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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我的手裡曾有過許多東西,但是都失去了。不過我放在 神手裡的,仍然是屬我的。       ........馬丁路德 

21. 聖誕節的利弊

人在世界上生活,總有年節要過,逢年過節又有各種不同習俗與活動,這是其他動物所沒有的。任何節日,無論是國家的、民族的或地方的,都有其獨特的意義。它能使人紀念先人、回顧歷史,也叫人感恩與立志。

許多民間謹守的節日(期),本來都具有道德價值與教育意義。不幸由於人為的因素,使這些節不但「脫了節」(偏差),甚至「變了節」(變質,致生反效果),成為迷信、浪費和放縱的禍首,其無益有損是有目共見的。


聖誕節原是普天同慶、萬民歡欣的大日子,因為  耶穌是拯救罪人的救主,祂的降生確是空前絕後的佳音。世人的所謂好消息都是相對的,對你是好消息,對我卻可能是壞消息,不然就是與我無關,或者不必要(例如所謂免費廉售的東西只能說是貧窮人家的好消息,對富人說不定是一種侮辱!)。唯有  耶穌降生是萬民(一切的人)有份的好消息。

雖然聖經沒有訓示我們如何慶祝聖誕, 主  耶穌也未曾吩咐我們如何紀念祂的降生,像吩咐我們恭守聖餐一樣,可是信徒慶祝主的聖誕乃出自至情、極其自然的事,有如兒女為父母做壽一般。

不幸的是今日魔鬼竟利用慶祝聖誕來敗壞人,叫人犯罪,使人變成另一個賣主的猶大,變成另一群使主釘上十字架的烏合之眾。這些人被魔鬼利用的原因是他們根本不知,也不去思想聖誕的意義。

他們只想到賺錢、想到宴樂
想到洋化裝飾聖誕樹享用聖誕火雞參加聖誕舞會通宵達旦盡情狂歡..... ,以為他們過得有聲有色,不虛此節。其實他們過得是沒有 耶穌救主的「邪誕」。所以他們每逢這一天,就像邪靈附身一樣,發瘋發狂地戕害自己的身體與心靈。

由於佳節已經「變節」,使得不少熱心虔誠的基督徒不贊成教會舉辦慶祝聖誕的活動。他們引證聖經,並舉出教會傚法世界,在聖誕節諸多俗化、墮落的事實,以為反對慶祝聖誕的理由:

一、
【新約】加拉太書四章10~11節:「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我為你們害怕。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由此可知,使徒保羅反對信徒守節期。

二、十二月廿五日不可能為  主 耶穌誕生的真正日子,更何況傳說這一天原是外邦神(偶像)的生日。

三、舊約時代神要以色列人(選民)遵守什麼節期,都有明文規定並記載於律法書上。如果慶祝聖誕合乎  神的旨意,為什麼聖經隻字不提呢?所以它不能和洗禮、聖餐相提並論。

四、每逢聖誕節,外邦人便恣意荒淫、狂歡,以聖誕夜為犯罪夜。甚至曲解「平安夜」之意為犯罪可免內疚,無異以這一天為教會默認解禁、容許犯罪之日,褻瀆神聖莫此為甚!

五、許多軟弱的信徒也以聖誕為藉口,傚法外邦人犯罪放蕩,有不少  神的兒女墮落的第一步即在聖誕夜跨出的。聖誕節之戕害信徒不可謂不大。

然而持相反見解、贊成慶祝聖誕者則更言之成理:

一、舊約時代以色列人遵守節期是由於律法的規定
(參看【舊約】利未記廿三章)保羅是因加拉太人未明律法與恩典之關係,仍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怕他們既在恩典下得救,還要拘守律法的條例,因此不能領悟基督十字架的救恩。

但基督徒慶祝聖誕,絕非由於必須遵守某條律法或規定,以交換  神的恩典,乃是由於基督的降生是關乎萬民的大喜信息,我們把這  神喜悅、人平安的信息藉著慶祝活動而傳開,可謂順理成章的事,沒有什麼不對。
(參看【新約】路加福音二章14節註)

二、十二月廿五日雖未能確定為  耶穌的生日,但一年之中總有一天是祂降生的日子,所以後來教會制定一天為聖誕節,以便統一慶祝,也未嘗不可。縱使這一天是外邦假 神的生辰,那不但無礙,倒可顯明真 神的勝利。

比方城隍或媽祖的生日適逢主日,難道我們因此就不做禮拜或更換主日嗎?須知外邦的假神多如牛毛,幾乎天天都有假神的生日,我們要避開它無異自取麻煩。我們應該著重的是慶祝的對象而不是慶祝的日子。

三、聖經告訴我們,首次
慶祝聖誕發自天上的天使和天兵,今天我們傚法他們有什麼不對?我敢說,這不但不得罪神,且必為神所悅納,正如父親喜悅兒孫為他做壽慶一樣。(參看路加福音二章8.~14節)

四、外邦人犯罪並不限於聖誕節那一天。他們天天都在犯罪,即使沒有聖誕節也照不犯不誤,要不然那些商業活動,過了聖誕節不是要關門大吉了嗎?所以我們不必因噎廢食,倒要期望藉教會各種慶祝聖誕的活動,能收到傳福音、使罪人悔改信主的效果。

五、部份的掛名基督徒藉慶祝聖誕之名,行放縱情慾之實,與世人同流合污。但他們是自甘墮落的,他們受引誘犯罪的機會很多,不僅在聖誕節而己,這一類人是無時不藉機犯罪的,連參加禮拜赴佈道會他們都可以藉機犯罪,根本防不勝防。所以教會不必為這些人的軟弱而廢棄慶祝聖誕活動,倒要藉這些慶祝活動以感動他們,喚醒他們,復與他們的信心。

看了正反兩種主張,我們可以套用
【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一章29節 作為我們的結論。本節是說:「因為人喫喝,若不分辨是主的身體,就是喫喝自己的罪了。」這是指守聖餐而言,至於聖誕的慶祝。我們可以這樣說:「因為人慶祝,若不分辨是主的聖誕(為要拯救罪人),就是慶祝自己的滅亡了。」.....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1月 Phil、C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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