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約】彼得前書二章11~12節:
「親愛的弟兄們,你們是客旅,是寄居的;我勸你們要禁戒肉體的私慾;這私慾是與靈魂爭戰。你們在外邦人中,應當品行端正,叫那些譭謗你們是作惡的,因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在鑒察的日子歸榮耀給 神。」
人生是客旅,這是古今人人所承認的。彼得說人生是客旅、是寄居的。舊約時代大衛也說過同樣的話:「我在你(神)面前是客旅、是寄居,與我們列祖一樣。我們在世的日子如影兒不能長存(或作沒有長存的指望)。」(【舊約】歷代志上廿九章15節)
人生是客旅、是寄居,不僅是人的感嘆,也是 神所命定,如【舊約】利未記廿五章23節 神說:「地不可永賣,因為地是我的,你們在我面前是客旅、是寄居的。」由於此一認識,所以信靠 神、仰望 神的人不會留戀世界、貪愛人間 ....
【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 13節 記載:「這些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人生既是客旅、是寄居的,那麼世人應有什麼認識、覺悟與準備呢?
一、要認識我們是從那裡來的客旅。
西螺米、員林椪柑、麻豆文旦... 這些名稱,同時也就告訴人們這些東西的產地。可是有一次我在某教會講道後走下講台,有一位姊妹卻上前問我:「澎湖伯,你是否澎湖人?」
我尚未回答,旁邊另一位姊妹已忍不住代我反問她:「你問這話,好像親家公對親家母說:「親家母啊,你說的話宛如婦人!」那有稱為澎湖伯而不是澎湖人之理呢?」
所謂「顧名思義」,這是人人都該懂的一般常識。物有產地、人有生地,從前日本人把台灣住民分為福、客、高...,這也是依他們的出生地而分的。
然而人類雖然有不同種族與膚色(黃、白、黑、紅、棕),卻是出自同一本源。那本源是誰?據【新約】使徒行傳十七章 26節 記載:「祂從一本造出萬族人,住在全地上,並且預先定準他們的年限和所住的疆界。」
這裡便很清楚地指出人類乃由 神創造的,而在世的時間與空間也由 神而定。神是造物主,是人類靈親,人是照著祂的形象造(【舊約】創世記一章27節)。人的裡頭有 神的生氣 ...... 靈魂(創世記二章 7)。所以人有永生的觀念 ...... 尋求永在永生的本性(【舊約】傳道書三章11節)。
神在那裡,人就想到那裡。生前相信天父(相信、敬拜耶和華、神)的人,死後就想回天家。所謂「落葉歸根」,也說明人有復原的本性,如【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 14~16節 說:
「說這樣話的人(對神有信心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好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 神被稱為他們的 神,並不以為恥;因為祂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主耶穌證實,抱這種信心的人便可以領受祂(神)的應許,說:「你們心裡不要憂愁;你們信 神,也當信我。在我父家裡,有許多住處;若是沒有 ,我就早已告訴你了;我去原是為你們預備地方去 。我若去為你們預備了地方,就必再來,接你們到我那裡去;我在那裡,叫你們也在那裡。」(【新約】約翰福音十四章 1.~3.節)我們是從 神那裡來的天上僑民, 神是我們的天父,天國就是我們的家鄉。
二、當知在世作客旅的目的何在?
人生在世,生命不論長短、職業無分貴賤,都有其目的。否則 主耶穌不會說:「那人不生在世上倒好。」(【新約】馬太福音廿六章24節末句)不生在世上倒好乃指他的人生對世界不但無益,而且有損。多少不肖子叫父母失望,也類似此種情形(可能說:「這種孽子不生倒好。」)
所以各人都要反省,我的人生(我這個人)不論在家庭、學校、教會、社會或機關,或其他什麼地方,都是叫它們得到好處嗎?否則的話,就是無論什麼地方,我不在那裡倒好了。如此的人生有什麼價值,有什麼意義呢?恐怕連飯桶、衣架、錢筒都不如了。
人們渡世的心態大約可分為十類:
一,根本未曾想(不會想)到什麼人生問題;
二,衣、食、住無缺便心滿意足了;
三,力爭上游,則能做人上人;
四,人生如遊戲,不必太認真;
五,人生短促,及時行樂方為上算;
六,前世作孽,今生活受罪,該認命;
七,多行善事,期望來世有好報;
八,人傳人、世傳世,人生的來去不由自己,一切都屬不可知;
九,生則來,死則歸,盡量活就是了;
十,由 神而生,為 神而活,死歸於 神(此即基督徒的人生觀)。
人生既如客旅,作客人生,當知自己從何而來?為何而活(即在世的使命)?終歸何處?人生應有目標和方向,不可像往年在上海的美國水兵,晚上醉歸軍艦,不知解開小艇栓在碼頭的繩索,只知不斷努力搖櫓。誰知到了天亮,仍未離開碼頭半步。
多少人日以繼夜,不眠不休地竭智盡力以走,何嘗不是如此呢?他們以自己想像中的海市蜃樓為目標,結果可想而知。撒都說,有一次他在沙漠旅行,覺得疲倦乾渴,對水之需求非常強烈。恰巧在高坡上一望,見遠處有一大湖。他大喜過望,急向該湖狂奔而去。
不料跑了許久,才發現,其實不是真湖,只是日光映照之假象而已。世上的錢財、地位 、名譽好像佳美(可以解渴),其實它們不能解決人生根本問題。不信可到大醫院的加護病房去看那些奄奄一息的大財主、大官員、大名人便知。
主耶穌已經說了:「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新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6節)
信耶穌在今世雖然也有不少好處,可是我們信耶穌絕不是只為今世的好處,而是為永遠的生命。有了永遠的生命,便不怕人生旅途中各樣坎坷試煉,因為知道「世間艱苦是暫時,不比天堂永福氣。」(聖詩五一六首末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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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9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