

馬其頓教會絕不是這樣,他們卻是再三要求,准許他們在捐獻上(供給聖徒的恩情上)有分。這種「分」是一般人不會希求,吝嗇者更避之唯恐不及的。

以 主  耶穌「施比受更為有福」的價值觀而言,馬其頓教會是屬靈的聰明智慧人。若在以自私自利為本的世人而言,馬其頓信徒真是愚蠢至極的傻瓜了。

基督徒都應反省,我們曾否像馬其頓教會要求(追求)在供給聖徒,或在援助弱小教會的恩情上有分,抑或東逃西躲,或一味拖延,視捐獻與教會猶如剜掉心頭一塊肉一般痛苦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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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昔時賢文

不孝父母、敬神無益;兄弟不和交友無益貧淫好賭勤儉無益不惜元氣服藥無益欠債怨財主不孝怨父母兒不嫌母醜犬不厭家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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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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