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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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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六)」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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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我應該這樣禱告
1. 主復活,多作主工
2. 信徒與教會
3. 貴重的器皿
4. 餵養主羊
5. 短喻一束
6. 落難與出脫
7. 從創世記看人的死
8. 深道淺喻
9. 禱告須知
10. 主受難時誰蒙了福?
11. 訂婚禮拜
12. 談自由
13. 結婚感恩禮拜
14. 各盡其職
15. 專心傳福音(一)
16. 專心傳福音(二)
17. 談血氣
18. 我應該這樣禱告
19. 婦女的責任(一)
20. 婦女的責任(二)
21. 繼往開來
22. 處世知識
23. 嚴刑的商榷
24. 吟味古今
25. 進諫須知
26. 不看醫生的人
27. 拾來的教訓
28. 青年在教會中應負的責任
29. 蒼老與青春
30. 跟自己比
31. 愛人如己
32. 寶貝放在瓦器裡
33. 貧乏與逆境
34. 基督徒在世而不屬世
35. 人與人心
36. 主的回答
37. 先好額,後發財
38. 何等人?
39. 不知不覺
40. 罪與過
41. 林鴻祐君結婚勉勵詞
42. 耶穌何竟不如巴拉巴?
43. 是誰可憐?
44. 他人代行無效?
20. 婦女的責任(二)
澎湖伯講道集(十六) ========== 感謝 神帶領保守,我們教會婦女團契在過去一年中大家身體健康、彼此感情和睦、為主的教會作許多忠誠的服務。更難得的是對 神的僕人 ...... 牧師的敬重,叫二牧能夠融洽合作、共負一軛,不中魔鬼分化的詭計。 不過去年如此,並非未來也必如此的保障,所以我們必須儆醒禱告、再接再勵,朝著「模範教會」的標竿堅定地邁進。身為婦女應擔負那責任呢?以下就此提出七點,願大家努力追求達到此目標。
**一、對翁姑要孝順。**
小時候兒女對父母的敬愛孝順並無不同,及至長大
(結婚後)
女兒仍然不變,男兒卻大打折扣而使父母傷心。為此許多人感嘆:「生男不如生女!」為什麼男兒結婚後多變成不孝而令父母失望呢?這完全是受了妻子的影響。所以基督教婦女最美好有力的見證便是「孝敬翁姑」。 有人說,聖經雖一再教導人孝敬父母,卻未曾吩咐媳婦孝敬翁姑。殊不知夫婦結婚後二人成為一體,便要同心孝敬父母了。
路得
便是值得基督徒婦女傚法的好媳婦,她對婆婆
拿俄米
說: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你的神就是我的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埋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 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
(【舊約】路得記一章16~17節)
**二、對丈夫要順服。**
【新約】
以弗所書五章 22~23節:
「你們作妻子的當順服自己的丈夫,如同順服主;因為丈夫是妻子的頭,如同基督是教會的頭;祂又是教會全體的救主。」
有人以為聖經這話不符合男女平等、民主至上、人權第一的現代。實則聖經
(神的話)
是永新不舊的真理,不因時代改變而褪色。妻子順服丈夫的好處有三:1. 遵行 神的道,絕對不吃虧;2. 維持家庭的秩序,以確保安全;3. 丈夫也有相對的責任
( 神吩咐他當愛護妻子)
,神並不偏待人。明乎此,做妻子的便可心安理得了。 身體有一個頭最為健康正常。如果有二、三個頭便屬畸形、怪胎,如果沒有頭則成不能動的屍體。教會的頭是基督,妻子的頭則為丈夫。所以教會順服基督,妻子也當順服丈夫。
**三、對兒女要教導。**
生必有養,養更須教,當然之理也。三字經曰:「養不教,父之過。」含意應該是「養不教,親
(父與母)
之過。」現代父母對兒女不是不教,而是「教」的動機與方法有了偏差。 他們為要使兒女成為「人上人」,便一味偏重智育而忽視了德育。多少望子成龍的父母至後來大失所望,因為看見他們的兒子不成龍,反成咬傷父母心的毒蛇後悔莫及。所以基督徒婦女教導兒女務必向
提摩太
的外祖母和母親多多學習。
【新約】
提摩太後書一章 5.節
保羅
對
提摩太
說:
「想到你心裡無偽之信;這信是先在你外祖母
羅以
和你母親
友尼基
心裡的;我深信也在你的心裡。」
保羅
深信
提摩太
心裡有其外祖母和母親的信心,足以證明其外祖母和母親教導
提摩太
的方式是正確的。 今天教會最大的危機乃是後繼無人。因為今天教會子弟教育程度固然普遍提高,幾乎全是大專畢業的,可是其信仰卻相反地降低,甚至低到測量不出。人的血壓低到量不出,生命便告終結。那麼他們的信仰低落到這種地步,結果也不問可知了。 許多家庭把兒女遠離 神歸咎於教會,埋怨牧師領導無方,還說兩位牧師倒不如一個神學生
(與青少年玩遊)
。其實兒女遠離 神
(教會)
,父母的責任並不輕於牧師。 不少長執信徒的兒女在學校成績很好,又會彈琴、跳舞、畫圖、唱歌、珠算、打空手道 ......,甚至講英文。這些都不是由牧師教導或鼓勵的,他們何以會懂呢? 而且出自孩子們本身喜愛學習者少之又少,絕大多數是出自其父母愛子心切,不願自己的兒女跟不上別人的心理作祟所致。他們在這方面莫不竭盡全力,多少金錢、時間、精力都在所不惜。 而對主日學的教育、教會的聚會能如此關心與盡力嗎?為各種補習花費幾千元眉頭都不皺一下,而為主日學遠足區區百元不到的費用卻斤斤計較不已。「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今天大家真該好好反省一下了。 教導兒女最大的責任就在父母,尤其母親身上。這與學識的高低並無直接的關係,五十年前台灣信徒父母對什麼幼兒心理、教育原理可謂一竅不通,但他們都會教導兒女敬畏 神、認識聖經、喜歡聚會。 其所以如此,乃由於他們像
提摩太
的外祖母和母親,能在自己的心裡先有信心。
羅以
和
友尼基
教導
提摩太
不是止於言教,乃是兼以身教,能以身作則,甚至以心傳心,把自己敬 神的心、愛主的心潛移默化地傳給他
(放在他的心裡)
。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90年3月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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