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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一個人必須忠於他現在的任務,上帝才會為他安排一個美好的將來。       ........ 

30. 人的願望

每一個基督徒都應有三個最基本的願望,即 主 耶穌教導我們禱告時所提的:人都尊神的名為聖、神的國臨、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馬太福音六章9.~10節)

世人除白癡者外,可以說人人都有其願望。大人有大人的願望、小孩有小孩的願望;男人有男人的願望、女人有女人的願望。願望有高尚的,也有鄙俗的,所以從人的願望可以看出其人的品性如何。

白居易的三願詩曰:「一願世清平;二願身強健;三願臨老頭,數與君相見。」又有趙季仁的生平三願望為:一願識盡世間好人,二願讀盡世間好書,三願看盡世間好景(山水)。未知我們生平的願望尤其站在基督徒立場的願望(三願四願都可以,七願八願也無妨)是什麼呢?

基督徒個人的願望儘可以各不相同,不過所願的都必須與 耶穌教導我們禱告中提出的三願有關。能如此的話,縱使是俗願也可以成為聖願;反之,則表面雖是聖願也可能是俗願。例如多情女的三願是:

一願郎君千歲;
二願妾身強健;
三願如同樑上燕,歲歲長相見。

這三願誠然都屬於男女私情方面的事,然而他(她)若是一對信主愛主為主的基督徒,那麼這三願也沒有什麼不對。亞居拉百基拉夫婦在信仰上的二願固然是:「一願人都尊神的名為聖、二願神的國降臨、三願神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可是在夫婦的情感上,百基拉的三願也許與上述多情女的三願不謀而合呢!

神曾對撒母耳說:「因為耶和華不像人看人:人是看外貌,耶和華是看內心。」(【舊約】撒母耳記上十六章7.節末句)神不但看人不同於人,聽人也不同於人。

人看的是外貌(表面、包裝), 神看的是內心(動機、存心);人聽的是口音(甘言、美聲), 神聽的卻是心聲(心中意念,口頭不說出來的)。所以人從嘴巴所出多麼漂亮的「願」未必是真,也許只是美麗的謊言罷了。

保羅也顧慮及此,所以他在發表他如何熱愛同胞的靈魂時說: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他深知越漂亮的話,謊言的可能性越大),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時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新約】羅馬書九章1.~3.節)

從他在十章 1.節所說:「弟兄們,我心裡所願的、向神所求的,是要以色列人得。」可知保羅最大的願望就是願同胞知罪、願同胞悔改、願同胞得救。

基督徒在短促的人生中,不可心無願、口無所求。願望就是理想,是抱負,又是異象,如【舊約】箴言廿九章18節 首句:「沒有異象,民就放肆。」不過千萬不可為私利而捏造假異象、或以假願望欺哄人、利用人,如市內某教會發現公有墓地被另一教會偷偷登記為私有 ,便根據歷史事實與願始宗旨,發函給市內各教會,建議合於聖道的三原則。

誰知後來竊賊答應把贓物分給他們一半,他們馬上改口,主張那公有物乃屬於他們兩個所有。而且完全不負言責、不顧信義,竟敢辯稱當日所提出之建議(三原則),不過是一種理想。他們所指的「理想」可能是:

一、使偷竊者心理恐慌(立場軟化)
二、利用市內各教會(人多勢眾)的力量向偷竊者施加壓力;
三、最重的就是預知偷竊者因眾怒難犯,必向他們求援而答應分贓,他們可撿到極大便宜。

他們這種欺人利己的「理想」(企圖)由禦來的言行全暴露出來,就是他們教會中幾位少壯長老公開向保守派的長執信徒宣稱:「市內眾教會共有,總不如兩個教會共有。所以我們教會現在必須站在xxx教會這一邊!」依此情況觀之,他們當日的「建議」(理想),實為今日「撿便宜」目的而使的妙計,明眼人不難看出。

選民對候選人競選時所提出願望(理想)、女子對追求她的男人所提出的願望(理想)固然不可輕易相信而上當,對神棍在講台上花言巧語(勸人捐獻等)更應該格外小心。

基督徒在  神面前所有善願雖然可以發表(明言)在人的面前(參看【新約】路加福音十九章8.節),可是我還是贊成獨自(或與太太、家人)發願在 神面前(如故謝緯牧師),而向著發願的目標忠實履行,使之實現,然後作見證於人前而將榮耀歸於神為佳。因為我聽過不少令人感動的善願(如捐獻多少遺產給教會或社會),後來卻是空雷無雨,令人失望之至。

【舊約】詩篇五十六篇12節 說:「神啊,我向你所許的願在我身上,我要將感謝祭獻給你。」
【舊約】民數記三十章2.節說:「人若向耶和華許願、或起誓,要約束自己,就不可食言,必要按口中所出的一切話行。」

【舊約】申命記廿三章21~23節 說:「你向耶和華你的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耶和華你的神必定向你追討,你不償還就有罪。你若不許神所許的願謹守遵行。」實在說來,真基督徒連未還的心債也會感到不安呢。

「人有善願天必從之。」這是敬畏 神的人,從所聞所見以及自己經驗知的事實。所謂善願者絕不是為自己的好處而許(如以釣餌誘大魚上鉤)

基督徒在  神面前許願,包括在心裡所抱的願望,必須答合 神的旨意,其目的更要為榮耀 神。所以 神的兒女必須先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參考【新約】羅馬書十二章2.節)

神的旨意也就是 神的願望(心願)。綜合聖的啟示我們不難看出  神的願望有三:
一、失喪的人被找到而回頭;
二、得救的人與祂同工;
三、與人類同住。

換言之,神願意全人類都信  耶穌,成為祂的兒女得永生。這三願望與主禱文中:「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願你的國降臨,願你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精神完全一致。

我們能否體貼 神的願望而以 神(基督)的心為心,使我們在勇敢傳福、作見證之外,無論對學業、婚姻、事業、財富、地位、健康、幸福 ....... 所抱的願望無一不是為實現  神的旨意(願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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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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