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是入世而超世的宗教。主 耶穌在【新約】約翰福音十七章15~16節 為祂的門徒禱告的話裡清楚表明:「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神)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撒但)。他們不屬世界,正如我不屬世界一樣。」
身在世界而不屬世界談何容易!然而正因不容易而能作得到,才配做世界的光、地上的鹽。
基督徒要化世俗,不可為世俗所化。可是我牧會三十多年,在台灣各地所見所聞,教會中的信徒在世而能超世,有純正的基督信仰、基督教思想、基督教言論、基督教方式、基督教行動、基督教生活的並不多。多多少少在生活中都受著異教影響,尤其在喪喜事之時。
台灣初代教會視此為嚴重的錯誤,所以極力教導和糾正之。可是現在由於新神學思想的影響,說條條大路通馬,樣樣宗教可交神,主張宗教合一,不可歧視外教,什麼迷信異端都視為傳統文化,應當保存下來。
他們也稱讚天主教走的路線、用的方法比較聰明,因為天主教對台灣的習俗不加干涉。只要你來信天主教,祖先靈位不必廢除,各種菩薩、鬼神也可照拜不誤。
於斌樞機主教主張信徒要祭祖,不但燒香點燭,更可擺上三牲五果,並敲鐘打鼓,下跪叩拜。他這樣做,一面是為討社會(世俗人)的喜悅,另一面也為要多吸收些人來信教。
可是結果如何呢?有無得罪上帝且不談,社會上的反應竟相當不利。他們說,天主教(有籠統地說基督教)輸了,他們回來跟我們一樣拜偶像了,那麼我們何必信天主教或基督教呢?
而那些本來就沒有生命的天主教徒則更無所顧忌了。不但祀奉祖先牌位,連其他什麼偶像鬼神也都祭拜,世俗人沒有什麼分別。除了廳堂上多了一尊馬利亞的神像以外,其他逢年過節等等習俗都與一般人無異。他們信主以後,不但沒有改掉舊迷信,反而增加一些新迷信了。
不久以前我參加台北一位親戚(乃師母之嫂)的葬禮。他們舉行了天主教式的彌撒,由一位台灣籍的神父主持,俗氣十足,我看了非常不慣。不但如此,在彌撒之後,還要舉行家祭,就是以純世俗的式再來一遍。
我按捺不住心頭之火,就上前問那一位神父,他們這樣做,在天主教信仰看來對嗎?他說,不對,但又有什麼辦法呢?我就質問他,為何平日不了教導訓練呢?他無言可答。
我還聽說,除聖品人員之喪葬是純天主教式外,一般天主教徒包括傳道人員,死時也都舉行混合式禮儀,真叫人不知天主教和一般多神教有什麼分別!
他們這樣做,所持的理由是要使更多人信主,說什麼不要打草驚蛇,應該用漸進的方法,第一代的信徒先有半聖半俗就好了,第二代可能有六二五聖(三七五俗),或四分之三聖,到了第三代可能就全聖了,其實不然,一代如不聖,必將每況愈下,萬代永俗矣!
所以第一代信仰的基礎最為重要,基礎如不好,會越來越歪斜(離經背道),除非徹底拆除,重打堅固的基礎,必將成為搖搖欲墜的危樓。
所以我還是贊成給第一代信主的人除掉偶像,做聖別禮拜。因為偶像不除,終必成為信仰的絆腳石,可謂後患無窮。我說這話是根據聖經的教訓,是絕對不容置疑的,不能以「見仁見智」為藉口來否定它。
有關的經文謹錄於下:
【新約】歌羅西書二章20~21節:「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些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新約】提摩太前書四章 7.節:「只是要棄絕那世俗的言語,和老婦荒渺的話,在敬虔上操練自己。」
提摩太前書六章 20節:「提摩太阿,你要保守所託付你的,躲避世俗的虛談,和那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學問。」
【新約】雅各書一章 27節末句:「並且保守自己不沾染世俗。」
雅各書四章 4.節:「你們這些淫亂的人(淫婦)哪,豈不知與世俗為友,就是與 神為敵麼?所以凡想要與世俗為友的,就是與 神為敵了。」
(我不敢說古來的風俗沒有一樣是好的,凡是古來的風俗都在必須廢除之列。事實上許多風俗是好的,也不違背真道,如敬老尊賢、男女授受不親等等,不但不可廢除,而且要宣揚,要遵守。可是有許多風俗確是得罪神、不合聖道的,我們要反對,也要把它革除或改良。)
【舊約】利未記廿章23節:「我在你們面前所逐出的國民,你們不可隨從他們的風俗,因為他們行了這一切的事,所以我厭惡他們。」
【舊約】耶利米書十章2.節首句:「耶和華如此說,不要傚法列國的行為。」又3.節首句:「眾民的風俗是虛空的。」
【新約】以弗所書二章 2.節:「那時你們在其中行事為人,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首領,就是現今在悖逆之子心中運行的邪靈。」
長老教會在台設教已經一百一十多年了。在一百多年前,要向迷信觀念根深蒂固的人們傳福音.....,談何容易!他們傳道成功的關鍵就在一面破迷,一面撒種。迷信不破則理不通,正如什草和石頭不除,撒種有何用呢?
教會史記載台灣初代教會遭遇不少的逼迫,甚至有流血殉教者。他們並非為撒種受苦害,倒是為破除迷信(消除什草)而受苦害。
我曾聽見一些聰明人批評道:「我們只管宣傳信耶穌的好處就行了,何必去抨擊人家的宗教的不是呢?」說這話的人只知其一,不知其二。我們的先輩為了使撒種不歸於徒然,就必須破迷(燒草除石),他們是為純全的真理奮鬥,寧願被人仇視、憎恨而不願的。
如果他們像今日的聰明人,凡事妥協,不敢得罪人,我相信長老會絕對沒有今日的成果。即使有的話,也只是些唯唯諾諾的糊里糊塗(徒),如今日的天主教徒,信仰純正的怕找不出幾位了。
所以我不但不敢批評昔日那些先輩,破除迷信與傳福音並重的做法,倒很欽佩他們的遠見和勇敢!
【新約】使徒行傳十七章 16節:「保羅在雅典等候他們的時候,看見滿城都是偶像,就心裡著急。」古時許多傳道人,因為有愛神和愛人的心,都有保羅這種著急的心,因此很自然地有光與暗的衝突發生了。
約翰福音三章 20節:「凡作惡的便恨光,並不來就光。恐怕他們的行為受責備。」昔日那些逼迫教會的人就是恨光的人,為何恨光?因為他們的行為受責備(迷信受抨擊)。因此當時的信徒被稱為「眾人惡」和「惡眾人」的。
他們膽敢逆流頂風(與世俗作戰),才會引起那麼多逼迫與麻煩。如果他們像今日的聰明信徒隨波逐流又順風而行就沒事了。可是只求沒事的結果是沒有發揮一點作用,如仁丹、甘草,人人可服,但有病卻不能靠它醫治。又如蛇無毒、虎無牙,有誰會怕它呢?
試觀今日的美國,事事委曲求全,與惡勢力妥協,因此沒有人怕它。而舉世所怕的卻是蘇俄、中共等國.....,因他們要顛覆、侵略、要赤化他國。昔日的信徒看不慣世俗的迷信就要抨擊、要革除,所以世人視之如洪水猛獸。今日之信徒則已忘了其使命,如貓不咬老鼠,反與之為友!
我們看保羅有沒有隨波逐流、與世妥協呢?絕對沒有。如使徒行傳廿四章 5.節首句:「我們看這個人如同瘟疫一般……。」
十七章 6.節末句:「那攪亂天下的也到這裡來了。」從這些記載,可見當時人們對他的畏懼的程度了。
基督徒不可順風隨俗,做順風牌基督徒,反要盡力移風易俗。我們對世上的習俗態度應該是這樣:
一、要知道我們有什麼風俗習慣;
二、要知道這些風俗習慣的由來或形成之因;
三、要知道這些風俗習慣在什麼地方不合聖道;
四、要隨時糾正它們不對的地方(當你在場時即可乘機向當時人提出)。
五、初信時就尊定純正的基礎;
六、在講壇上不妨藉機施教;
七、牧師長執應給信徒作好榜樣。
下面再提出幾點基督徒逢婚喪喜慶時應注意的地方:
一、要符合聖道、榮耀神;
二、要具有教育意義,並作為見證之機會;
三、不浪費、不舖張;
四、沒有迷信成分;
五、不怕得罪人,只怕得罪神;
六、不可把洋迷信當做基督教信仰;
七、必須遒循教會的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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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大約1981年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8年8月 Cairu、Phi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