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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祖父做牧師、父親當長老,都不如自己信仰(或信用)好。       ........呂春長牧師 

26. 夫婦相待之道

「家」真正的意義不是房屋而是家庭。人結婚謂之建家或成家。古人云:「男以女為室,女以男為家。」而「宜爾室家」便是祝福美滿婚姻的最佳賀詞了。

【舊約】創世紀一章 27節:「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祂的形像造男造女。」華人的說法是 :「孤陰則不生,獨陽則不長,故天地配以陰陽。」由此觀之,希伯來人對人類的由來與婚姻的起源有比較清楚的認識。

不過國人也非常重視家庭,家庭的倫理成為鞏固社會國家的基礎。總之。「陰陽和而後雨澤降,夫婦和而後家道成。」這話的確很有道理。現在讓我們從聖經裡查考有關如何待妻子與如何做妻子的教訓。

創世紀二章24節:「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

本節告訴我們:
一、夫婦相親相愛是順天,不是逆天;
二、人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乃表示他長大了,而不是由於他不孝。所以做父母的應感謝而欣慰,做兒女的更應同心對父母行孝;
三、所謂「一體」不是 肉體上畸形的「連體」,而是指心靈的契合(同心)

【舊約】出埃及記廿章17節:「不可念戀人的房屋,也不可貪戀人的妻子、僕婢、牛驢,並一切所有的。」申命記五章21節同)這是十誡中的第八條。下如【新約】雅各書一章15節說:「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 ,就生出死來。」

「貪」就是「偷」的胎,一切偷竊的罪都是由貪生。遠自亞當的偷喫禁果,近至 XXX教會竊佔十字園,無一不是因貪而起。在眾貪之中最危險莫於貪戀人的妻子(包括貪戀人的丈夫),此事似乎相當普遍,因而有了這樣的話說:「文章是自己的好,妻子是別人的好。」

然而貪戀人的妻子是非常要不得的,因為 ......

一、得罪   神。經上已有明訓:「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參看 馬太福音十九章6.節)豈可故違?
二、得罪自己的身子,也就是毀壞聖靈的殿(參看 哥林多前書六章18~20節)
三、得罪人 ..... 對方的丈夫或父母兄弟 ..... 等。
得罪神,    神必處罰;得罪自己,自己要承擔恥辱痛苦;得罪人,人會報復,如創世紀卅四章所記示劍的遭遇 .... 一人連細一族。

古人說:「賭近盗來姦近殺。」 大衛的失敗可作我們的殷鑑,其惡果有三:

(一)人格、信仰都蒙上大污點;(二)兒女反感,家庭風波迭起;(三)叫   耶和華的仇敵大得褻瀆的機會(參看【舊約】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4節)

哥林多前書七章2.~5.節首:「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夫妻不可彼此虧負。」

保羅在此教導的夫婦之道是萬古常新、永不過時的。今日那些家庭問題協談專家也無法提出比此更好的指導。這幾節經文指:

一、結婚是正道。積極方面可充實(滿足)人生(人性)的需要 ,消極方面可免除淫行。所以各人要有自己固定的配偶;

二、夫妻應以合宜之分相待。要如何知道合宜與否,只要將心比心(為對方設身處地想想)即得;

三、願意讓對方佔便宜(把主張自己身子之權歸於對方),也就是達到犧牲享受、享受犧牲的境界。

【新約】彼得前書三章 1.~2.節:「你們作妻子的要順服自己的丈夫。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丈夫,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因妻子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這兩節經文是勸慰、勉勵信主的妻子順服不信主丈夫。要點有三:

一、丈夫不信主仍然要訓服他(更要順服他)

二、要以好品行感化(不是光憑口勸)他;

三、要叫丈夫看見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而不是叫丈夫聽見頭頭是道的理論。因為一旦互逞口舌爭辯,是沒有人肯輕易認輪的。

把這兩經文的丈夫和妻子對調,同樣說得通:「你們作丈夫的要愛自己的妻子。這樣,若有不信從道理的妻子。他們雖然不聽道,也可因丈夫的品行被感化過來。這正是因看見你們有貞潔的品行和敬畏的心。」

彼得前書三章 7節:「你們作丈夫的,也要按情理和妻子同住(情理原文作知識);因她比你軟弱(是軟弱的器皿),與你一同承受生命之恩的,所以要敬重她;這便叫你們的禱告沒有阻礙。」

本節說得非常公允:一、丈夫應按情理與妻子同住,因為她比較軟弱。太太如同軟弱的花,應加以保護愛惜。婚前為採花蜂,婚後為毀花翁,是最無恥的男人;

二、夫妻同為承受生命之恩的屬   神兒女,所以丈夫要敬重妻子,以敬重的行動顯示內心的真愛;三、妻子的哀怨、悲泣是會使丈夫的禱告受到阻礙(不蒙垂聽)的,作丈夫的不可等閒視之。

有人說:「打是情,罵是愛。」這其實是誤人不淺的歪理。也有人說:「那有夫妻不吵架?有話可別裝啞吧!」事實也非如此。根據最近台灣社會處調查,發現半數夫妻相敬如賓。

在2496對接受詢問的夫妻中,有百分之 45.7 的夫婦認為他們完全沒有或幾乎沒有吵架過;百分之 37.5 的夫妻一年難得吵架兩三次;一個禮拜吵兩三次的佔百分之 2.6;幾乎天天吵的佔百分之一,真可頒給「吵架之家」匾額以資識別也。

可見大部份夫妻都是和睦相處的。不過該項調查最後的評語說:「華人很含蓄,因而恩愛有餘,熱情不足。」然而我卻認為熱情也要適可而止,如果熱情過度,便很容易變成吵架的導火線。

記得小時候,我和弟弟每次玩得興高采烈時,祖母總會適時告誡:「好了,好了!(可以停止了!)再玩下去,很可能要吵起來了!」我祖母對人性的軟弱確有深切的了解。

基督徒的人生是為要榮耀   神,基督徒的家庭更是如此。願主施恩、憐憫、賜福我們的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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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元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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