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是選擇。人生的成功與失敗,與選擇有密切的關係。特別對於信仰、職業、朋友和配偶的選擇關係至深,羅得選擇好土地,不失為一個聰明的人,但他的選擇等於霸佔,他忘記了那塊土地是從那裡來的,他選擇了好的部分,而壞的部分要歸誰呢?
也許有人要替羅得辯護說:他選擇姪土地無非是出於亞伯拉罕的意思,因為亞伯拉罕曾經對羅得說:「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既然是出於亞伯拉罕的意思,羅得選擇好土地有什麼不可以呢?是的,分產業的條件是亞伯拉罕提出的。亞伯拉罕這行動表示他寬大的作人,但羅得不應該利用亞伯拉罕寬大的作人而佔他的便宜。
羅得什麼時候開始墮落呢?「於是羅得選擇約旦河的全平原,往東遷移;他們就彼此分離了。」(【舊約】創世紀十三章11節)這裡羅得有三種危機:一、得了土地及財物。二、所往的方向錯誤。三、與有信心的人分離。
世人沒有不愛土地及財物的,但取之有道。羅得雖然選了好土地,有了龐大的財物,卻喪失了 神。土地及財物對於世人是一種有力的試探:是機會,也是危機。羅得獲得產業後,就決定了他前進的方向。
人雖有居住的自由。但環境對人的影響至深且鉅。居住的地方及所從事的職業,構成環境主要因素。因此一個有信心愛主的人,對於居住的地方及職業的選擇極為慎重,甚至寧願犧牲許多世上的利益而求保全敬虔的生活。
羅得在這事上失敗了。他往東遷移。他沒想前面是什麼樣的地方,只知生活的享受,事業的發展,卻不管信仰道德如何。當時所多瑪是一個罪大惡極的城市。人看過去容易,看現在困難,看未來就更困難了。
所多瑪的罪惡羅得一定有所聞悉,但他的心既然被所多瑪的繁華所吸引,就只看見它繁華的一面而看不見罪惡的另一面了。
「他們就彼此分離了。」(創世紀十三章11節)羅得的成功是跟隨亞伯拉罕,他的失敗是因與亞伯拉罕分離。為什麼與亞伯拉罕的分離不好呢?
一、因為亞伯拉罕是個虔事奉 神的人,與這樣的人同住可以培植敬虔的心,因而獲得許多信仰上的益處。
二、與亞伯拉罕同住,能得人格上的感化。
三、與亞伯拉罕同住,能得提醒,以免陷入各種罪惡。
彼得後書二章 7.節言及羅得是義人:「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第 8.節又說:「因為那義人住在他們中間,看見聽見他們不法的事,他的義心就天天傷痛。」
這樣羅得雖壞,但若與所多瑪的人比起來還好得多,他還算是義人。那麼他的義心是從那裡來的呢?無疑是從亞伯拉罕的感化而來的。因此他如果一直與亞伯拉罕住在一起,與他保持信仰上的連絡,就免致遭遇後來那麼大的災難,又不會作出那可恥的醜事。
我們說羅得的失敗是由於與亞伯拉罕分離,不過有的時候為了、就學或出嫁,我們不得不與有信心的人分離。在這樣的情形之下我們也要意以下幾點:
一、雖與有信心的人分離,但不可與他所事奉的 神分離。
二、雖與有信心的人分離,但必須堅持像他那樣的信心。
三、必須保持心靈上的聯繫,彼此代禱。
四、必須自覺這是信仰自立的時候,講慎自己的生活而一切直接向 神負責。
羅得與亞伯拉罕分離後不但沒有謹慎自守,在信仰上生活上求長進,他與亞伯拉罕分離等於與 神分離,從此以後,信仰日衰,家裡不再設祭壇,個人不再作禱告,生活完全俗化了。無論如何羅得與亞伯拉罕分離是件頂項大的損失。他現在雖然有了萬貫的財富能夠自力更生,但他的信仰尚未堅固,還需要他人的幫助。
【舊約】箴言十三章 20說:「與智慧人同行的,必得智慧;和愚昧人作伴的,必受虧損。」
這是千古不易的真理。與有信心的人同住,初也許會便你覺得拘束厭煩,但日子一久,到你年紀多,人生經驗豐富的時候,回憶起來便會看出它的價值。「良藥苦口利於病,忠言逆耳利於行。」
羅得看不出亞伯拉罕的好處;他對與亞伯拉罕同住的生活不覺得有絲毫可留戀,他的心已嚮慕著前面的享樂。也許他心裡暗暗自喜:「越早分離越好,離開越遠越好。」
「羅得住在平原的城邑,漸漸挪移帳棚,直到所多瑪。」(創世紀十三章12節)這裡有三句話「漸漸」、「挪移」、「直到」,表示羅得墮落的三步驟。
「漸漸」:大多數的人墮落與俗化都是由淺入深,漸漸進到不能拔的地步。酒徒由小酌而進到豪飲。賭由賭小錢而進到傾家蕩產孤注一擲。離棄道理的人也是與教會漸離漸遠,後來就與教會一刀兩斷完全決絕了。
房屋的倒壞,堤防的決潰都是由於小洞不堵都是由於小洞不堵,年久失修,破舊的地方越來越厲害,至終風雨一來,不堪一擊就完全破壞了。羅得為什麼沒有與亞伯拉罕分離之後立刻就往所多瑪去呢?其原因可能是:
一、良心未泯;二、對亞伯拉罕不好意思;三、沒有馬上就屈就妻子(他往所多瑪可能為那貪戀世界的妻子所慫恿的。)
羅得為什麼不應該往住所多瑪呢?因為「所多瑪人在 耶和華面前罪大惡極。」(創世紀十三章13節)羅得也許對那繁華的都市戀慕已久,但為了亞伯拉罕的緣故而遲遲不能成行。也許他曾經向亞伯拉罕建議遷往所多瑪的事而亞伯拉罕所拒。
或者他知道亞伯拉罕根本不會贊成他的建議,所以心雖有意而口不敢啟。現在既已與亞伯拉罕分離,就無所拘可以自由指向自己所喜愛的道路肆意行走了。
「挪移帳棚」:環境對人有極大的關係,但也不能將責任完全推嫁於惡環境。有許多失敗的人推諉說是環境不好,時勢使然,有的人甚至讚美魔鬼的威力,自認人軟弱根本無法擺脫。這樣對自己的失敗不願負責的人,自欺太甚了。
其實大多數的人犯罪都與羅得漸漸挪移自方帳棚一樣,是有自己的意志的。許多人像羅得一樣,漸漸挪移他們的帳棚 ----- 先挪移他們的眼睛,後來就挪移他們的耳朵、手、腳,最後就將整個身體移入罪惡的所多瑪城裡了。
「直到所多瑪」:羅得既然心裡包定非到所多瑪不可的意思,有志者事竟成,終而到達所多瑪。羅得往所多瑪是自願的,不是被迫的。
他為什麼要來所多瑪呢?也許有人要為羅得辯護說,他若不入虎穴,焉得虎子,他來所多瑪是為傳道,是勇敢的嘗試。他有如救世軍冒入風化傳道之精神。但事實勝於雄辯,羅得非但沒有向所多瑪人傳道,反被引誘而俗化,結果完全腐化了。
保羅說:「人若無有,自己還以為有,就是自欺了。」(【新約】加拉太書六章3.節)
又說:「所以自己以為站得穩的,須要謹慎,免得跌倒。」(【新約】哥林多前書十章12節)
主教導我們禱告說:「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你的直到永遠,阿門。」(馬太福音六章13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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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 人為財死
「惟有你的眼,和你的心,專顧貪婪,流無辜人的血,行欺壓和強暴。」(【舊約】耶利米書廿二章17節)
據說諸葛亮死後,有九個人把他送上山頭去埋。八個人掘土,一個人燒飯。諸葛亮遺下了八錠銀子,這八個掘土的商量平分,不給那燒飯的。這有什麼法子?只有將燒飯的殺了完事;如此商討之後,將諸葛亮埋好回來吃飯。那裡曉得,燒飯的,一邊燒飯,一邊也在想那八錠銀子不好分,不如我一個人獨得的好,他就把毒藥下在飯裡。
八個掘土的回來,果然將燒飯的殺了,很歡喜的飽餐了一頓。哪知吃後八個人一齊毒死了。有一句老話:「人為財死,鳥為食亡。」所羅門王也說過:「這貪戀之心,乃奪去得財者之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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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一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5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