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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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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世上「美人」多薄命,原因第一由於驕傲;第二因驕傲而成為無知;第三因無知而被人愚弄。
所以被稱為「美人」者要小心,追求「美人」者更須戒慎。
基督徒則要追求在屬靈上成為基督心中的「美人」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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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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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1. 主復活,多作主工
2. 信徒與教會
3. 貴重的器皿
4. 餵養主羊
5. 短喻一束
6. 落難與出脫
7. 從創世記看人的死
8. 深道淺喻
9. 禱告須知
10. 主受難時誰蒙了福?
11. 訂婚禮拜
12. 談自由
13. 結婚感恩禮拜
14. 各盡其職
15. 專心傳福音(一)
16. 專心傳福音(二)
17. 談血氣
18. 我應該這樣禱告
19. 婦女的責任(一)
20. 婦女的責任(二)
21. 繼往開來
22. 處世知識
23. 嚴刑的商榷
24. 吟味古今
25. 進諫須知
26. 不看醫生的人
27. 拾來的教訓
28. 青年在教會中應負的責任
29. 蒼老與青春
30. 跟自己比
31. 愛人如己
32. 寶貝放在瓦器裡
33. 貧乏與逆境
34. 基督徒在世而不屬世
35. 人與人心
36. 主的回答
37. 先好額,後發財
38. 何等人?
39. 不知不覺
40. 罪與過
41. 林鴻祐君結婚勉勵詞
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43. 是誰可憐?
44. 他人代行無效?
44. 他人代行無效?
澎湖伯講道集(十六) ========== 今天是耶穌受難日,本會循例於今晚以恭守聖餐來紀念 恩主
耶穌
為我們受苦的大愛。
「因雪想
高士
,因月想好友。」
這話不由使我因「苦」想
耶穌
(為教會腐敗俗化而痛苦難過)
。正如
【新約】
希伯來書十二章3.節
說:
「**那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主
耶穌
也親自說過:
「學生不能高過先生、僕人不能高過主人;學生和先生一樣,僕人和主人一樣,也就罷了;人既罵家主是
別西卜
,何況他的家人呢?」
(馬太福音十章24~25節)
耶穌
的受苦,實在是為祂而受苦的人最大的安慰。 回憶六十年前,我不顧全村人的反對、逼迫,決心信
耶穌
時,人們都指責我,說我不僅可惡,而且可憐!他們為何說我可憐呢?因為把我信
耶穌
當作忘本、背祖又不孝父母的行徑。其實,我信
耶穌
倒是找到創造的本源。既可敬拜造物真主,又可明白人類的由來。 基督教本來就是指導人如何事奉真神、如何紀念祖先、如何孝敬父母,完美無比的道理。我在十六歲小小年紀即能認識此道、決行此路,真是三生有幸。而且明明是既可欽又可賀的事,有什麼可憐呢?其實,可憐的不是我,卻是那些說我可憐的人。 我們最好慎重使用我們的口頭禪。比方說,一個清廉正直的官員死了,身後蕭條,我們會聽見有人說:「可憐!」;上級要來視察,下級加緊準備、忙得不亦樂乎,我們也會聽人說「可憐!」;甚至年青寡婦為照顧小兒痲痺的孩子而毅然放棄第二春,我們更會聽見人們說:「可憐!」 還有最近的例子,就是竟然有人說,
高新武
檢察官的太太真可憐,嫁給這麼一個做官不想發財的丈夫!真的嗎?這個所謂「可憐」的口頭禪用得適當嗎?上面所舉這些人真的可憐嗎?我大大不以為然。 「可憐」是個古老的詞彙。在我父親時代
(約七八十年前)
的
澎湖
並沒有現在這種用法。那時這兩個字是用在對罹患絕症者、飢荒中的災民、貧病交迫的窮人、遭遇天災而無家可歸者......以及誤入歧途執迷不悟的親友,以表示感傷同情之意。 至於事親以孝、為友犧牲、對上司長輩尊敬服從、重義而輕利、先公而後私...... 等等的人,只可說是「可取」、「可敬」,怎可說他們「可憐」呢? 如果有誰膽敢把「可憐」二字加在忠臣、孝子、節婦、義僕頭上,老一輩的人必提出警告說:「你這樣說話,不怕遭雷劈嗎?該稱「可法、可敬」的人,你卻說他「可憐」,你還算是個人嗎?」 本市某教會有一位品學兼優的青年,畢業於最高最好學府,為順應家人願望,再考進醫學院唸了四五年。已快畢業了卻深感神要他專心事奉。經一番內心掙扎和禱告,結果毅然放棄醫學,轉入神學,預備為 神使用。 基督徒敢不敢說他可憐?敢不敢說他的太太贊同他的做法也是可憐呢?如果真有人這樣說,他還能算是基督徒嗎? 不久以前本會
廖四岳
醫師夫婦旅遊
日
、
韓
。有一個
韓國
導遊告訴他們,造成今天
韓國
富強的局面,
补正熙
總統的功勞最大。他有骨頭、魄力與擔當。是他奠定了國家自覺、向上的根基。他為國家建設而先後犧牲夫婦兩條性命。 在他死後全國人民都一致肯定他對國家的貢獻。甚至有人妙喻他為燒飯的總統,繼任者
金斗煥
為吃飯的總統,再來
盧泰愚
為洗碗的總統。*韓國人* 有誰會說
樸正熙
燒飯給人吃是可憐的呢?我們也不可把「可憐」二字用在世上得道的人身上
(參看希伯來書十一章38節末句)
約瑟
斷然力拒主人妻子的誘惑,誰敢說他是不知享受艷福的可憐青年呢?人人不都稱讚他為既可敬又可嘉、過得了美人關的真英雄嗎? 不知從何時起,「可憐」這二字的用法變了。它竟被人用來表示輕蔑與不屑,這也就是我十多年來受苦楚的最大緣由。大家都說我是一個「可憐」牧師,既不通人情,又不識時務。 死信聖經的話,以為不可偷盜即真的不可偷盜,連「教會偷盜教會財物該當別論」的淺顯道理也不懂。如此食古不化,不是很可憐嗎? 他們據此而以我為可憐,不正與
非斯都
和
亞基帕王
以
保羅
為可憐一模一樣嗎?
(參看【新經】使徒行傳廿六章24~25節)
所以我雖然十分清楚人家以「可憐輕侮我,但我自己卻一點都不覺得「可憐」
(我此話特指我對十字園事件的公義主張而言。並非自誇一生從未犯錯、虧欠 神)
。 老實說,十四年前當我獲知十字園墓地被受託某人xxx ,把它當作私產捐獻給他的教會,而該教會竟擅自登記為自己財團法人之所有時,首先的反應便是極其震驚且十分悲憤。 但是屬人的「理智」告訴我,這事不用我焦急,更無需我出頭。「出頭損角」
(台諺:意似
「煩惱皆因強出頭」
)
的教訓我早在十三歲時就深知了。何況某教會那些有頭有臉的長執都是我的摯友,平時待我不薄。 如盧某、邱某、高某等更對我敬愛有加,逢年過節都會送禮物表示敬意,師母不久以前癌症開刀時更是頻來慰問和致贈補品。所以對此事我最好佯為不知、靜觀其發展,以後教會間發生糾紛再應他們的請求而出來做和事佬居中調解,這樣我豈不是名利雙收嗎? 我正在衡量這個「理智」的利害得失時,良心與聖靈卻雙管齊下指責我為「可憐的牧師」。儘管「理智」的法又聰明又大吉大利,可是良心和聖靈卻勸阻我走
巴蘭
的道路
(
巴蘭
正是可憐的先知)
。 因此我就跪下接受良心和聖靈的提醒和阻止
(不敢昧著良心,不敢銷滅聖靈的感動)
,毅然起來主張公義,背著孤苦的十字架,成為人們心目中可憐的牧師。其實,我並不可憐,說我可憐者,他才是既可憐又可哀呢! 神的兒女應該分辨何為可鄙可憐,何為可嘉可頌,如
【新約】
希伯來書十一章24~25節
記載:
「
摩西
因著信,長大了就不肯稱
法老
女兒之子;他寧可和 神的百姓同受苦害,也不願暫時享受罪中之樂。」
摩西
這樣的選擇,有誰會說他是可憐的呢?
【新約】
腓立比書二章6~8節
論到 主
耶穌
:
「祂本有神的形象,不以自己與神同等為強奪的;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象,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自己卑微,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
由此可見,主
耶穌
並非像那些譏誚祂的人說的:
「祂救了別人,不能救自己。」
(馬太福音廿七章42節)
祂不是不能救自己,而是為要救別人自願捨去自己。正如祂說的:
「沒有人奪我的命去,是我自己捨的。」
(約翰福音十章18節)
主
耶穌
捨己救人,無論其精神及作為都是無比偉大的,決無半點卑鄙可憐的影子。 在今年的受難週,我從聖經中看出下列這些可憐得不能再可憐的人: 一、那一班為目的不擇手段、喪盡天良的
耶路撒冷
宗教領袖 ──
法利賽人
的文士、祭司長、長老們
(馬太福音廿六章3.~5.節)
; 二、那為財通敵、以親嘴出賣恩主的內奸
猶大
(馬太福音廿六14~16節,49節)
; 三、那優柔寡斷,明知是非,竟怕惡欺善,不敢秉公行義,而將
耶穌
置於死地的羅馬巡撫
彼拉多
(【新約】路加福音廿三章1.~5.節)
; 四、那些貪小利、無頭腦的應聲蟲 ── 無知的民眾,如
路加福音廿三章18~19節
記載: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
(耶穌)
,釋放
巴拉巴
給我們。這
巴拉巴
是因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救人無數的 主
耶穌
竟不一個作亂殺人坐監的匪徒
巴拉巴
。一想及此,我們教會、牧師及長老被處分「失格」有什麼可難過的呢?
耶穌
被釘十字架,吾憐的不是
耶穌
,而是把
耶穌
釘十字架的那些喪盡天良的宗教領袖、厚顏無恥出賣恩主的叛徒
猶大
、討好惡人懦弱無能的
羅馬
長官
彼拉多
,以及那群忘恩負義作應聲蟲的民眾。祈求 神讓我們也為今天那些真正的可憐者代禱!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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