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變」的故事不僅在小說中有很多(如西遊記裡的孫悟空),即在聖經中有關「變」的記載也不少。「變」有好的,也有壞的,如【新約】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若有人在基督裡,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又【新約】以弗所書四章22節末句:「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這兩經文前者提到好的變,如浪子回頭便屬這一類;後者提到壞的變,如猶大的墮落等。
通常人們比較注意別人的變,甚至過於敏感,如妻子對丈夫的疑心等。不過,注意別人的變多是由於職責與關心,如父母對兒女便是如此。在此我卻要強調一點,就是人更應該反省自己有否在變,是由好變壞,還是由壞變好?
是變得更孝敬父母、更愛惜妻子、更敬畏 神。更愛人,還是與此相反的變,如舊約 掃羅王謙卑變驕傲、 神所揀選的變為 神所離棄的呢?現在回到本題,就是【新約】馬太福音十八章 3.節 主 耶穌說的話:「我實在告訴你們,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人長大了,怎能再變成小孩子呢?正如尼哥底母的問題:「人已經老了,如何能重生呢?豈能再進母腹生出來麼?」但我們必須注意,主耶穌並非叫我們回轉變成小孩子的身高、體重與知識能力,乃是要我們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就是像小孩子對父母的樣式。若不這樣變則斷不得進天國。
這「斷不得」三字是絕對的、肯定的、絕無商量餘地的,所以我們絕對輕忽不得。那麼我們大人究竟失落了小孩子的什麼樣式呢?最明顯而無可否認的至少有三樣:
一、小孩子謙卑柔和,對父母十分親愛,十分崇拜,認為父母是無所不知、無所不能,是世上最偉大的人。俗語說:「狗不嫌主人貧,兒不嫌父母醜。」
母親前夕,老師對班上五十個學生發問卷,問題是「誰的母親最漂亮、最偉大?」結果得票最高的母親為兩票。因為每一個學生都填寫自己的母親,而班上恰好有一對孿生兄弟,可見小孩子是如何尊崇自己的父母啊。
然而小時候無條件敬愛父母、聽從父母.討好父母的人,一旦長大卻會事事批評父母、反對父母、甚至忤逆父母,還說別人的父母好。難怪許多人搖頭嘆息,說兒女越長大越小看父母,甚至似有若無。
人類(包括基督徒)對靈親 ------- 上帝的態度更是如此,所以 主 耶穌才說:「你們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
小孩子的可取之處就是在父母面前絕對謙虛,如某著名博士曾說:「我最高興聽到的不是人們推崇我什麼專家、名流、權威的頭銜,卻是家母口中那一聲『傻孩子』」
大衛在 神面前的舉動正跟「傻孩子」一樣,如【舊約】撒母耳記下六章21~22節記載:「大衛對米甲(妻子)說,這是在 耶和華面前, 耶和華已揀選我,廢了你父的全家,立我作 耶和華民以色列的君王。所以(有理由)我必在 耶和華面前跳舞。我也必更加卑微,自己看為輕賤。你所說的那些婢女,她們要尊敬我。」
保羅在 神面前也是如此,他說:「亞波羅算什麼?保羅算什麼?無非是執事,照主所賜給他們各人的,引導你們相信。」(【新約】哥林多前書三章5.節)
二、小孩子對父母完全信靠、絕對跟從。
小孩子寧願跟父母住在茅舍裡,不羨慕別人的洋房別墅;寧願跟隨父母討飯街頭,不肯跟隨別人去遊歷世界。小孩子不怕風雨寒暑、飢餓赤體,都心甘情願跟隨父母。
許多人在自己為人父母之後,才曉得小孩子是何等純真可愛。有一對青年夫婦告訴我,他們的孩子(約四五歲)可愛得不得了,尤其對他們(父母)更有絕對的信靠與跟從。他們對孩子說:「爸爸媽媽要去台北,你呢?」孩子回答:「我也去!」
接著他們又提到好多地方以及各種不同的情況如上山、下海,鄉甚至赴湯、蹈火、坐牢來問他,他仍然回答:「我也去!」最後他們說:「爸媽要去死了,你呢?」孩子竟然也答道;「我也要跟爸媽一起去死!」
小孩子信靠跟從父母,就如路得對拿俄米一樣(【舊約】路得記一章15~18節)。所以儘管有人見異思遷,想換妻子、丈夫、老闆、佣人,可是從來沒有小孩子看見別人的富裕顯貴,而心裡興起換父母的念頭。那些認人為義父母的,多是已失去了赤子心的人,他們是很可能帶有功利的企圖的。
三、小孩子以父母同在為樂。
父母不在家,孩子即失去安全感。要不是悶悶不樂,便是放聲太哭。父母不在,白天也許可以用糖果玩具暫哄一時,夜晚則必大吵大鬧,哭泣不止,非和父母在一起不可。
人生在世 ,順利通達時就好比白天 ,環境拂逆時(尤其臨終)則如黑夜來臨,頓感驚惶恐怖。這時便如小孩需要父母同在一樣,我們也極需 神的同在了。
以上所述三項 ----- 小孩子對父母的敬愛、信靠、需要都隨著年齡增長而漸減,所以必須回轉,就是恢復這三項美德。多少人遠離 神,乃由於在屬世事上進展的過程中,不知不覺失去了赤子(小孩)之心,因此喪失了進天國的資格。希望今天的信息能給做兒女的、做信徒的必要的教訓與啟示,以改正他們對父母、對天父的態度。
孟子曾說:「大人者不失赤子之心。」主 耶穌的教訓則是:「你們若不回轉變成小孩子的樣式,斷不得進天國。」這「赤子之心」與「小孩子的樣式」意義可說完全相同,指的都是小孩子的天真無邪與可愛,巴不得我們都能回轉力重新擁有它們,好讓 神喜悅!
...................................
△人的面貌,天生的美遠勝於粧飾的美,而優美的姿態和表情,又比面貌之美更好。因為這種美麗不是畫面上表達得出來的,也不是一下就能被人看得出來的,這是美麗的最好部份。
..............................................
..............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元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