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基督徒都是 耶穌的門徒,主的門徒就該明白主 耶穌所付託的使命。可惜有許多基督徒(包括老信徒)不僅沒有使命感,反認為教會應當關心他們、培養他,叫他們的信仰站立得穩,不至跌倒呢!
他們的意思等於教會對他們負有保險的責任,而他們卻沒有想到應為主、為教會做些什麼。又有一些基徒,雖然知道門徒的使命是什麼,但卻沒有去盡他們的責任。雖知而不去行,也是枉然。到底耶穌基督的門徒有什麼使命呢?我們從主的話裡可找出以下這四項:
一、傳揚主福音
【新約】馬可福音十六章15節:「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這是 主 耶穌親口發出的命令,也就成了門徒的使命。主 耶穌當日若沒有發出這一道命,恐怕到今天我們還沒有機會聽到福音而成為基督徒呢。
何謂福音?就是 主 耶穌為人類降生,為人類釘死、復活、升天及再臨的信息。「往普天下去」是需要行動的,所以傳福音不能止於喊口號,應以行動去達成使命。縱使無法往遠方(外國)去,往鄰舍、親朋處總該沒問題吧!
再者,在人無法往,身無法去時,心總可往(關懷、代禱)、錢總可去(捐獻支持)呀!所以教會強調門徒的使命就是傳福音是一點不錯的,絕非強人之所難。
二、為主作見證
【新約】使徒行傳一章8.節:「但聖靈臨在你們身上,你們就必得著能力,並在耶路撒冷、猶太全地,和撒瑪利亞,直到地極,作我的見證。」為主作見證也是門徒的使命之,見證就是把親眼所見、親耳所聞又是親身體驗的事實告訴人家。
作見證與受僱為別人宣傳些與己無關的事物不同。後者就如電視上那些廣告明星為廠商作各項宣傳,那都是有口無心的。為主作見證有許多途逕,無論以口頭、文字或藉著各種恩賜表現善行,都算是為主作見證。
基督徒的好行為就是令人駁不倒、否認不了的見證。所謂「為主發光」便是指此種見證而言,如 主 耶穌在馬太福音五章16節說的:「你們的光也當這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反之,也有人認為,最攔阻福音事工就是基督徒本身。因為我們的行為若沒有好表現可與所傳的福音相稱,人家必以我們所作的見證為欺騙,怎能引人歸主呢?
三、為人施洗作門徒
【新約】馬太福音廿八章19節:「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傳福音、作見證之目的就是使人信主、領洗成為 耶穌基督的門徒,那麼給人施洗,使他們成為主的門徒也就是傳福音、作見證的收穫。
我們向人傳福音、作主的見證,必須抱著有所收成的期望。教會給人施洗,叫人成為主的門徒(得救的人),正是一件最為喜樂的事,如同農人收成莊稼和漁夫得魚一樣。(參看【新約】使徒行傳二章41節)
據使徒行傳八章38~39節記載:「於是吩咐車站住,腓利和太監二人同下水裡去,腓利就給他施洗。從水裡上來,主靈把腓利提去了,太監也不再見他了,就歡歡喜喜的走路。」
太監為領洗成為主的門徒而歡喜,我們相信腓利也必更為給太監施洗,使他成為主門徒而歡喜呢!做媒者最大的喜樂,就是當他(她)見到所撮合的一對,結婚了並且喜悅和睦的時候。(參看約翰福音三章29節)我們領人歸主,看他們領洗成為主的門徒更有莫大的喜樂。
四、教訓人遵守
馬太福音廿八章20節:「凡我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給人施洗是叫人與主聯合,與主同死同復活,做主的門徒則必須遵守主一切的教訓。今日教會軟弱,沒有足以感動人及影響社會的見證,致命的癥結在那裡?就是受洗後信徒缺乏訓練與造就,以致教會變成一群不遵守主教訓的人的團體。
稱為某人的門徒而沒有半點其師父的修養與工夫,就是羞辱師門、貶損師譽的糊徒(塗)。所以教會對外傳揚福音固然重要,對內的造就 ── 教訓門徒遵守主的話(聖經)更不可忽略。
期望「信徒什一增長」運動的成長,應先作補牢之計,進而追尋亡羊。舉目曠野,到處都有迷失離群的羊,就是受洗之後,缺乏造就與訓練而失喪的,也就是我們沒有盡到教訓人遵守主道的使命所造成的後果。
教會是 神的家,我們要訓育 神家中的兒女為家之柱石棟樑。萬不可放任不教,以致淪落為屬靈的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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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元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