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崇、尊敬、尊重 三者的意義依一般的解釋,尊崇為尊奉崇拜、尊敬為敬重、尊重是看重,可說是大同小異。
但以基督教信仰的神學觀點而言,「尊崇」一詞只可用於對 神,如出【舊約】出埃及記十五章 2.節 摩西歌頌耶和華說:「耶和華是我的力量,是我的詩歌,也成了我的拯救;這是我的 神,我要尊崇祂。」
【舊約】詩篇十八篇46節 大衛因勝仇敵稱頌主恩說:「耶和華是活 神;願我的磐石被人稱頌,願救我的 神被人尊崇。」
詩篇九十九篇5.節:「你們當尊崇耶和華我們的 神,在祂腳凳前下拜;祂本為聖。」
【舊約】以賽亞書二章11節:「到那日,眼目高傲的必降為卑,性情狂傲的都必屈膝;惟獨耶喚華被尊崇。」
【舊約】但以理書四章37節:「現在我尼布甲尼撒讚美、尊崇、恭敬天上的王,因為祂所作的全都誠實,祂所行的也都公平;那行動驕傲的祂能降為卑。」如以上所舉,「尊崇」一詞在舊約聖經中出現了十五次左右,都是用於對 神。
台灣初代的宣教師教導信徒,除了真神上帝(包括耶穌基督)之外,其他偶像鬼神固不待言,即對古聖先賢、已故祖先或健在的父母師長等都不准下跪敬拜。因為唯獨 神配得我們尊崇敬拜,如【舊約】出埃及記廿章3.~5.節 神親自訓誡:
「除了我以外,你們不可以有別的 神。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也不可作什麼形像,彷彿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百物。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他,因為我耶和華是忌邪的神……」
基督徒不尊崇、敬拜假神,也不把人當作神尊崇敬拜,如【新約】使徒行傳十章 25~26節 記載:「彼得一進去,哥尼流就迎接他,俯伏在他腳前拜他。彼得卻拉他說,你起來;我也是人。」保羅、巴拿巴也跟彼得一樣,不敢竊佔 神的地位與榮耀,如使徒行傳十四章11~15節 記載:
「眾人看見保羅所作的事,就用呂高尼話大聲說,有 神藉著人形降臨在我們中間了。於是稱巴拿巴為丟斯,稱保羅為希耳米,因為他說話領首。有城外丟斯廟的祭司牽著牛,拿著花圈,來到門前,要同眾人向使徒獻祭。
巴拿巴、保羅二使徒聽見,就撕開衣裳,跳進眾人中間,喊著說,諸君!為什麼作這事呢?我們也是,性情和你們一樣;我們傳福音給你們,是叫你們離棄這些虛妄,歸向那創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永生 神。」
今日教會一大危機,便是漸漸趨趨向於以教會領袖來取代 神,享受人的尊祟(等於敬拜)。
一個人之被人尊重,通常是肇因於身外的添加物,如地位、權力、財富、學識、頭銜、階級、經歷、恩賜、年齡、知名度 .... 等等。所謂「敬老尊賢、恭維富貴」傳是明證。
如果進一步要贏得人的尊敬,除上述條件還有內在方面加上道德、信仰、敬神、愛人...等高尚的品格。由於身外添加物可能隨時改變,所以人們對你的尊重往往是短暫而靠不住的。
當權位在身時自然有人擁護,一旦破產下台,一切尊榮隨風而逝時,不落井下石已屬難得,尊重雲乎哉?有一句歌詞說:「在我死後十分鐘,我的名字就毫無意義。」誠為人世的寫照。
在現實社會中有兩種人最易受到尊重極難贏得尊敬,就是富人與政客。據美國哈佛大學教授約翰蓋布拉特的說法:錢有三種用途:
一、財富本身令人有滿足感;
二、能擁有凡錢所能買到一切東西;
三、可藉以獲得名望或地位。因此有錢的人常常表現自信過度,頤指氣使。
他們很容易疏忽了兩件事:
一、富人與窮人是天生的對頭,後者總是希望前者儘早敗落;
二、財富本身並不能構成榮譽或權威,頂多獲得利害攸關者表面上的尊重,而無法獲得由衷的尊敬。
所以有錢人要像亞伯拉罕富而敬畏神,以及哥尼流愛人多行善事,如【新約】使徒行傳十章 2.節 記載:「他是個虔誠人,他和全家都敬畏 神,多多賙濟百姓,常常禱告 神。」 又22節:「他們說,百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 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尊敬)。」
尊敬是由心發出的,反之,尊重多止於表面。所以有財有勢的人應該有所醒悟,那些尊重你的人未必真誠尊敬你。父母受兒女的尊重、主人受雇工的尊重、丈夫受妻子的尊重、老師受學生的尊重、牧師受長執的尊重、長執受信徒的尊重也可作如是觀。
我說這話是要提醒(警告)受人尊春者萬不可自滿自足,更不可自高自大,免得人家只在表面上尊重你,而內心裡卻一百個不尊重你。
模範婆婆拿俄米不僅得到兩個媳婦的尊重,更難得的是她們的尊敬,所以雖然她們的丈夫都死了仍願意守著婆婆過貧苦的日子(【舊約】路得記一章8.~14節)。尤其次媳路得竟誓死不肯離開她,要和她回猶大地去,說:
「不要催我回去不跟隨你,你往那裡去,我也往那裡去;你在那裡住宿,我也在那裡住宿;你的國就是我的國,你 神就是我的 神;你在那裡死,我也在那裡死,也葬在那裡;除非死能使你我相離,不然,願耶和華重重的降罰與我。」(【舊約】路得記一章16~17節)
拿俄米 當時是個無夫又無子的孤苦老太婆,竟能到外邦媳婦路得如此的尊敬,她的為人必有其可敬之處,值得我們深思與自省。
聖經裡有不少關尊崇、尊敬、尊重的教訓。概括言之,我們應該敬畏神(尊崇神),尊敬、尊重,不必太在意。不如用心察驗何為 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而討祂的喜悅來得好。約翰福音五章41節 主耶穌尚且說:「我不受從人來的榮耀。」
我們是誰,怎可期望人的尊敬、尊重呢?再說,有人尊敬、尊重你,你還得看他們是何等樣人,才知道值不值得你高興呢!還有一點必須認清:「就是生前受人尊重,不如死後受人尊敬;今世得人歌頌,更不如來世得 神稱讚。」
【新約】馬太福音廿章25~28節 記載:「耶穌叫了他們來,說,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原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僕人;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主耶穌這些話非常非常的寶貴, 神的兒女若相信、聽從這些話,在教會中絕對不會發生爭大(如計較當老長比執事大等等)的心理與事故。主這些話對我們有七項啟示和教訓:
一,我們不妨知道(瞭解)外邦人,但卻不可傚法外邦人;
二,世上國度有君王和大臣, 神的國度 ----- 教會唯一的君王是耶穌基督,其他都是祂的僕人(教會中沒有大臣、總理);
三,用權力治理、管束人是政治上的體制,神的教會不容有此觀念和企圖;
四,我們(教會)不可和外邦人一樣,應該有所分別;
五,在 神國裡(教會中)為大、為首的就是眾人的傭人、僕人;
六,人子(耶穌)為我們留下好榜樣 ----- 不受人服事而是服事人,並且為多人捨命(參看【新約】約翰福音十三章14~15節);
七,君王治理、大臣束最多只能獲得人的尊重,唯有傚法 主耶穌以傭人、僕人的精神服事人的方能贏得人的尊敬與 神的報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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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9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