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事情看似小事,其實不是小事。現在讓我們從聖經中舉出兩件來研討。【舊約】創世記三十章15節:「利亞說,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麼?」利亞與拉結是同胞姊妹,嫁給同一個丈夫 .... 雅各,因此兩個人在一個家庭裡常常明爭暗鬥。
雅各愛拉結,因為她長得美麗,但她沒有生育;利亞容貌不好,眼睛難看,卻能生育。二人各有千秋,你笑我醜惡,我笑你石胎,這種家庭實在太痛苦了。可是造成這種痛苦局面的罪不在雅各,也不在利亞或拉結,而是利亞 拉結的父親 --- 拉班。
他用詭計欺騙雅各 --- 利用雅各愛拉結的心理,叫雅各為他做苦工七年作為娶得接結的條件,結果卻以利亞冒充而完婚。因猶太人在晚間完婚,且新娘要蒙上面紗,所以雅各竟被矇騙而未發覺。
到了天亮,雅各發現他所娶的並不是他所愛的,就向拉班提出抗議。拉班卻狡辯道:「大女兒還沒有給人,先把小女兒給人,在我們這地方沒有這規矩。」(創世記廿九章26節)於是雙方約定,滿了七年之後拉班再把拉結給雅各為妻,雅各必須再為拉班做苦工七年。
拉班算盤真是打得精,以兩個女兒換來一個年青力壯的人十四年無酬的辛苦工作(使他的財富大為增加,與今日許多人為嫁女兒而大賠妝嫁甚至破產實不可同日而語)。拉班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犧牲女兒的幸福。
今日像他這樣的人可也不少,他們為著面,為著金錢,把女兒嫁給根本沒有愛情的男人。人生最大的不幸就是家庭的悲劇。而此種悲劇則大半由錯誤的婚姻造成。
利亞說:「你奪了我的丈夫,還算小事麼?」她說的不錯,被奪去丈夫對於女人確是一件致命的天大事。所謂「奪了我的丈夫」是指整個男人,也指丈夫全部的愛。如果各得一半,平分秋色,利亞便不會這麼難過了。
利亞受了委屈,幸有 神看顧她,如創世記廿九章31節記載:「耶和華見利亞失寵(原文作被恨),就使她生育;拉結卻不生育。」由此也使我們看出世上好處都是不完全的,所謂「美中不足」正是此意。
一夫一婦才是合乎 神意的配合(參看【舊約】瑪拉基書二章15節),但在許多地方和許多宗教卻准許人一夫多妻,以為沒有什麼不對,只要經濟有把握、愛心不偏袒、統馭有妙方便好了。其實這是違背 神的旨意,也是不合人性的,所以我很同情利亞的處境。
基督徒不可奪人丈夫,也不容丈夫被奪。所以要做賢淑的婦女,也要做勇敢婦女。再者,我們是基督的新婦,基督愛祂的妻子教會,教會更要凡事順服基督(丈夫)。沒有人能奪去我們的丈夫基督,只怕我們自己不貞、不守婦道、貪愛世界、紅杏出牆,如【新約】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3.節 保羅所說的:
「我為你們起的憤恨,原是 神那樣的憤恨;因為我曾把你們許配一個丈夫,要把你們如同貞潔的童女獻給基督。我只怕你們的心或偏於邪,失去那向基督所存純一清潔的心,就像蛇用詭詐誘惑了夏娃一樣。」總而言之,基督徒必須謹記,對基督不貞絕對不是小事,而是嚴重的大事。
【舊約】民數記十六章10節:「耶和華又使你和你一切弟兄利未的子孫,一同親近祂,這豈為小事,你們還要求祭司的職任麼?」
本章乃敘述一段傷心的歷史,直到如今,基督教會中仍然經常有這的傷心事。原來當時以色列會中一些首領嫉妒摩西 亞倫,結黨起來攻擊他們。所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詞?」他們攻擊摩西 亞倫的理由也似乎正大光明,更符合今日民主時代的胃口。
他們不相信 神所立的祭司職權,以為是摩西 亞倫擅自專權自高、自立為王,這種權階級非打倒不可。他們根據「在 神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更以革命家自居,而不承認這是叛變的行為了。他們的動機不外三項:一、驕傲;二、嫉妒;三、結黨。
可是 神僕摩西以何種態度處理此事呢?可分為四點:
一、謙卑。叛黨如此驕狂、傲慢,摩西卻更加謙卑,如民數記十六章 4.節記載:「摩西聽見這話就俯伏在地。」
二、安靜。叛黨出言不遜、含血噴人,竟敢對摩西亞倫說:「你們為何擅自專權……自高超過耶和華的會眾呢?」(民數記十六章3.節)「你要在曠野殺我們,這豈為小事?你還要自立為王轄管我們嗎?」(民數記十六章13節)「難道你要剜這些人的眼睛嗎?」(民數記十六章14節)摩西面對這種狂吠,卻膍平心靜氣,不以惡言回報他們,確實涵養有素。
三、信託。摩西 亞倫最值得稱道的就是把此事完全交託 神,說:「到了早晨,耶和華必指示誰是屬祂的,誰是聖潔的,就叫誰親近祂。祂所揀選的是誰,必叫誰親近祂。」(民數記十六章5.節)有了難處便交託與 神,這是神僕人在危難時心中能有平安最大的因由。
四,徵驗。信託 神之後,便按照 神所賜的靈智而行。所以摩西對可拉說:「你和你的一黨要拿香爐來,明日在耶和華面前把火盛在爐中,把香放在其上,耶和華揀選誰,誰就為聖潔……」(民數記十六章6.~7.節)因為在這焚香的事上必有明顯的徵象,以證明誰是 神所揀選的。
可拉的叛逆行動既禍黨又殃民,據聖經記載,可拉、大坍、亞比蘭同他們的眷屬活活地被開口吞下去了。還有二百五十個首領也被火燒滅,可知不但 神的愛如烈火,祂的威嚴盛怒更加無情之烈火呢。最可憐的是要算是附和可拉的一萬四千七百人,他們結果都逃不了死於瘟疫的厄運。(民數記十六章31~35節,49節)
這麼大的災難只不過肇因於一人的驕傲、不知足、不感謝,無理取鬧,實在太可怕,野心勃勃卻愚蠢無知的可拉一定沒有想到,攻擊神的僕人就是攻擊 神,攻擊 神也就等於攻擊自己。從經文「耶和華又使你和你一切弟兄利未的子孫一同親近祂,這豈為小事,你們還要求祭司的職任麼?」他們犯罪動機便昭然若揭了。
基督徒千萬要以此為戒,當知在教會中由於一個人的驕傲、嫉妒和結黨所造成的後果絕不是區區小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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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0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