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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我的手裡曾有過許多東西,但是都失去了。不過我放在 神手裡的,仍然是屬我的。       ........馬丁路德 

19. 婦女的責任(一)

感謝 神帶領保守,我們教會婦女團契在過去一年中大家身體健康、彼此感情和睦、為主的教會作許多忠誠的服務。更難得的是對 神的僕人 ...... 牧師的敬重,叫二牧能夠融洽合作、共負一軛,不中魔鬼分化的詭計。

不過去年如此,並非未來也必如此的保障,所以我們必須儆醒禱告、再接再勵,朝著「模範教會」的標竿堅定地邁進。身為婦女應擔負那責任呢?以下就此提出七點,願大家努力追求達到此目標。


一、對翁姑要孝順。

小時候兒女對父母的敬愛孝順並無不同,及至長大(結婚後)女兒仍然不變,男兒卻大打折扣而使父母傷心。為此許多人感嘆:「生男不如生女!」為什麼男兒結婚後多變成不孝而令父母失望呢?這完全是受了妻子的影響。所以基督教婦女最美好有力的見證便是「孝敬翁姑」。

有人說,聖經雖一再教導人孝敬父母,卻未曾吩咐媳婦孝敬翁姑。殊不知夫婦結婚後二人成為一體,便要同心孝敬父母了。路得便是值得基督徒婦女傚法的好媳婦,她對婆婆拿俄米說: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埋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 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舊約】路得記一章16~17節)

 
二、對丈夫要順服。

【新約】以弗所書五章 22~23節:「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有人以為聖經這話不符合男女平等、民主至上、人權第一的現代。實則聖經(神的話)是永新不舊的真理,不因時代改變而褪色。妻子順服丈夫的好處有三:1. 遵行 神的道,絕對不吃虧;2. 維持家庭的秩序,以確保安全;3. 丈夫也有相對的責任( 神吩咐他當愛護妻子),神並不偏待人。明乎此,做妻子的便可心安理得了。

身體有一個頭最為健康正常。如果有二、三個頭便屬畸形、怪胎,如果沒有頭則成不能動的屍體。教會的頭是基督,妻子的頭則為丈夫。所以教會順服基督,妻子也當順服丈夫。
 

三、對兒女要教導。

生必有養,養更須教,當然之理也。三字經曰:「養不教,父之過。」含意應該是「養不教,親(父與母)之過。」現代父母對兒女不是不教,而是「教」的動機與方法有了偏差。

他們為要使兒女成為「人上人」,便一味偏重智育而忽視了德育。多少望子成龍的父母至後來大失所望,因為看見他們的兒子不成龍,反成咬傷父母心的毒蛇後悔莫及。所以基督徒婦女教導兒女務必向提摩太的外祖母和母親多多學習。

【新約】提摩太後書一章 5.節 保羅提摩太說:「想到你心裡無偽之信;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羅以和你母親友尼基心裡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裡。」保羅深信提摩太心裡有其外祖母和母親的信心,足以證明其外祖母和母親教導提摩太的方式是正確的。

今天教會最大的危機乃是後繼無人。因為今天教會子弟教育程度固然普遍提高,幾乎全是大專畢業的,可是其信仰卻相反地降低,甚至低到測量不出。人的血壓低到量不出,生命便告終結。那麼他們的信仰低落到這種地步,結果也不問可知了。

許多家庭把兒女遠離 神歸咎於教會,埋怨牧師領導無方,還說兩位牧師倒不如一個神學生(與青少年玩遊)。其實兒女遠離 神(教會),父母的責任並不輕於牧師。

不少長執信徒的兒女在學校成績很好,又會彈琴、跳舞、畫圖、唱歌、珠算、打空手道 ......,甚至講英文。這些都不是由牧師教導或鼓勵的,他們何以會懂呢?

而且出自孩子們本身喜愛學習者少之又少,絕大多數是出自其父母愛子心切,不願自己的兒女跟不上別人的心理作祟所致。他們在這方面莫不竭盡全力,多少金錢、時間、精力都在所不惜。

而對主日學的教育、教會的聚會能如此關心與盡力嗎?為各種補習花費幾千元眉頭都不皺一下,而為主日學遠足區區百元不到的費用卻斤斤計較不已。「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大家真該好好反省一下了。

教導兒女最大的責任就在父母,尤其母親身上。這與學識的高低並無直接的關係,五十年前台灣信徒父母對什麼幼兒心理、教育原理可謂一竅不通,但他們都會教導兒女敬畏 神、認識聖經、喜歡聚會。

其所以如此,乃由於他們像提摩太的外祖母和母親,能在自己的心裡先有信心。羅以友尼基教導提摩太不是止於言教,乃是兼以身教,能以身作則,甚至以心傳心,把自己敬 神的心、愛主的心潛移默化地傳給他(放在他的心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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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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