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使徒行傳一章 8.節:「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要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這一節經文告訴我們四件事:
一、基督徒要領受聖靈;
二、得著聖靈才有能力;
三、這個能力是要為主作見證;
四、為主作見證的次序是由近而遠、由親而疏,首先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其次撒瑪利亞(鄰居),最後直到地極(全世界)。
我們期望人人歸主,全世界都歸 主 耶穌,但必須先從耶路撒冷(發祥地)開始,亦即我們的教會或我們的家庭開始。現在繼續來思考為什麼要全家歸主的理由。
第三、才有真正的快樂
一個信 耶穌的,他的信心必會表現於(影響及)他的生活,否則他的信心便有問題了。信仰然與生活有關,家裡的人(尤其夫婦)要是信仰不同,在生活上必然發生許多困擾和無謂的痛苦。
由於觀念的不同,對於喜慶喪葬方式的主張無法一致,彼此的摩擦和不愉快是難以避免的。下面試舉數例:
一、小孩生病求醫的問題。信主的父親說應看醫生並請牧師代禱,迷信的母親卻主張請巫婆收驚壓煞。
二、對兒女的教育方針相左。信主的母親強調子女應上教會主日學,學問至上主義的父親卻大為反對,說升學最要緊,其餘事情一概免了。並說如果太太不合作,將來孩子考不上台大要她負全部責任。為此不僅影響夫婦感情,也影響孩子的心理,真是太不值得了。
三、逢年過節時一家人不知如何是好。佛道教徒說非先祭拜不可,基督徒卻不以祭祀為重。彼此相持,無法妥協,家庭經常為此爭鬧不休。
四、遇喜慶婚喪時應行何種禮典儀式,更感無所適從。某甲主張行佛教式,某乙則堅持基督教式,某丙為緩和衝突,乃提出使用「混合儀式」。更可笑者是竟有人建議,此事該由家中諸人以無記名投票決定之。
大約三十年前,我在大甲教會佈道時,有一位熱心的老姊妹請我前往她家,為她讀國小的孫兒禱告,因為他病勢不輕,正發高燒。我一進大門,即知道這個家沒有全家歸主,因為廳堂上供著許多偶像,而且燒香點燭,又擺著一些祭品,有幾個男女在廳裡,也不跟我們打招呼,表情似乎很尷尬。
老姊妹就帶我們到了孩子的病房,並向我道歉解釋說,她的媳婦沒有信主,且十分迷信偶像,如今請了紅頭道士(神棍)到家裡來施法,她很生氣地說:「我媳婦明明知道,我這個孫子跟我到教會讀主日學,是屬 耶穌的,她竟敢和我作對!」
老姊妹又很難過地問我,如今他們在廳堂拜求偶像,我們在臥房禱告是否有效?主 耶穌會不會因看見家裡有偶像而不肯進來?
這時我卻又聽見外面她的媳婦也生氣地向人訴苦,說她婆婆多管閒事,孩子是她生的,被婆婆引誘去教會,以致得罪神明(偶像)才患病。她已經花了不少錢請道士來作法醫治,婆婆卻叫教會牧師來,使神明不敢進門(他們相信鬼神懼怕 耶穌),不但她白費金錢,還不知孩子的病有無治癒的希望呢!
一個家庭兩種宗教,類似此種困擾和笑話是無可避免的。只有全家都歸主,家庭以基督耶穌為中心,是非與價值判斷均以 神的話語 ..... 聖經為標準,才能同聲讚美、同心禱告、一起赴教會禮拜,並為教會服務,為救靈奉獻。這樣的家庭方有真正的快樂與幸福。
第四、才有美好的見證
近來的傳教方法跟著時代進步,可謂日新月異了,花樣之多,規模之大,令人咋舌!有建造美麗堂皇聖殿者,有開辦大學和醫院者,有經營各種慈善事業者(二次大戰後並曾有救濟物資的大批發放),還有什麼醫療團、學生中心、協談中心,甚至藉著各種運動比賽、交誼而向人傳福音。
至於利用大眾傳播媒體如廣播、電視等以宣傳主道更不必說了。多少教會經常舉辦聖樂演唱、聖劇表演,有更別出心裁、出奇制勝,想出新得不能再新的名堂如「我找到了」運動,這一切無不是為了吸引更多的人來聽福音、信 耶穌。可惜其果效毋庸諱言的是微乎其微了。
有人因此諷刺說,以葛理翰博士佈道用掉十萬元,換不到一個真正的慕道友;送出百張福音單邀請不到一個人來教會,話雖尖刻了些,但不無事實的一面。
我不反對人們用巨款在傳音救靈的事上,可是我敢說,以上所舉這些耗資鉅萬的傳道方式,都不如真實重生得救的基督徒之生活見證來得實用而有效。再者,個人的見證不如全家的見證,一個家庭的見證也不如許多家庭(尤其所有基督徒家庭)的見證。
比方說,你信主熱心,在教會擔當聖職,但你的家人如不信主你怎能又怎敢向人傳福音呢?我自己就有過這種經驗,因為我是家庭中第一個信主的人,我雖做了傳道人,但在我全家歸主的目標未達到之前,我是不敢在故鄉瓦硐佈道的。
為什麼不能全家歸主呢?家人心硬不接受福音只是原因之一,其他還有更大更重要的原因,試為剖析一下,可知錯在基督徒本身:
一、不關心家人的靈魂問題,甚至連為此向 神禱告都沒有;
二、從未勸過家人聽道信主,原因是不關心和太客氣;
三、在家裡生活沒有好見證;
四、缺乏帶領家人信主的知識;
五、精神、態度都不夠積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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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5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