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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苦難」負有一種特殊神聖的任務,它的來臨並非要趕我們與 耶穌疏遠,倒是要把我們帶回到 主面前,讓我們享受到真正倚靠 主 耶穌的滋味。       ........呂春長牧師 

43. 是誰可憐?

今天是耶穌受難日,本會循例於今晚以恭守聖餐來紀念  恩主 耶穌為我們受苦的大愛。「因雪想高士,因月想好友。」這話不由使我因「苦」想  耶穌(為教會腐敗俗化而痛苦難過)。正如【新約】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說: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主  耶穌也親自說過:「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別西卜,何況他的家人呢?」(馬太福音十章24~25節)耶穌的受苦,實在是為祂而受苦的人最大的安慰。

回憶六十年前,我不顧全村人的反對、逼迫,決心信  耶穌時,人們都指責我,說我不僅可惡,而且可憐!他們為何說我可憐呢?因為把我信  耶穌當作忘本、背祖又不孝父母的行徑。其實,我信 耶穌倒是找到創造的本源。既可敬拜造物真主,又可明白人類的由來。

基督教本來就是指導人如何事奉真神、如何紀念祖先、如何孝敬父母,完美無比的道理。我在十六歲小小年紀即能認識此道、決行此路,真是三生有幸。而且明明是既可欽又可賀的事,有什麼可憐呢?其實,可憐的不是我,卻是那些說我可憐的人。

我們最好慎重使用我們的口頭禪。比方說,一個清廉正直的官員死了,身後蕭條,我們會聽見有人說:「可憐!」;上級要來視察,下級加緊準備、忙得不亦樂乎,我們也會聽人說「可憐!」;甚至年青寡婦為照顧小兒痲痺的孩子而毅然放棄第二春,我們更會聽見人們說:「可憐!」

還有最近的例子,就是竟然有人說,高新武檢察官的太太真可憐,嫁給這麼一個做官不想發財的丈夫!真的嗎?這個所謂「可憐」的口頭禪用得適當嗎?上面所舉這些人真的可憐嗎?我大大不以為然。

「可憐」是個古老的詞彙。在我父親時代(約七八十年前)澎湖並沒有現在這種用法。那時這兩個字是用在對罹患絕症者、飢荒中的災民、貧病交迫的窮人、遭遇天災而無家可歸者......以及誤入歧途執迷不悟的親友,以表示感傷同情之意。

至於事親以孝、為友犧牲、對上司長輩尊敬服從、重義而輕利、先公而後私...... 等等的人,只可說是「可取」、「可敬」,怎可說他們「可憐」呢?

如果有誰膽敢把「可憐」二字加在忠臣、孝子、節婦、義僕頭上,老一輩的人必提出警告說:「你這樣說話,不怕遭雷劈嗎?該稱「可法、可敬」的人,你卻說他「可憐」,你還算是個人嗎?」

本市某教會有一位品學兼優的青年,畢業於最高最好學府,為順應家人願望,再考進醫學院唸了四五年。已快畢業了卻深感神要他專心事奉。經一番內心掙扎和禱告,結果毅然放棄醫學,轉入神學,預備為  神使用。

基督徒敢不敢說他可憐?敢不敢說他的太太贊同他的做法也是可憐呢?如果真有人這樣說,他還能算是基督徒嗎?

不久以前本會廖四岳醫師夫婦旅遊。有一個韓國導遊告訴他們,造成今天韓國富強的局面,补正熙總統的功勞最大。他有骨頭、魄力與擔當。是他奠定了國家自覺、向上的根基。他為國家建設而先後犧牲夫婦兩條性命。

在他死後全國人民都一致肯定他對國家的貢獻。甚至有人妙喻他為燒飯的總統,繼任者金斗煥為吃飯的總統,再來盧泰愚為洗碗的總統。韓國人 有誰會說樸正熙燒飯給人吃是可憐的呢?我們也不可把「可憐」二字用在世上得道的人身上(參看希伯來書十一章38節末句)

約瑟斷然力拒主人妻子的誘惑,誰敢說他是不知享受艷福的可憐青年呢?人人不都稱讚他為既可敬又可嘉、過得了美人關的真英雄嗎?

不知從何時起,「可憐」這二字的用法變了。它竟被人用來表示輕蔑與不屑,這也就是我十多年來受苦楚的最大緣由。大家都說我是一個「可憐」牧師,既不通人情,又不識時務。

死信聖經的話,以為不可偷盜即真的不可偷盜,連「教會偷盜教會財物該當別論」的淺顯道理也不懂。如此食古不化,不是很可憐嗎?

他們據此而以我為可憐,不正與非斯都亞基帕王保羅為可憐一模一樣嗎?(參看【新經】使徒行傳廿六章24~25節)所以我雖然十分清楚人家以「可憐輕侮我,但我自己卻一點都不覺得「可憐」(我此話特指我對十字園事件的公義主張而言。並非自誇一生從未犯錯、虧欠  神)

老實說,十四年前當我獲知十字園墓地被受託某人xxx ,把它當作私產捐獻給他的教會,而該教會竟擅自登記為自己財團法人之所有時,首先的反應便是極其震驚且十分悲憤。

但是屬人的「理智」告訴我,這事不用我焦急,更無需我出頭。「出頭損角」(台諺:意似「煩惱皆因強出頭」的教訓我早在十三歲時就深知了。何況某教會那些有頭有臉的長執都是我的摯友,平時待我不薄。

如盧某、邱某、高某等更對我敬愛有加,逢年過節都會送禮物表示敬意,師母不久以前癌症開刀時更是頻來慰問和致贈補品。所以對此事我最好佯為不知、靜觀其發展,以後教會間發生糾紛再應他們的請求而出來做和事佬居中調解,這樣我豈不是名利雙收嗎?

我正在衡量這個「理智」的利害得失時,良心與聖靈卻雙管齊下指責我為「可憐的牧師」。儘管「理智」的法又聰明又大吉大利,可是良心和聖靈卻勸阻我走巴蘭的道路巴蘭正是可憐的先知)

因此我就跪下接受良心和聖靈的提醒和阻止(不敢昧著良心,不敢銷滅聖靈的感動),毅然起來主張公義,背著孤苦的十字架,成為人們心目中可憐的牧師。其實,我並不可憐,說我可憐者,他才是既可憐又可哀呢!

神的兒女應該分辨何為可鄙可憐,何為可嘉可頌,如【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24~25節記載:摩西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法老女兒之子;他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摩西這樣的選擇,有誰會說他是可憐的呢?

【新約】腓立比書二章6~8節論到  主耶穌「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由此可見,主  耶穌並非像那些譏誚祂的人說的:「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馬太福音廿七章42節)祂不是不能救自己,而是為要救別人自願捨去自己。正如祂說的:「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約翰福音十章18節)耶穌捨己救人,無論其精神及作為都是無比偉大的,決無半點卑鄙可憐的影子。

在今年的受難週,我從聖經中看出下列這些可憐得不能再可憐的人:

一、那一班為目的不擇手段、喪盡天良的耶路撒冷宗教領袖 ── 法利賽人的文士、祭司長、長老們(馬太福音廿六章3.~5.節)
二、那為財通敵、以親嘴出賣恩主的內奸猶大(馬太福音廿六14~16節,49節)
三、那優柔寡斷,明知是非,竟怕惡欺善,不敢秉公行義,而將  耶穌置於死地的羅馬巡撫彼拉多(【新約】路加福音廿三章1.~5.節)
四、那些貪小利、無頭腦的應聲蟲 ── 無知的民眾,如路加福音廿三章18~19節記載:「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耶穌),釋放巴拉巴給我們。這巴拉巴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救人無數的  主耶穌竟不一個作亂殺人坐監的匪徒巴拉巴。一想及此,我們教會、牧師及長老被處分「失格」有什麼可難過的呢?

耶穌被釘十字架,吾憐的不是 耶穌,而是把  耶穌釘十字架的那些喪盡天良的宗教領袖、厚顏無恥出賣恩主的叛徒猶大、討好惡人懦弱無能的羅馬長官彼拉多,以及那群忘恩負義作應聲蟲的民眾。祈求  神讓我們也為今天那些真正的可憐者代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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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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