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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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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須知 ....學歷與學識不同、知識與智慧不同、長大與長成不同、妄想與理想不同、投機與投資不同、熱狂與熱心不同、亂愛與戀愛不同、教徒與信徒不同 ........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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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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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林鴻祐君結婚勉勵詞
1. 主復活,多作主工
2. 信徒與教會
3. 貴重的器皿
4. 餵養主羊
5. 短喻一束
6. 落難與出脫
7. 從創世記看人的死
8. 深道淺喻
9. 禱告須知
10. 主受難時誰蒙了福?
11. 訂婚禮拜
12. 談自由
13. 結婚感恩禮拜
14. 各盡其職
15. 專心傳福音(一)
16. 專心傳福音(二)
17. 談血氣
18. 我應該這樣禱告
19. 婦女的責任(一)
20. 婦女的責任(二)
21. 繼往開來
22. 處世知識
23. 嚴刑的商榷
24. 吟味古今
25. 進諫須知
26. 不看醫生的人
27. 拾來的教訓
28. 青年在教會中應負的責任
29. 蒼老與青春
30. 跟自己比
31. 愛人如己
32. 寶貝放在瓦器裡
33. 貧乏與逆境
34. 基督徒在世而不屬世
35. 人與人心
36. 主的回答
37. 先好額,後發財
38. 何等人?
39. 不知不覺
40. 罪與過
41. 林鴻祐君結婚勉勵詞
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43. 是誰可憐?
44. 他人代行無效?
43. 是誰可憐?
澎湖伯講道集(十六) ========== 在二月中有一天早晨靈修時,讀了
【新約】
路加福音廿三章18~25節
,心裡感觸良多。不由得聯想到今天教界的一些事情,因而立即打電話,情商
張
牧師把他的查經暫停一次,讓我今晚
(週三)
趁此受難週跟大家一齊暝想有關 主
耶穌
受難的情形。 剛才的經文
路加福音廿三章18~25節
,有個標題為:
「除掉
耶穌
,釋放
巴拉巴
。」
亦即等於說:
「
巴拉巴
比
耶穌
好
(強)
,
耶穌
比
巴拉巴
壞
(差)
。
巴拉巴
還有生存於世的價值,
耶穌
卻沒有了。所以必須把祂處死,把祂除掉
(與世永隔)
。」
現在我們不妨逐節思考其中的啟示與教訓。
18節: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
(耶穌)
,**釋放巴拉巴給我們**。」
眾人一齊同心行惡是非常可怕的,如
【舊約】
詩篇二章2.節
記載:
「世上的君王一起來,臣宰一同商議,要敵擋 耶和華並祂的受膏者。」
世上時常會出現這種情形。他們是有備而來的,他們都是當日那些宗教領袖
(祭司們)
的爪牙、走狗。 他們的殺人武器即同聲呼喊,說:
「除掉這個人,釋放
巴拉巴
給我們。」
這些人是職業呼喊隊,他們呼喊是有錢可拿的,如
馬太福音廿八章15節
記載:
「兵丁受了銀錢,就照所囑咐他們的去行。」
可為例證。 時至今日,許多政客
(包括宗教政客)
都慣用這種招數。XX教會 XX長老曾經指控金錢介入中委會,並非無的放矢。中委會好言慰留他中委之職
(等於道歉)
,並為他而改他們所議決的,不就是明證嗎?
「眾人卻一齊喊著說,除掉這個人
(連名都不屑稱)
,釋放
巴拉巴
給我們!」
聽到這如雷的喊聲,誰的心最難過呢? 一、主耶穌本身。這喊聲猶如一根鐵釘釘進祂的心坎上; 二、耶穌的母親
馬利亞
,參看
路加福音二章35節末句
:
「你自己的心也要被刀劍刺透。」
三、*抹大拉* 的
馬利亞
和那愛主婦女
(參看路加福音八章2.節)
; 四、
猶大
以外的十一使徒
(參看馬太福音十章2.~4.節)
; 五、蒙主醫治的一些受惠者
(參看馬可福音一章34節)
; 六、良心未泯的人
(包括外邦人)
。
19
節
:
「**這
巴拉巴
是在城裡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
彼拉多
有意救
耶穌
,才特意挑選一個素為人人厭惡的第一號壞蛋、匪徒
巴拉巴
出來,希望百姓不要他而要
耶穌
。詎料百姓竟然選擇釋放
巴拉巴
。 這是
巴拉巴
這一生中頭一次被認為還值得活的好人,而且還比
耶穌
更受人歡迎呢。然而依我看,他不過是一條漏網之魚罷了。台語稱此種人為:「好狗命」。他所得至的只是延長狗命而已,與信
耶穌
得永遠生命是截然不同。 所以說,人從
耶穌
得到好處不能一概而論。要問他所得是
耶穌
十字架上赦罪的寶血,還是在十字架下分得祂的衣服?
(參看路福音廿三章34節)
巴拉巴
雖然一時獲得釋放
(撿到狗命)
,可是他不如那個在十字架上悔改信主而死的強盜,因為 主
耶穌
應許他說:
「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路加福音廿三章43節)
死後與主同住當然強如活著再繼續犯罪,所以
巴拉巴
從人們得到釋放,遠不如十字架上悔改而死的強盜得到救恩
(真的從罪中釋放了)
。
20節:
「**
彼拉多
願意釋放
耶穌
,就又勸解他們**
(百姓)
。」
彼拉多
明知
耶穌
無罪,又洞悉猶太宗教領袖們之所以恨惡
耶穌
的理由。既認為
耶穌
不論從什麼角度看都不該死,而且他的夫人蒙 神啟示,也及時差人來勸阻他流義人的血
(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廿七章19節)
。 只可惜他優柔寡斷,不敢行使正義權柄,將自己認為無罪的義人
耶穌
逕行釋放,卻以拷打
耶穌
而向人求同情並勸解那些喪盡天良、泯滅人性的人。這種辦事心態實在令人痛心。
21節:
「**無奈他們喊著說,釘祂十字架,釘祂十字架!**」
這些喊叫:
「釘祂十字架」
的眾人往日從未吃過
耶穌
的虧,有些倒曾蒙受祂的恩惠,至少也曾經吃過祂所變的餅。可是此時竟狠心瘋狂地喊著「釘祂十字架」。他們不知自己被人利用
(借「口」殺人)
,何等無知與可憐啊! 有不少教會曾受本會經濟援助,或曾來本會募捐滿載而歸,不料在中會開會時居然一齊舉手贊成把本會失格。他們也許以「大義滅親、公私分明」自慰,其實他們正是經上所指的「同我喫飯的人用腳踢我」的行為
(參看約翰福音十三章18節末句)
。可是我們還是傚法 主
耶穌
為他們禱告說:
「父阿,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
(路加福音廿三章34節)
同時我們也求主叫我們
**行善不可喪志**
。
(參看【新約】加拉太書六章9.節)
22節:
「**
彼拉多
第三次對他們說,為什麼呢?這人作了什麼惡事呢?我並沒有查出祂什麼該死的罪來。所以我要責打祂,把祂釋放了。**」
彼拉多
真是糊塗透頂,又矛盾、又無能,他明明知道
耶穌
無罪,何必再三向百姓求情? 1. 他的意思是
耶穌
很可憐,其實真可可憐的是他,不是
耶穌
。 2. 他怎可無故責打沒有犯罪的人呢?
(參看【新約】約翰福音十八章22~23節,【新約】使徒行傳廿三章3.~3.節)
3. 他必有不可告人
(見不得人)
的虧心事或貪瀆把柄在百姓手裡,使他失去勇氣
(問心有愧)
秉公辦案。 中委那班人諒必也一樣
(
許得勝
長老的指責可資證明)
。
23節:
「**他們催逼
彼拉多
,求**
(形同命令)
**他把
耶穌
釘在十字架上。他們的聲音就得了勝**。」
類似的情形在今天台灣社會也到處可聞可見。
「**大聲催逼**」
與
「**聲音就得了勝**」
這兩句話終於把
耶穌
殺死了。以壯大的聲勢取勝的事例善惡正反兩面都有。如
【舊約】
約書亞記六章20節
記載:
「於是百姓呼喊,際司也吹角;百姓聽見角聲,便大聲呼喊,城就塌陷。百姓便上去進城,各人往前直上,將城奪取。」
早年
德國
、
日本
的百姓與軍閥同聲發動第二次世界大戰,則險導致國家的滅亡。 由此觀之,基督徒在 神所喜悅的善事上應當同心也應當同聲,可是在 神所恨惡的壞事上卻不可隨便附和、與人同聲。所以在跟人呼喊時必須冷靜、理智,不可衝動盲從,招致無從彌補的遺憾。 甚至重蹈那無知百姓的覆轍 ─ 求釋放
巴拉巴
,反要 主
耶穌
釘上十字架
(今竟有作賊的得封王,捉賊的被處死)
。可憐
彼拉多
,不聽良知的聲,也不聽妻子從 神而來的聲,卻聽從那些無頭無腦受人利用的群眾之聲,造成世紀的大悲劇。 所以我要說:
「彼拉多,你真該死!也真可憐!」
而某些聖職人員因受這群眾之聲的影響而畏首畏尾、甘做懦夫,甚至為了自身前途,不惜與同工劃清界限,或竟倒戈相向,其格調恐怕還不如
彼拉多
呢!
24節:
「**
彼拉多
這才照他們所求的定案**。」
他們所求的是什麼?「釘祂十字架」是也。人命關天,
彼拉多
怎可如此草草定案呢?他明知
耶穌
無罪,責打祂已屬不該,何況把祂交給那些吃 上帝飯卻為魔鬼效忠的宗教領袖
(神棍)
,讓他們稱心如意假藉人民的意願而把主耶穌處死呢?誠如 主
耶穌
所說:
「現在是他們的時候,黑暗掌權了。」
(參看路加福音廿二章53節)
我們教會被取消堂會資格,並剝奪老牧師小會議長之職,又解散本小會
(十位長老)
,另由中會直派和本會無干的牧師、長老來掌理一切。這件事與當日
彼拉多
和那教棍車的為如出一轍。 他們也像
彼拉多
當眾洗手
(馬太福音廿七章24節)
,推卸責任說:
「這是中會眾議員的公決。連你們所愛、所關懷、所援助的教會不也通通贊成把你們失格嗎?」
這話不錯!但我們對此並不奇怪,也不怨嘆。 因為知道我 主
耶穌
也是被祂所揀選、所愛惜的門徒
猶大
所出賣的。何況我們做人做事不完全,不能與主相比,所以雖然被出賣
(尤其際此只講利害不講是非的世代,此種事可比家常便飯)
,我們毫不感意外,我們也能夠處變不驚了。
25節:
「**把他們所求那作亂殺人下在監裡的釋放了;把
耶穌
交給他們,任憑他們的意思行**。」
彼拉多
洗手退堂,那些戴著祭司、長老面具的人獸便在合法之下進行他們整套的計劃而暢所欲為了,他們可能一面為
巴拉巴
大開再世筵
(說不定那些神棍中有人會藉機向
巴拉巴
的家人敲竹槓)
,另一面把
耶穌
釘在早已領備妥當的十字架上,再研討如何應付以後可能發生的問題
(如:防止主的復活門徒的抗爭行動及其他活動等)
。 十字園問題發生經過與教會當局處理辦法,均酷似當時 主
耶穌
的受難與被處死的情形。所以我們必須再三吟味
【新約】
希伯來書十二章 3.節
的話以資慰勉:
「那認受罪人這樣頂撞的,你們要思想,免得疲倦灰心。」
一九八九、三、廿二夜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9年3月22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元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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