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知恥的動物,動物之中大概唯有人能知恥(知恥乃人獸之區別)。古人也說:「羞惡(羞恥)之心人皆有之。」恥使人臉紅尷尬,恥使人不敢出門見人,恥甚至使人失去勇氣再活下去 ,多少自殺的事例都是因恥而造成。
古聖先賢是講廉恥的,而以無恥為大恥。聖經告訴我們,始祖亞當夏娃悖逆 神之後就有羞恥的自覺,愧見 神。藏在園主的樹林中,如【舊約】創世記三章 9-10節所載:
「耶和華 神呼喚那人(亞當),對他說,你在那裡?他說,我在園中聽見禰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赤身露體便藏了」即表示自覺羞恥。許多脫衣舞女、模特兒都承認這個事實,即她們第一次赤身露體在人面前時真是比死更難受,不過漸漸地就習慣了,換言之,就是不知恥了。臉皮的健康(皮厚)往往就是良心的痲痺。
現在我們從聖經看來涉及「可恥」和「可羞恥」的經文對我們的教訓。
【舊約】利未記廿章 17節:「人若娶他的姊姐,無論是異母同父的,是異父同母的,彼此見了下體,這是可恥的事。他們必在本民眼前被剪除,他露了姊妹的下體,必擔當自己的罪孽。」
姦淫、亂倫、行男色的、與獸淫合的,都是可恥的事,也是犯了無可容赦的罪。均應了以最嚴重的刑罰 ----- 在本民眼前被剪除(以石頭打死)。剪除的目的有二:
一、為使該項可恥之事不復存在;二、為懲一儆百,使此事不再發生,以維護聖潔。
「露下體」這話在利未記十八章經常出現,在本(二十)章也有七次提到它。露下體是可恥的,無論是自己願意露下體、叫人露下體.....
或偷看人露下體,或公開看人露下體.......都一樣。
露下體是淫亂的媒介,更能造成腐化、敗德的社會。別人也許以為這是藝術、是眼福,可是基督徒則當以此為可恥的事。縱使不至如昔日的選民遭到剪除。但仍不免要「擔當自己的罪孽」,諸如:信仰的墮落、名譽的污損、家庭風波以及對兒孫的不良影響等等。
利未記十一至廿二章 都說到聖潔的生活。正如 神的吩咐:「你們要聖潔,因為我耶和華你們的 神是聖潔的。」全利未記之中「聖潔」一語出現一三一次,在本段中即佔八十一次之多。
聖潔的反面為罪污,故利未記也常言及「罪污」之語,計有一九四次。用意是以聖潔與罪污兩相比較,使 神的子民(基督徒)明白應如何痛除罪污,力求聖潔。
【新約】彼得前書一章 15-16節說:「那名你們的既是聖潔,你們在一切所行事上也要聖潔。因為經上記著說,你們要聖潔,因為我是聖潔的(利未記十九章 1.節)。」今日是個不知恥的世代,只從人們以露下體為體面即可看得出來。
【舊約】耶利米書三章 24節:「從我們幼年以來,那可恥的偶像將我們列祖所勞碌得來的羊群、牛群,和他們的兒女都吞吃了。」
姦淫和拜偶像是罪污孿生姊姐妹。我注意看桃園、台北、基隆、宜蘭各地方,凡淫亂盛行之處拜偶像也必時興。例如色情場所的廳堂就擺滿了偶像。
這種微妙的現象可以供專家去研究、寫論文、拿學位。報紙雜誌上常可看到許多基督教國家迷信占卜、交鬼(通靈、靈媒)等消息,而且越來越多。
起初我覺得奇怪,幾乎不敢相信,這跟美國人盛行吸毒同樣不可想像。可是事實確是如此,不由人不信。為什麼基督教國家的人民會迷信偶像(鬼神)和染上毒品呢?
這都是由於淫亂而來。為了淫亂,需要嗎啡以麻醉他們的肉體,並藉拜偶像以麻醉他們的良知,然後乃可為所欲為。
姦淫是可恥的,拜偶像更是可恥的。這些可恥的事連所羅門王也犯了,亞哈更不必說,他們同樣先娶外邦人(行淫),然後被引誘跟她們拜偶像,今日有不少所謂基督教徒,當了縣市長或什麼員之後跟人去拜拜,也與此如出一轍。
他們到寺廟上香拜拜最容易受世人注目,報紙更是圖文並茂的刊登。似乎在為偶像誇勝。教會人士感無限羞辱,然而當事人卻不以為恥,反以自己能利用愚民心理作為政治資本為得計,殊不知得到愚民的心,卻惹 神的氣,划得來嗎?更不知這樣做會讓一切真基督徒及有之士不齒其為人。
【舊約】耶利米書十一章13節:「猶大阿,你神的數目與你城的數目相等,你為那可恥的巴力所築燒香的壇,也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
猶大即以色列 ..... 選民,他們最讓 神傷心憤怒的二件事就是行淫與拜偶像。他們屢次受 神責備、刑罰甚至亡國也都是為這兩項。
姦淫是肉體上的不貞潔,拜偶像是精神上的不貞潔。這兩項互為關連,行姦淫者必拜偶像,拜偶像者亦必行姦淫。幾乎沒有拜偶像不行姦淫的,也沒有行姦淫不拜偶像的。
正如有烏鴉的地方就有死屍,有死屍的地方就有烏鴉一樣。(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廿四章28節:屍首在那裡,鷹也必聚在那裡)。
【舊約】耶利米書十一章13節:是諷刺猶大(選民)偶像多到什麼地步,說他們 神的數目與城的數目相等,偶像香壇的數目與耶路撒冷街道的數目相等。正如有人說,印度的牛廟比印度的學校多,泰國的和尚比泰國的軍人多,真是一大諷刺。
「為可恥的巴力築壇」,當今的世代為可恥的巴力築壇的人也非常眾多。但他們並不以為可恥,反以為榮耀。巴力是迦南的偶像,是代表世界和 神所僧惡(敵對 神)的。我們決不可在這些事上有份,務要視為可恥而加以拒絕。基督徒在人與人之間要清潔,在人與 神之間更要聖潔,聖潔乃是屬 神的表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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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2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