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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
貪愛豐富的,也不會因得利益知足 ........
傳道書五章10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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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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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亞伯拉罕的子孫
1. 新春與新人
2. 美門的神蹟
3. 善用稱讚
4. 安慰(一)
5. 安慰(二)
6. 安慰(三)
7. 安慰(四)
8. 祖先(李長老府上家庭禮拜)
9. 羅得失敗的鑑戒(一)
10. 羅得失敗的鑑戒(二)
11. 羅得失敗的鑑戒(三)
12. 談良心
13. 長生何處求
14. 得勝死亡
15. 生為主,死歸主
16. 亞伯拉罕的子孫
17. 活着比死更苦
18. 以基督之心為心的孫師母(孫理蓮)
19. 永存的房屋(林克宏長老葬式講詞)
20. 盧府家庭禮拜
21. 和睦
22. 談後悔(一)
23. 談後悔(二)
24.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一)
25.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二)
26.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三)
27. 得基督的十項要訣(四)
28. 同負一軛之感言
29. 失敗與成功的因素
30. 門庭若市
31. 箴言對少年人(一)
32. 箴言對少年人(二)
33. 箴言對少年人(三)
34. 箴言對少年人(四)
35. 信徒對苦難的看法
36. 緣故(一)
37. 緣故(二)
38. 安排(一)
39. 安排(二)
40. 成功的商人(吳執事府上家庭禮拜)
41. 癩者得醫治
42. 忍辱負重
43. 結婚典禮訓辭
44. 大肚教會八十週年感言
18. 以基督之心為心的孫師母(孫理蓮)
澎湖伯講道集(十一) ========== 死亡似乎是一件最可怕、最痛苦的事,人人怕死就是最大的證據。其次,凡有死的事必伴隨著哭,而哭正是悲哀、痛苦的表現,所以死自然被視為最大的災禍了。 那些犯大案
(如殺人、放火、強姦、搶劫、貪污、販毒、走私等)
被捕者,最大的希望當然是不起訴,起訴了則希望被判無罪,如不可能也希望判最輕的徒刑
(能緩刑更好)
,而明明罪大亞極難逃死罪也仍然要千方百計力求免死,即使終生坐牢也心甘情願呢。 少數自願早結束生命者
(自殺者)
除外,一般人
(指正常者)
對於死總有莫名的恐懼心理,似乎死是一種難以忍受的痛苦。然而無論信 神者
(信其他宗教亦然)
或無神論者對死心存恐懼都是矛盾的現象。 因為前者相信死後者可到永生的地方與 神同享福樂,這不是生平最大的心願、求之不得的事嗎?怎麼反而懼怕呢?而後者既不承認人有靈魂,也不信將來有審判,認為人與禽獸一樣一死百了,那麼又有什麼可怕之事呢? 可是說來奇怪,古今中外就是找不到不怕死的人,人人都把死排列在萬般痛苦的首位,比毒蛇猛獸可怕萬倍。其實死是怎麼一回事,是樂是苦?沒有一個人知道。若有人自稱知道者,要不是他自己憑空猜測,也只是由自己的宗教信仰而來。 「比死更苦」只是一句形容詞,描寫一種錐心刺骨、痛苦無比的感受。並非這個不幸者曾經歷死,把它拿來跟目前的景況相比而得到苦。事實上,世上尚有何種痛苦夠份量與死相比呢? 常聽人說,某人遭遇的不幸
(如殘廢、失戀失業、破產、痼疾、丈夫不忠、兒子不孝 ..... 等)
比死更苦,如
【舊約】
約伯記
三章20~22節記載
約伯
自咒其生辰、恨惡其活著,巴不得早死為快。我見過不少人在臨終前一段日子
(或長或短)
裡確有
約伯
的這種心境。 現在我們把這三節經文逐一查考:
【舊約】
約伯記
三章20節:
「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
何
有生命賜給他呢?」
**【現代中文譯本】**
:「為什麼悲愁的人繼續生存?為什麼憂傷的人仍然看見光明?」
本節中這兩句話都嘆恨活著的痛苦,因為
約伯
所遭遇的患難太大了。他不但家產盡毀、兒女全亡,而且自身也體無完膚,如
約伯記
二章7.~8.記載:
「於是撒但從 耶和華面前退去,擊打
約伯
,使他從腳掌到頭頂長毒瘡。
約伯
就坐在爐灰中,拿瓦片刮身體。」
此種痛苦的程度實在難以想像!
約伯
的哀嘆絕不同於一些人的無病呻吟說:「我不自由、經濟困難、百病纏身……」其實他們卻是自由得無聊、有不動產卻捨不得花用、飽食終日無所事事才悶出富貴病來的。
約伯
說:
「受患難的人,為何有光賜給他呢?心中愁苦的人,為何有生命賜給他呢?」
意即受患難像我這生不如死的境況,活著還有什麼意義呢?他不明白 神的用意何在,他巴不得日光從他的眼前消失,生命立即結束,而脫離現在的患難。
約伯記
三章21節:
「他們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
約伯
所遭遇的患難是世上至為罕見的:一,財物盡失
(空空如也)
;二,兒女全亡
(無後絕傳)
;三,遍身毒瘡
(體無完膚)
。僅有老妻倖存無恙,本該安慰照料他,卻如魔鬼化身一般打擊他
(參看約伯伯記二章9.節)
,實在太可憐了!
約伯
遇此慘況,自悲之餘,卻仍顧念別人。他不以為自己是唯一遭遇大不幸的人,所以20節說:
「受患難的人」
也就是指一切患難的人們,21節說
「他們」
也就是指包括他在內的
「我們」
了。求生是生物尤其是人的本能,為何
「他們」
會切望死呢?
「他們」
生的痛苦便可想而知了。 早年我曾和師母回
大肚
去探訪一些舊識的主內兄姐。在
趙煙
弟兄家看見一個九歲的小妹妹患了腿癌和眼癌,躺在床上不住的翻滾,狀極痛苦,且時時慘叫道:「上帝啊!主
耶穌
啊!求求你好心,讓我快點死吧!再不然我會忍不住咒罵你了。求你好心讓我快死吧!」我和師母都禁不住為她流淚哭泣。 從那次目擊此慘景之後,我再也不對那些因老弱貧病交加,或患絕症困苦無告而採取安樂死的人妄加無情的論斷,說他們不能得救,反倒求主開恩憐憫他們。 求生不能固然痛苦,求死不得更加痛苦,此乃
約伯
的經驗。基督徒不僅要為自己身體健壯而感恩,還要顧念那些:「切望死谷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的人,為他們禱告,並實際去安慰、鼓勵、幫助他們。向他們傳十字架
(難以忍受的痛苦)
和復活
(無以復加的福樂)
的福音,叫他們能夠勝過比死更痛苦的患難而進入永生。
約伯記
三章22節:
「他們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
自殺者心裡都認為萬苦皆在肉身,此身既死,便諸苦全消,所以才有「一死百了」的話。人死後都要埋葬於墳墓,而國人稱墳墓為「佳城」,實在有獨到的見解。在這城裡的人個個都很安靜躺著歇息,沒有嘆息聲、哀怨聲、叫苦聲、喧嚷聲。因此墳墓對那些「切望死卻不得死,求死勝於求隱藏的珍寶」的人而言,不啻世外桃園,也正是他們寤寐以求的佳城。 基督徒雖然也知道我們死後的肉體或骨灰安息在墳墓中,可是我們快不認為墳墓是人生的終結。我們確慚 神所應許的復活
(於主
耶穌
再臨時)
與永生的福氣。我們的佳城不是墳墓,而是 神所建造,在天上有根基的城
(參看
【新約】
希伯來書
十一章10節)
。 基督徒不會
「尋見墳墓就快樂,極其歡喜」
因為我們知道人死後還有審判
(參看
希伯來書
九章27節)
。我們的快樂歡喜是為了停息世上
(肉體)
的勞苦而邁入 神的國度, 神且要擦去我們一切的眼淚。不再有死亡,也不再有悲哀、哭號、疼痛,因為以前的事都過去了。
(參看
【新約】
啟示錄
十四章13節,廿一章4.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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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人必須忠於他現在的任務,上帝才會為他安排一個美好的將來。 ▲上帝是聰明的,所以祂不使人對將來的事物有預知的能力。因為如果一個人預知到他自己的將來是美好的,他將不再進取;如果他預知他的來是多磨折與災難的,他將會變得絕望而不理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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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
呂春長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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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0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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