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談「手」,本篇要來說「腳」。手與腳對人體與生活一樣的重要,人人需要手與腳,而且要健全的手與腳。手腳殘廢或缺損的人真是太可憐了,所以主耶穌在世時屢次醫治手腳的病患,如叫手臂枯乾的人復原,叫瘸腳的人能行走等等。
手與腳就如兄弟,所以我國人稱兄弟為「手足」,所謂「手足情深」。手與腳關係最密切,誰都不能無誰,誰都能影響誰。它們雖然功用不同,但合作得很好,行與做互相配合,世界的文明於焉建立,真是 神奇妙的作為啊!
台語把腳與手連稱以代表工作的人數,如云「湊腳手」即幫忙之意,「無腳手」與「欠腳手」則表示工作人員之缺乏。林海峰善圍棋,被尊為「國手」,紀政善賽跑,被譽為「國腳」,可見好的手與好的腳也可作國家的榮譽呢!
人有兩腳(腿),分居左右,始能行動。【新約】使徒行傳 三章 2節 記載:「有一個人生來是瘸腿的…」此人如非畸形,必為後天染上小兒痲痺症。當時醫學不發達,人們對此是束手無策的。所幸現在已有預防疫苗,萬千孩童免再受害。可惜的是現在的家長只知防治兒女身體方面的小兒痲痺症,卻忽略了靈性上的小兒痲痺症,以致那些孩童靈性成為瘸腿的,從未上過主日學,也未進過聖殿。
人的腳有何用呢?它不像豬腳、雞腳專供食用,更非如頭髮只供裝飾,它是供行路用的,是人不可或缺的交通工具。雖然有人預料科學不斷進步、經濟飛快發展,總有一天不但人人以車代步,而且連起碼行走也不必要,因此人的卻成為無用,將和人的尾巴一樣被淘汰掉。可是以我個人的意見,我寧可一生沒有車子可乘,也不願意沒有腳可走路。
人一出母胎便有雙腳,但卻不會馬上走路,所以需要他人手抱、背負或車載。但是一個發育正常的嬰孩經數月之後很自然的手想取物、腳想走路,由爬而站,由站而走。最初稱為「學步」,需要人扶持,漸漸地就能自己行走了。當小孩學步時常會跌倒,原因除筋骨未壯、步代未穩外,就是急躁所致。
人之行道亦然,剛重生時需要靈性先輩之提攜,以後才能自行邁進。但切不可犯「未學走,便學飛」之錯誤而致顛仆不起,尤其青年人經驗不足、學識不豐、耐性有限,憑一時之勇橫衝直撞,鮮有不跌得皮破血流、心灰意冷者。務宜慎之戒之!
即使筋骨已壯、步伐已穩,也不可隨意亂跑,應當有目標。如保羅在【新約】腓立比書 四章 14節說:「向著標竿直跑。」也要有路程,如【新約】提摩太後書 四章 7節末 保羅又說:「當跑的路我已跑盡了。」
我們的腳跑走最應注意的就是行所當行、止所當止,如果人到懸崖尚不知勒馬,勢必人馬俱亡,如【舊約】撒母耳記下第二章第 18節末記載:「亞撒黑腳快如鹿一般。」不料他卻因他的快腳而死。
因他追趕押尼珥而不聽警告,撒母耳記下 二章 22節:「押尼珥又對亞撒黑說,你轉開不追趕我罷,我何必殺死你呢?若殺你,有什麼臉見你哥哥約押呢?」可是亞撒黑卻把此語當作是押尼珥無奈的哀嗚力仍然緊追不捨。
押尼珥不得已出了險招(轉身利用亞撒黑猛衝的力道),「用槍鐏刺入他的肚腹,甚至槍從背後透出,亞撒黑就在那裡仆倒而死。」(撒母耳記下第二章第23節)許多人追趕(求)世界的名利,其結果也就跟亞撒黑一樣。
「腳」所該注意的還有所走的路是什麼。今日世人最喜歡走的路不是忠孝路,不是仁愛路,不是信義路,更不是和平路,而是自由路。那就是【舊約】箴言十四章 12節、十六章25節 所指出的:「有一條路,人以為正,至終成為死亡之路。」
這自由路的「自由」不是【新約】加拉太書 二章 4節 所稱「在基督耶穌裡的自由」,卻是加拉太書 五章13節末 所稱「把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的那種。
正如【舊約】詩篇 一章 1節. 所說:「不從惡人的計謀,不站罪人的道路……」 因此我們需要燈與光,如 詩篇 一一九章105節 的禱告:「禰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
還有一件,走路需要同行者。誰都喜歡旅途中有夥伴,連東方博士朝聖都要結伴而來,天路歷程也啟示我們信仰的同伴的重要性。一個人的好壞常受同行者的影響,所以俗語說:「交好有布可經(織布賺錢),交壞有子可生(私通生子)」基督徒不但要慎擇友伴,更要求 神給我們好友伴。
台語「無腳」、「欠腳」就是缺乏某項友伴之意,例如打牌三缺一是也。我們所需要的應該是「愛主腳」、「查經腳」、「禱告腳」、「禮拜腳」才對。教會(或牧師)若沒有這些「腳」便孤腳難行(孤掌難鳴),火熱不起來。所以湊「腳」是必要的。
然而,最要緊的還是要與主同行。主耶穌呼召門徒說:「來跟從我 !」即前面說過的「湊腳」之意。【舊約】創世記 五章24節說:「世人哪,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祂向你所要是什麼呢?只要你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與你的 神同行。」由此可知,與 神同行的腳必是公義又是慈愛的。
腳酸
【新約】希伯來書 十二章12至13節:「所以你們要把下垂的手、發酸的腿挺起來。也要為自己的腳把道路修直了,使瘸子不至歪腳,反得痊癒。」先查出腳酸的原因,而求主對症下藥醫治。
洗腳
約翰福音 十三章14節:「我是你們的主,你們的夫子,尚且洗你們的腳,你們也當彼此洗腳。」不但要彼此洗腳,更要自己洗腳。
失腳(或腳跌倒)
彼得後書 一章10節:「所以弟兄們,應當更加慇勤,使你們所蒙的恩召和揀選堅定不移。你們若行這幾樣,就永不失腳。」
【新約】啟示錄 二章 5節:「所以應當回想你是從那裡墜落的,並要悔改。」
詩篇一一六章 8節:「主阿,禰救我的命,免了死亡;救我的眼,免了流淚;救我的腳,免了跌倒。」求主扶持保守不再失腳。
以腳踢刺
【新約】使徒行傳 廿六章14節:「掃羅,掃羅,為什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若出於無知情尚可原,如明知故犯則愚不可及。
以腳踢主
詩篇四一章 9節、約翰福音 十三章18節:「同我吃飯的人用腳踢我。」忘恩負義莫此為甚。基督徒務宜自省有無像猶大這種卑劣無恥的行徑。
佳美的腳蹤
羅馬書第十章第15節:「報福音傳喜信的人,他們的腳蹤何等佳美!」每一個人的腳蹤就是他的人生記錄,佳美惡劣,在 神面前(甚至在人面前)都是明明顯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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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雖用嘴、屈膝、親吻,和其他姿勢尊重神的名,但若不是從心裡用腳行出來,全心信靠神的恩典,就不過是假冒委為偽善的明證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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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編輯:200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