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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埃蒙斯 

16. 保羅談刺

誰都知道刺能扎人。刺紮在人身上,雖然不會致命,卻十分難受。我小時候曾在野外被草刺扎過,也曾在海灘上被珊瑚礁石刺傷。(澎湖海邊隨處理有,俗稱硓(石古)石)這是因為當日家貧,一年三百六十五日都打赤腳,無論上山下海都沒穿鞋。不過日子久了,腳板變厚,不太厲害的刺倒也奈何不了我。

刺的種類甚多,草有草刺,籐有籐刺,樹有樹刺,連花都有花刺,如玫瑰花那麼美麗,可是不小心,被它的刺扎到也非常厲害。

不但植物有刺,動物也有刺,通稱為骨。很多好吃的魚,它的刺(肉裡的暗刺)特別多,常使人不敢嘗試。不喜歡魚的人除討厭它的腥味之外,也是怕它的刺。

由於醫學的進步,還有一種人造刺 ----- 注射針,也是令人很不好受的,尤其靜脈注射找不到血管時,那根鋼刺簡直似鑽地鼠一樣到處亂鑽,好不叫人膽戰心驚,怪不得有人談針色變。師母好幾次大開刀時,都是用長達三四寸的注射針扎入脊骨縫隙,注入麻醉劑,看了令人毛骨悚然!

不僅有以上各種嚇人的刺,在這世上人還有許多眼睛看不見卻能扎心的刺。例如有人有不肖子,這就是他的刺;有人則有風流丈夫的刺等等。無論在家庭在社會都會有各種扎心的刺。

還有一種刺幾乎人人都有,只是大小輕重的程度不同而已。這就是如保羅說的刺,也就是肉體上的一種病,它是耍脅著人的健康與性命的。有的人不但有一根,且有數根。甚至如古時趙子龍一身是膽,今天卻有人一身是病!

疾病的確是令人討厭的刺。人被刺扎時無論紮在那裡,手腳也好、咽候也好,總想立刻去之為快。連保羅那麼有修養、有耐力的人都不願意身上有刺,而向主禱告,求主為他拔掉(消除病苦)他所謂三次求過主,必不是普通虛應故事的三次,必是經過禁食禱告、迫切與主辦交涉的三次。可是主卻沒有答允他所求。

然而保羅並不因此而說他的禱告無效,更不生氣主不聽他的禱告,抱怨主不愛他,就負氣不肯背十字架,不肯為主作工。他反倒從身上的那根刺更明白主怎樣愛他,以及主的智慧怎樣勝過撒但的陰謀。因為主利用技但所加於保羅的那根刺,作為表露祂恩典的工具。

現在我們就從【新約】哥林多後書十二章 1.~10節 來看保羅為身上的刺求主的前因後果。

十二章 1.節:「我自誇固然無益,但我是不得已的。如今我要說到主的顯現和啟示。」

保羅原不想炫耀他所得的啟示,可是有人懷疑他的使徒權...,他不能不說出來(也可說是誇口)。據說有一個空手道和柔道無敵手的青年獻身傳道,有一次在餐廳分發福音單時,因受一群流氓無理欺凌,不但不露了一手以嚇退他們,並使他們心生敬畏。

反之,某次有一位牧師受壞人百般侮辱,卻只能緘默無聲,逆來順受,招致壞人更加輕視。兩者相較,我寧願像那位教訓流氓的青年。
保羅被迫而誇口,也與此情形類似。

十二章 2.~3.節:

「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他前十四年被提到第三層天上去。或在身內,我不知道。或在身外,我也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我認得這人,或在身內,或在身外,我都不知道,只有 神知道。」

保羅甚有修養的工夫。他得超凡的啟示,十四年前被提到三層天去,可是從不向人提起。如今雖然不得已說出,他還是謙卑,不肯用「我」字,只說「我認得一個在基督裏的人。」

十二章4.節:「他被提到樂園裏,聽見隱秘的言語,是人不可說的。」

這裡說「人不可說」就是「人不能說」,保羅既不敢說,也說不出來,所以不能以之誇口。

十二章 5.節:
「為這人,我要誇口。但是為我自己,除了我的軟弱之外,我並不誇口。」

保羅得到神秘高深的啟示,他不正面誇口,只在內心感激。他所誇口的是自己的軟弱,因為藉著他的軟弱,才能彰顯基督的大能。

十二章 6.節:「我就是願意誇口,也不算狂,因我必說實話。只是我禁止不說,恐怕有人把我看高了,過於他在我身上所看見所聽見的。」

保羅的超特靈性經驗,儘管可以說出來,因為這是事實,不是虛構。可是他至十四年後才婉轉宣佈。為什麼他不宣揚他所得的啟示呢?這是因為 .....一、神不吩咐;二、是人不能說的;三、自己禁止,恐怕被人看得過高了。

十二章 7.節:「又恐怕我因所得的啟示甚大,就過於自高。所以有一根刺加在我肉體上,就是撒但的差役,要攻擊我,免得我過於自高。」

我認為保羅被提到三層天上去的靈程,還不如他能看透身上之刺的意義。多少熱心的信徒,多少神重用的工人,只因一根刺就跌倒了,甚至使許多人跟他一齊跌倒。

保羅上三層天去是從靈裡的「看」,而懂得身上那根刺的意義卻是靈裡的「信」。他相信那根刺是:一、撒但差役的攻擊;二、神許可的;三、神利用以使他不過於自高。

十二章 8.節:「為這事,我三次求過主,叫這刺離開我。」

叫刺離開是人之常情。有刺在身,即使不痛苦,也會不安(本會廖執事治牙時,不慎誤吞注射針入腹,想盡辦法,歷時數週才開刀取出。其間雖未感痛苦,但精神上卻飽受折磨)

所以三次的禱告必都很迫切,必是虔誠禁食,通宵新禱。也許像主耶穌在客西馬尼園的三次祈禱一樣。

十二章 9.~10 節:「祂對我說,我的恩典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所以我更喜歡誇自己的軟弱,好叫基督的能力覆庇我。我為基督的緣故,就以軟弱、凌辱、急難、逼迫、困苦為可喜樂的。因我什麼時候軟弱,什麼時候就剛強了。」

無效的禱告,成就最有的事工,最具代表性的例子是,耶穌在客西馬尼園求苦杯離開祂的禱告,以及保羅求身上的刺離開的禱告。
為什麼主不為保羅拔除身上的刺呢?
一,要讓他體會刺中的恩典;
二,讓祂自己的能力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
三,讓他誇口自己的軟弱而得主能力庇佑。

也許有人要問,保羅身上的刺是什麼?我想可能是眼睛的毛病(參看【新約】------ 使徒行傳九章 8.9.17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7節;羅馬書十六章22節;加拉太書四章15節;斐利門書19節;帖撒羅尼迦後書二章2.節),可是我們還是不要臆測,因為這無關緊要。

我們也不必評斷什麼刺好,什麼刺較兇。反正刺就是刺,總是帶給人痛苦的。人生在世,誰能無刺?值得安慰的是,連曾上到三層天的保羅都免不了受刺痛苦,所以我們不必太悲觀、失望、氣餒。

我們要傚法保羅,把刺當作彰顯 神恩典能力的工具。換句話說,克服刺的唯一辦法就是「記念神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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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 7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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