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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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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苦難」負有一種特殊神聖的任務,它的來臨並非要趕我們與 耶穌疏遠,倒是要把我們帶回到 主面前,讓我們享受到真正倚靠 主 耶穌的滋味。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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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二)」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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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全家歸主(一)
1. 神的恩典與我同在
2. 第一夫人
3. 人生與機會
4. 血漏女蒙恩
5. 談「美」
6. 第一個女宣
7. 可貴的友情(一)
8. 可貴的友情(二)
9. 十安
10. 開工禮拜
11. 音樂會短講
12. 最小的
13. 最老的
14. 最好的
15. 梁萬發委員的死
16. 新年談「感」
17. 在糖瓶中的螞蟻
18. 太空時代的太空人
19. 以什麼感恩
20. 訂婚講道
21. 為人之道
22. 不要怕!
23. 談「修」(一)
24. 談「修」(二)
25. 邱醫生金婚
26. 續絃感恩禮拜
27. 洗禮與聖餐
28. 如何孝親
29. 模範家庭
30. 談「祖」
31. 全家歸主(一)
32. 全家歸主(二)
33. 全家歸主(三)
34. 全家歸主(四)
35. 復活的確據
36. 今生
37. 苦難與人生(一)
38. 苦難與人生(二)
39. 彼此(一)
40. 彼此(二)
41. 東方的博士(兒童講道)
33. 全家歸主(三)
澎湖伯講道集(二) ========= 神知道人人都有**家庭**的觀念
(其實這觀念也是由祂而來的)
,所以祂的救恩並不限於個人,而是要施及全家。 神拯救義人
挪亞
,就拯救了
挪亞
全家八個人,如
【舊約】
創世記
七章1.節
記載:
「 耶和華對
挪亞
說,你和你的全家都要進入方舟,因為在這世代中,我見你在我面前是義人。」
神救
羅得
時也顧念他的全家,如
創世記
十九章12節:
「二人
(天使)
對
羅得
說,你這裡還有什麼人麼,無論是女婿、是兒女,和這城中一切屬你的人,你都要將他們從這地方
(將毀滅之地)
帶出去。」
可惜
羅得
平日信仰生活大有瑕疵,一旦有事他的見證無法感動人,如14節記載:
「
羅得
就出去,告訴娶了他女兒的女婿們說,你們起來,離開這地方,因為 耶和華要毀滅這城。他女婿們卻以為他說的是戲言。」
所以基督徒尤其傳道人適度的幽默也許有好處,但是萬不可言行輕浮,以致連傳福音、作見證都被人視為戲言。
羅得
一家四口最後是被天使勉強從將亡之城所多瑪拉出來的,否則難免與該城同歸於盡。然而,即使天使強加援手,他這貪愛世界的一家人還是難以保全,因為他的妻子中途拋錨
(戀戀不捨地回頭張望)
,終於變成一根鹽柱
(參看
【舊約】
創世記
十九章26節)
。
羅得
與兩個女兒雖然倖免於死,但他們不是豐豐富富的得救,乃是僅僅得救而已,如
【新約】
彼得前書
四章18節
所載。他們猶如從火裡經過,或像從火中抽出來的一根柴一般
(參看
【新約】
哥林多前書
三章15節,
阿摩司書
四章11節)
。
羅得
雖然不完全,他的家更不完全,但 神因
亞伯拉罕
的緣故就不忘
羅得
的家。
【舊約】
出埃及記
十章
記載 神拯救
以色列
民出
埃及
,並非只挑選若干幸運者出來,而是凡遵從 神的話,在住屋的門框、門楣上塗上羊羔的血者其全家都可得救。 當夜巡行的天使是認門
(有無塗血)
不認人的,如
【舊約】
出埃及記
十二章 7.節及13節所記載,因為門內
(屋內)
的人都是吃過羊羔之肉,也都是相信 神、敬畏 神的人,自然可免遭難了。巴不得今日凡稱為基督徒的家,門內
(家裡)
無論男婦老幼都是信主得救的才好! 為什麼必須全家歸主呢?理由有四: **第一、
這是 神的旨意
** 若不全家信主,不但不合 神的旨意,而且違背 神的心願。引領全家信主是 神所喜悅的,因為你行了祂的旨意。 從上述我們知道 神拯救
挪亞
,也拯救他的全家;神拯救
羅得
,同樣拯救他的全家
(其妻子乃自取滅亡,為後人之鑑)
,我們再看 神召
亞伯拉罕
出
吾珥城
與離開
哈蘭
時,他也是帶著妻子和
羅得
同行的
(記載於
創世記
十二章4.~5.節)
,後來 神拯救娼妓
喇合
,也是拯救她全家
(記載於
【舊約】
約書亞記
六章23~25節)
。到了新約時代,主
耶穌
拯救
撒該
,同樣救他的全家。 根據
聖經
我們很清楚可看出 神關心某個人,也必關心他的家,所以基督徒若不帶領全家都信主,就是辜負 神的美意了。今日 神若像從前問
該隱
一樣問我們:
「你的兄弟某某在那裡呢?」
(
創世記
四章9.節)
我們將何言以對?難道像
該隱
回答道:
「我豈是看守我兄弟的嗎?」
該隱
實在既可惡、又可恨,他害死胞弟
亞伯
,既不承認,還敢說那不負責、無親情的風涼話。我們也許未曾像
該隱
以什麼兇器殺害兄弟姊妹
(家中之人)
,但我們坐視他們不信
耶穌
、走向靈魂滅亡的道路而不設法營救,這與
該隱
何異呢?見死不救、於心何忍! **第二、
這才合情合理
** **
**最為人所不齒的人是無情無理之輩 我看許多非基督徒
(社會人士)
也很講情理,雖然有人比較輕情重理,或輕理重情,但如果一個人既不講情,也不講理,他簡直就不算人了。 信
耶穌
既不是一種時髦或一種嗜好,更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娛樂,它是攸關永遠生死的問題,我們豈可任憑家人漠視它的重要性呢? 如果一個人置家人之生命
(靈魂)
於不顧,那是何等不近情理的事啊! 基督教的本質就是愛。那麼要愛誰呢?即 神與人。在眾人之中與我關係最密切的又是誰呢?就是家人
(所謂骨肉、手足)
。一個人如果不能愛自己的家人,他還會愛 神和愛別人麼?這是不可能的事。 這裡有兩節經文就是告訴我們這個事實。
【新約】
約翰一書
四章 20節
:
「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
【新約】
提摩太前書
五章8.節
:
「人若不看顧親屬,就是背了真道,比不信的人還不好。不看顧自己家裡的人更是如此。」
有一個豪富的醫生,年幼喪父,全靠他的胞兄辛苦工作、克已犧牲培養他到學成業立。不料他竟忘恩負義,連為胞兄安插一個職位在自己開的醫院都不肯,理由是自己人既難嚴管,又不好意思支給太低的薪水,因而拒之於千里之外,遂使乃兄為此悲憤而死。 然而這個醫生既不悔悟自己的不對,更不照顧乃兄的遺孤,連供給姪兒讀初中學費也不肯,竟叫姪兒輟學去作一名童工。這位寶貝醫生有一次在我面前大肆批評光復後一些*外省人*專會拉關係、引親戚
(攀裙帶)
、任用私人等等不良之作風。 我聽了實在沈不住氣了,就不客氣地頂了他一句:
「拉親引戚是**人之常情**,無親無戚則恐禽獸還不如呢!」
不曉得他有沒有察覺我話中帶著刺呢? 如何照顧親屬,不只限於物質上的幫助,精神上和靈性上的關愛更為重要。如能做到全家歸主,可以保障全家大小永不分離。雖然仍有肉體的死亡,但那不過是先後抵達天家之分罷了。 國人以家人團聚為天倫樂事,然而在這工業時代,一旦各分東西之後,全家人的團聚談何容易呢!而且即使團聚了也是為時短暫,轉瞬又得各奔天涯了。雖有在天家才有全家人永不分離的團聚,能不能有此盼望與福份,就要看我們有沒有全家歸主了。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5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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