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隨機小語

須知 ....學歷與學識不同、知識與智慧不同、長大與長成不同、妄想與理想不同、投機與投資不同、熱狂與熱心不同、亂愛與戀愛不同、教徒與信徒不同 ........       ........呂春長牧師 

17. 活着比死更苦

死亡似乎是一件最可怕、最痛苦的事,人人怕死就是最大的證據。其次,凡有死的事必伴隨著哭,而哭正是悲哀、痛苦的表現,所以死自然被視為最大的災禍了。

那些犯大案(如殺人、放火、強姦、搶劫、貪污、販毒、走私等)被捕者,最大的希望當然是不起訴,起訴了則希望被判無罪,如不可能也希望判最輕的徒刑(能緩刑更好),而明明罪大亞極難逃死罪也仍然要千方百計力求免死,即使終生坐牢也心甘情願呢。

少數自願早結束生命者(自殺者)除外,一般人(指正常者)對於死總有莫名的恐懼心理,似乎死是一種難以忍受的痛苦。然而無論信   神者(信其他宗教亦然)或無神論者對死心存恐懼都是矛盾的現象。

因為前者相信死後者可到永生的地方與   神同享福樂,這不是生平最大的心願、求之不得的事嗎?怎麼反而懼怕呢?而後者既不承認人有靈魂,也不信將來有審判,認為人與禽獸一樣一死百了,那麼又有什麼可怕之事呢?

可是說來奇怪,古今中外就是找不到不怕死的人,人人都把死排列在萬般痛苦的首位,比毒蛇猛獸可怕萬倍。其實死是怎麼一回事,是樂是苦?沒有一個人知道。若有人自稱知道者,要不是他自己憑空猜測,也只是由自己的宗教信仰而來。

「比死更苦」只是一句形容詞,描寫一種錐心刺骨、痛苦無比的感受。並非這個不幸者曾經歷死,把它拿來跟目前的景況相比而得到苦。事實上,世上尚有何種痛苦夠份量與死相比呢?

常聽人說,某人遭遇的不幸(如殘廢、失戀失業、破產、痼疾、丈夫不忠、兒子不孝 ..... 等)比死更苦,如【舊約】約伯記三章20~22節記載約伯自咒其生辰、恨惡其活著,巴不得早死為快。我見過不少人在臨終前一段日子(或長或短)裡確有約伯的這種心境。

現在我們把這三節經文逐一查考:

【舊約】
約伯記三章20節:「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有生命賜給他呢?」

【現代中文譯本】:「為什麼悲愁的人繼續生存?為什麼憂傷的人仍然看見光明?」

本節中這兩句話都嘆恨活著的痛苦,因為約伯所遭遇的患難太大了。他不但家產盡毀、兒女全亡,而且自身也體無完膚,如約伯記二章7.~8.記載:「於是撒但從   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約伯,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約伯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

此種痛苦的程度實在難以想像!約伯的哀嘆絕不同於一些人的無病呻吟說:「我不自由、經濟困難、百病纏身……」其實他們卻是自由得無聊、有不動產卻捨不得花用、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才悶出富貴病來的。

約伯說:「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

意即受患難像我這生不如死的境況,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他不明白   神的用意何在,他巴不得日光從他的眼前消失,生命立即結束,而脫離現在的患難。

約伯記三章21節:「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

約伯所遭遇的患難是世上至為罕見的:一,財物盡失(空空如也);二,兒女全亡(無後絕傳);三,遍身毒瘡(體無完膚)。僅有老妻倖存無恙,本該安慰照料他,卻如魔鬼化身一般打擊他(參看約伯伯記二章9.節),實在太可憐了!

約伯遇此慘況,自悲之餘,卻仍顧念別人。他不以為自己是唯一遭遇大不幸的人,所以20節說:「受患難的人」也就是指一切患難的人們,21節說「他們」也就是指包括他在內的「我們」了。求生是生物尤其是人的本能,為何「他們」會切望死呢?「他們」生的痛苦便可想而知了。

早年我曾和師母回大肚去探訪一些舊識的主內兄姐。在趙煙弟兄家看見一個九歲的小妹妹患了腿癌和眼癌,躺在床上不住的翻滾,狀極痛苦,且時時慘叫道:「上帝啊!主 耶穌啊!求求你好心,讓我快點死吧!再不然我會忍不住咒罵你了。求你好心讓我快死吧!」我和師母都禁不住為她流淚哭泣。

從那次目擊此慘景之後,我再也不對那些因老弱貧病交加,或患絕症困苦無告而採取安樂死的人妄加無情的論斷,說他們不能得救,反倒求主開恩憐憫他們。

求生不能固然痛苦,求死不得更加痛苦,此乃約伯的經驗。基督徒不僅要為自己身體健壯而感恩,還要顧念那些:「切望死谷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的人,為他們禱告,並實際去安慰、鼓勵、幫助他們。向他們傳十字架(難以忍受的痛苦)和復活(無以復加的福樂)的福音,叫他們能夠勝過比死更痛苦的患難而進入永生。

約伯記三章22節:「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

自殺者心裡都認為萬苦皆在肉身,此身既死,便諸苦全消,所以才有「一死百了」的話。人死後都要埋葬於墳墓,而國人稱墳墓為「佳城」,實在有獨到的見解。在這城裡的人個個都很安靜躺著歇息,沒有嘆息聲、哀怨聲、叫苦聲、喧嚷聲。因此墳墓對那些「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的人而言,不啻世外桃園,也正是他們寤寐以求的佳城。

基督徒雖然也知道我們死後的肉體或骨灰安息在墳墓中,可是我們快不認為墳墓是人生的終結。我們確慚   神所應許的復活(於主  耶穌再臨時)與永生的福氣。我們的佳城不是墳墓,而是   神所建造,在天上有根基的城(參看【新約】希伯來書十一章10節)

基督徒不會「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因為我們知道人死後還有審判(參看希伯來書九章27節)。我們的快樂歡喜是為了停息世上(肉體)的勞苦而邁入   神的國度,   神且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參看【新約】啟示錄十四章13節,廿一章4.節)
 
 
............................................................

△一個人必須忠於他現在的任務,上帝才會為他安排一個美好的將來。

▲上帝是聰明的,所以祂不使人對將來的事物有預知的能力。因為如果一個人預知到他自己的將來是美好的,他將不再進取;如果他預知他的來是多磨折與災難的,他將會變得絕望而不理智。
 

...........................................................
 
..............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0月 Cairu、Phil


:::

搜尋

行善建議

行善建議

物資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