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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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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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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談母愛
1. 把自己擺上(勸勉長執)
2. 人在福中不知福
3. 信徒與感恩
4. 創世記中的神與同在
5. 張府感恩聚會
6. 脫離(一)
7. 脫離(二)
8. 結局(一)
9. 結局(二)
10. 真正的拿細耳人
11. 家應有什麼?
12. 信耶穌好比什麼
13. 追念(一)
14. 追念(二)
15. 人生與死亡
16. 禱告與傳道
17. 談「失」
18. 彼得談受苦(受難週)
19. 互相
20. 人的責任
21. 談「忠」
22. 鬥氣與鬥志
23. 談母愛
24. 亞伯拉罕與羅得分產業
25. 人生與疾病
26. 錢財與人心
27. 不能不想的問題(葬禮)
28. 感謝神(一)
29. 感謝神(二)
30. 感謝神(三)
31. 人生如戲劇
32. 錯誤的評估
33. 預備好沒有?
34. 友情
35. 追思禮拜
36. 忽然
37. 第一個參墓者
38. 母教與不肖
39. 報答(一)
40. 報答(二)
41. 聖徒有三畏
42. 做個好管家
43. 新紀元(聖誕節)
44. 亞伯拉罕搶救羅得
45. 睡眠之前
25. 人生與疾病
澎湖伯講道集(五) =========
亞伯拉罕
與
羅得
分產業的獨特方式可謂空前絕後,單憑
亞伯拉罕
的此種胸襟即足使我們欽佩不已,「信心之父」的稱號實可當之無愧。據
【舊約】
創世記
十三章 8.~9.節
記載:
「
亞伯蘭
就對
羅得
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遍地不都在你眼前麼?請你離開我!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亞伯拉罕
為什麼不請公證人
(公親)
來處理此事呢?原因料必不出下述數項: 一、這樣做必然對自己有利,因為公證人若站在情理立場,必定主張
亞伯拉罕
可以先行選擇或者多得一些。但
亞伯拉罕
不願意佔這個便宜。 二、他更不願意外邦人來為他們仲裁、評判。
亞伯拉罕
敬重自己的地位,他認為 神的兒女有事讓外邦人干涉是恥辱。他想法也就是
保羅
的想法,
保羅
在
【新約】
哥林多前書
六章1.~3.節
說: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
(外邦人)
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麼?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麼?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麼?何況今生的事呢?」
又說: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喫虧呢?」
基督徒讓外邦人調解我們的分爭是最不光彩的事。在分產業方面我們最好傚法
亞伯拉罕
之慷慨大量,兄弟姊妹彼此相讓,在和氣藹譪中為各自的小家庭之獨立而作感恩禮拜。設或有所爭執,也要請牧長前來主持公道,萬不可讓外邦人介入而使家醜外揚,貽笑大方,致教會蒙羞。 三、他也不採用抽籤的方法。古人多視抽籤為最公平的方法,如
【新約】
使徒行傳
一章26節
記載,初期教會也曾以此法決定
猶大
(使徒)
的遞補人選。然而
亞伯拉罕
不這樣做也許理由有二:
(一)
體貼
羅得
的軟弱。
羅得
為人心地偏狹,不重信義,幸而抽到好籤,必以為 神憐他依人籬下受盡閒氣而祝福補償之,固然可以欣然而去。若萬一抽到劣籤,恐未必甘心,要誣賴伯父作弊,必須重抽,多麼麻煩!不如
亞伯拉罕
自動犧牲來得乾脆;
(二)
有信仰的人都不喜歡碰運氣發橫財。所以基督徒不但不賭博,也不參加僥倖取勝投機行為,連愛國獎券
(編按:大樂透、彩券.....)
也以不買為宜。 四、他更不願意為難
羅得
,要他提出意見。因為
羅得
勢必推辭不敢,而且
羅得
深知伯父為人慷慨大方,讓伯父作主決不會吃虧,所以他不提更好。既可得好份額,又表示尊重伯父,不是一舉兩得嗎?常有人開口大方,表示不斤斤計較,隨便人怎麼樣都好。頭腦單純的人不知其別有巧計,誤中其圈套,必定災情慘重。 我任牧本會之前,曾應邀赴南部某教會佈道。適逢中部某長老,為他兒子與該教會某執事之女兒訂婚之事來到牧師館,因為是該教會的牧師作媒的。 男方問牧師
(媒人)
該用多少錢呢?牧師答道:
「我們xxx執事很開通,對你們都不講條件,也沒有任何要求。目前社會上一般行情分為上、中、下三等,你們是體面人,諒必不致太寒酸。再者,女方這邊親朋甚眾,也都在關心你們的表現呢!我把這些實際情形告訴你們。你們自己斟酌吧!總之,你們若拿得出的,他們也便收得進。」
說得多麼大方,最後仍然是大開口的獅子!我這人心直口快,當時很為男方抱不平,便對那牧師說:「你們xxx執事其實單純中大不單純,所謂無條件卻是大條件。他可算是嚕囉囌人!」我差一點就要說他是老奸猾了。 基督徒凡事應該坦白,聘金收不收,訂頭貼多少,禮餅要多少,都要事先講清楚。絕不可表面不計較,其實心存貪婪,多多益善。我曾見有人娶媳婦說,嫁妝不計較,可是目 見沒有帶嫁妝來臉色都變了。這種心口不如一的人最好不應付。 求主憐憫,讓我們的心地單純如
拿但業
,有什麼就說什麼。他雖然說:
「
拿撒勒
還能出什麼好的麼?」
可是 主
耶穌
對他的評語卻是:
「**這是個真以色列人**
(基督徒)
,**他心裡是沒有詭詐的**。」
(參看約翰福音一章 46~47節)
亞伯拉罕
不叫
羅得
提出分產業的意見,免得他左右為難。乾脆他自己慷慨大方地說:
「你向左,我就向右;你向右,我就向左!」
我很盼望我的教會有像他一樣的長老、執事和信徒。 俗語說:
「清官難斷家務事。」
所以智慧人絕不原意為人分產業。二十多年前我一時不察,曾經充當此一角色,結果令我認識人性的醜惡和家務事的難纏。 那時xxx市某富戶為兒子分產業,所邀請的公證人有五位:三位是教會外的人士
(社會聞人)
,一位教會長老和我。首先舉行家庭禮拜,然後開會討論。五個兄弟的老么年紀還小,不作主張。其餘則都發言踴躍,而各人後面的指揮官
(太太)
更是爭勝鬥狠,毫不相讓。 我正聽得頭昏腦脹,不知如何判斷時,教會外公證人中一位已起來大聲制止他們道:
「好啦,好啦!剛才牧師講的道理你們聽到那裡去了呢?我看你們的道理都揹在背上
(不在心裡)
罷了!枉費你們信
耶穌
,作什麼教會長老,比我們不信的更小氣!你們唱的聖詩不是說我們出生空手來,計謀富貴積錢財;至終逝世空手去,家業富貴都放離嗎?計較什麼呢?」
我聽了這話不禁臉都紅了。可是我乃為覺得慚愧而臉紅,與他們爭吵得臉紅耳赤是毫不相干的。此時我才想起 主
耶穌
當日拒絕為人分家業的故事,我是何等人,竟敢作 主
耶穌
不願意作的事。這不算勇敢,而是不自量力又愚笨至極。 最後讓我們讀幾節經文共勉。
【新約】
路加福音
十二章15節:
**
「你們要謹慎自守,免去一切的貪心。因為人的生命,不在乎家道豐富。」
**
【舊約】
詩篇
十六篇2.節:
「你
(神)
是我的主,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
又5.節: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是我杯中的分。我所得的你為我持守。」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72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3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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