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有人選定聖誕前夕結婚,目的就是為了在明年此日,讓他的寶貝兒子誕生,好沾耶穌的光。其實 耶穌的生日到底是那一天,還是歷史上的一個未解之謎。
祂必然有一個生日,我們姑且把它定為十二月廿五日。這個日子因祂而偉大,而祂卻非因這日子而成為偉大。(如果後人把祂的生日改定在另一天 ,那麼那一天仍然會成為偉大的日子)
話說回來,在十二月廿五日出生(與 耶穌同一個生日)的人並沒有為偉大的必然性。兩千年來偉人、賢士輩出,英雄豪傑、名流俊彥不計其數,我們卻想不起誰生日跟 耶穌相同。兩千年來,每一年每一天都有許多人出生,其中絕大多數總是庸庸碌碌之輩,並且不乏奸惡之徒,十二月廿五日(耶穌的生日)又何能例外呢?
所謂一天只不過是地球自轉一週,任何一天都沒有什麼不同。何月何日乃是人加上去的名稱,其意義也都是人設定、創造的。
一般的偉人名家不用說了,即使聖誕中和教會史上的傑出人物如彼得、約翰、保羅、奧古斯丁、馬丁路德 ...... 等,大概也不是十二月廿五日出生的。就算是的話,也不能認定他們的偉大成就是因為和 耶穌同月同日出生的關係。
同年同月同日出生的人的命運各不相同,即或有幾分相似的也不會太多。同理,同性同名的人其一生際遇也沒有可能一樣。所以基督徒不可像外邦人一樣迷信名字、生辰八字(年月日時)與命運有什麼關聯,而上了相士、神棍的當。
須知「天助助人者 」、「人助自助者」。做人如果只知守株待兔(墨守成規,不知變通,或冀望「懶人奇遇」不肯努力,只盼奇蹟出現),縱不餓死,也要吃大虧。
有一個好吃懶做的鄉下人,在電視連續劇裡看到一個懷才不遇的流浪漢,本來三餐不繼,後來進入都市,一下子時來運轉,飛黃騰達,不久便當上了總經理。他便認為都市裡機會多,比較有前途。因此便跑到台北去,躺在公園裡的長椅上等待著。
果然,有一個西裝畢挺、紅光滿面的紳士前來拍拍他的肩膀,和他談得很投機。然後一同到了一間裝有冷氣的豪華辦公室,他便受聘為總經理。
他把身份證,圖章交出來,馬上領到一個沉甸甸的薪水袋(第一個月的薪水)。他什麼事都不必做,公司的一切業務都由那個西裝畢挺的紳士處理。他自己也西裝革履,與以前判若兩人,真是神氣極了。
他本來厭惡工作,做這個掛名的總經理(不必工作)最適合不過了。他也喜愛享受,而現在他儘可以一天到晚吃喝玩樂,打牌、跳舞……也都學會了。
不料三個月後,警察上門來,把他從電視機前帶走。原來他的公司是個詐欺組織,借了許多錢、又開大量空頭支票詐購無數貨品變賣掉了。
而這一切都是用他的名義,因為他是總經理。證據確鑿,法網難逃,他呼冤爭辯也沒有用,這回輪到他上電視(新聞節目)被人看了。他終於住到一個不愁沒飯吃的地方 ------- 監獄去了。
基督教雖然講恩典、信靠、仰望,並勸人多禱告、多交託,但並不叫人坐著等待恩典;以懶惰不動為件靠;不著手耕耘,只抬頭仰望;
不盡份職責,還說自己凡以禱告交託 神。
誰敢說保羅不信靠 神的恩典、仰望 神的幫助、凡事禱告把一切交託 神呢?而他卻仍然在 神面前竭盡未份。他不僅傳道,更為了維持自己和同工的生活而殷勤作工,如【新約】使徒行傳廿章34節他說:「我這兩隻手常供給我和同人的需用,這是你們自己知道的。」
所以他在【新約】帖撒羅尼迦後書三章10節還說:「我們在你們那裡的時候,曾吩咐你們說,若有人不肯作工,就不可喫飯。」
基督徒不可有迷信命運與僥倖取巧的心理而不盡應盡( 神所交託)的本份。相信姓名字劃、生辰八字以及地理風水都屬異端,是 神所不喜悅甚至極其憎惡的事。
王永慶的成功不是因為取名「王永慶」之故。台灣有一百多人與王永慶同姓同名,甚至還有同年同月同日同時出生的,但他們還是另外一個王永慶。論財富固然是這一個王永慶居第一,但在某些方面也有可能別的比他更強。而其中當然也不乏貧無立足以及與牢獄結不解緣者。
同理,取名保羅者未必像保羅,而在十二月廿五日出生者更不是當然的人類救主,或聖賢豪傑。他們(十二月廿五日出生的人)只要能因信得救,成為 耶穌的門徒,便算很不錯了。
天不助不助人者 ,人也不助不自助者。王永慶由經營米店(親自送貨)而終於成為台塑王國的董事長,不是沒有緣故的。
印度有個因天花而失明的瞎子名叫蓋瓦德,在荒年中無以為生,就到孟買販賣掃帚,又因生意差而淪為乞丐。在他住處附近有一口大水井,井口架著橫木,供人打水。一天他聽見群裡呼喊:「有人落井!」他急忙奔到井邊,脫衣下井救人。在眼睛未失明之前他本善於游泳與潛水,此時經三次換氣,潛到井底,終將溺水兒童救起。雖已超過三分鐘,幸而仍得救活。
這個「瞎眼乞丐下井救溺」的新聞立時轟動了全城與全國,被此義行感動的人紛紛捐贈款項嘉獎他,遂使他由一個乞丐變成富有的人。當他聽到有人落井時,他一心只想救人。並沒有想到自己是瞎子而站著大聲呼喊別人來救,更沒有想到救人可以立功獲酬。
他下井浮沉換氣三次才將溺童救出,完全是由於惻隱之心和捨己的精神。結果不但蒙 神喜悅,也感動了許多人、終於連自己也蒙了福。正如【新約】馬太福音十六章27節末句 主 耶穌的教訓說:「祂(天父)要照各人的行為報答各人。」
又【新約】雅各書一章25節末句:「不是聽了就忘,乃是實在行出來,就在他所行的事上必然得福。」
保羅也說:「祂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惟有結黨不順從真理,反順從不義的,就以忿怒惱恨報應他們。」
(【新約】羅馬書二章7.、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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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5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