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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貪愛銀子的,不因得銀子知足;
貪愛豐富的,也不會因得利益知足       ........傳道書五章10節 

24. 亞伯拉罕與羅得分產業

亞伯拉罕羅得分產業的獨特方式可謂空前絕後,單憑亞伯拉罕的此種胸襟即足使我們欽佩不已,「信心之父」的稱號實可當之無愧。據【舊約】創世記十三章 8.~9.節記載:亞伯蘭就對羅得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亞伯拉罕為什麼不請公證人(公親)來處理此事呢?原因料必不出下述數項:

一、這樣做必然對自己有利,因為公證人若站在情理立場,必定主張亞伯拉罕可以先行選擇或者多得一些。但亞伯拉罕不願意佔這個便宜。

二、他更不願意外邦人來為他們仲裁、評判。亞伯拉罕敬重自己的地位,他認為  神的兒女有事讓外邦人干涉是恥辱。他想法也就是 保羅的想法, 保羅【新約】哥林多前書六章1.~3.節說: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外邦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

又說:「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喫虧呢?」


基督徒讓外邦人調解我們的分爭是最不光彩的事。在分產業方面我們最好傚法亞伯拉罕之慷慨大量,兄弟姊妹彼此相讓,在和氣藹譪中為各自的小家庭之獨立而作感恩禮拜。設或有所爭執,也要請牧長前來主持公道,萬不可讓外邦人介入而使家醜外揚,貽笑大方,致教會蒙羞。

三、他也不採用抽籤的方法。古人多視抽籤為最公平的方法,如【新約】使徒行傳一章26節記載,初期教會也曾以此法決定猶大(使徒)的遞補人選。然而亞伯拉罕不這樣做也許理由有二:

(一)體貼羅得的軟弱。羅得為人心地偏狹,不重信義,幸而抽到好籤,必以為   神憐他依人籬下受盡閒氣而祝福補償之,固然可以欣然而去。若萬一抽到劣籤,恐未必甘心,要誣賴伯父作弊,必須重抽,多麼麻煩!不如亞伯拉罕自動犧牲來得乾脆;

(二)有信仰的人都不喜歡碰運氣發橫財。所以基督徒不但不賭博,也不參加僥倖取勝投機行為,連愛國獎券(編按:大樂透、彩券.....)也以不買為宜。

四、他更不願意為難羅得,要他提出意見。因為羅得勢必推辭不敢,而且羅得深知伯父為人慷慨大方,讓伯父作主決不會吃虧,所以他不提更好。既可得好份額,又表示尊重伯父,不是一舉兩得嗎?常有人開口大方,表示不斤斤計較,隨便人怎麼樣都好。頭腦單純的人不知其別有巧計,誤中其圈套,必定災情慘重。

我任牧本會之前,曾應邀赴南部某教會佈道。適逢中部某長老,為他兒子與該教會某執事之女兒訂婚之事來到牧師館,因為是該教會的牧師作媒的。

男方問牧師(媒人)該用多少錢呢?牧師答道:「我們xxx執事很開通,對你們都不講條件,也沒有任何要求。目前社會上一般行情分為上、中、下三等,你們是體面人,諒必不致太寒酸。再者,女方這邊親朋甚眾,也都在關心你們的表現呢!我把這些實際情形告訴你們。你們自己斟酌吧!總之,你們若拿得出的,他們也便收得進。」

說得多麼大方,最後仍然是大開口的獅子!我這人心直口快,當時很為男方抱不平,便對那牧師說:「你們xxx執事其實單純中大不單純,所謂無條件卻是大條件。他可算是嚕囉囌人!」我差一點就要說他是老奸猾了。

基督徒凡事應該坦白,聘金收不收,訂頭貼多少,禮餅要多少,都要事先講清楚。絕不可表面不計較,其實心存貪婪,多多益善。我曾見有人娶媳婦說,嫁妝不計較,可是目 見沒有帶嫁妝來臉色都變了。這種心口不如一的人最好不應付。

求主憐憫,讓我們的心地單純如拿但業,有什麼就說什麼。他雖然說:拿撒勒還能出什麼好的麼?」可是 主 耶穌對他的評語卻是:這是個真以色列人(基督徒)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參看約翰福音一章 46~47節)

亞伯拉罕不叫羅得提出分產業的意見,免得他左右為難。乾脆他自己慷慨大方地說:「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我很盼望我的教會有像他一樣的長老、執事和信徒。

俗語說:「清官難斷家務事。」所以智慧人絕不原意為人分產業。二十多年前我一時不察,曾經充當此一角色,結果令我認識人性的醜惡和家務事的難纏。

那時xxx市某富戶為兒子分產業,所邀請的公證人有五位:三位是教會外的人士(社會聞人),一位教會長老和我。首先舉行家庭禮拜,然後開會討論。五個兄弟的老么年紀還小,不作主張。其餘則都發言踴躍,而各人後面的指揮官(太太)更是爭勝鬥狠,毫不相讓。

我正聽得頭昏腦脹,不知如何判斷時,教會外公證人中一位已起來大聲制止他們道:「好啦,好啦!剛才牧師講的道理你們聽到那裡去了呢?我看你們的道理都揹在背上(不在心裡)罷了!枉費你們信  耶穌,作什麼教會長老,比我們不信的更小氣!你們唱的聖詩不是說我們出生空手來,計謀富貴積錢財;至終逝世空手去,家業富貴都放離嗎?計較什麼呢?」

我聽了這話不禁臉都紅了。可是我乃為覺得慚愧而臉紅,與他們爭吵得臉紅耳赤是毫不相干的。此時我才想起 主  耶穌當日拒絕為人分家業的故事,我是何等人,竟敢作 主  耶穌不願意作的事。這不算勇敢,而是不自量力又愚笨至極。

最後讓我們讀幾節經文共勉。【新約】路加福音十二章15節:「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舊約】詩篇十六篇2.節:「你(神)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又5.節:「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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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約1972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3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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