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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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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義的信息」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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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二)
1. 【網站小編】寫在前頭
2. 相愛與恨罪
3. 不敬畏耶和華
4. 代序
5. 愛心與公義
6. 「不敬畏耶和華」信息傳出以後
7. 為十字園說幾句話
8. 愚人牧師就十字園的史實對 大律師之直言
9. 有關十字園必須同時實行三原則理由
10. 今日的亞割事件
11. 十字園事件的十大不可解
12. 談「誤」
13.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一)
14.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二)
15.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三)
16.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一)
17.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二)
18. 葡萄園事件(一)
19. 葡萄園事件(二)
20. 葡萄園事件(三)
21. 佯為不見與自食其言
22. 為 神有忌邪的心
23. 為道要勇敢
24. 慎防連累
25. 連累
26. 根
27. 責備(一)
28. 責備(二)
29. 壞人
30. 只知自己
31. 十字園墓地(並非誤會)
32. 週報剪碎
33-1 【附件區】附件一:陳柑菓長老證言
33-2 【附件區】附件二:陳柑菓長老證言(1978-1-30)
33-3 【附件區】附件三:長執聯合會議記錄
33-4 【附件區】附件四: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十字園管理程
33-5 【附件區】附件五:十字園奉獻的認捐單
33-6 【附件區】附件六: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墓地基金-現金收人及支出
33-7 【附件區】附件七: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十字園使用聲請書及切結書
33-8 【附件區】附件八:十字園管理改進建議案
33-9 【附件區】附件九:台中民族路基督長老教會長執會函
33-10 【附件區】附件十:台灣教會公報第一二五三號
33-11 【附件區】附件十一:基督長老教會台中市同工會議事錄
33-12 【附件區】附件十二:見證書
33-13 【附件區】附件十三:我個人對十字園問題之看法
33-14 【附件區】附件十四:台中市民族路基督長老教會函
33-15 【附件區】附件十五:捐贈證書
33-16 【附件區】附件十六:台中十字園墓地朱瓊微長老的聲明如下:
33-17 【附件區】附件十七:盧慶雲長老之同意書
33-18 【附件區】附件十八:第四十七屆台中中會第十七次中委會暨十字園見證人聯席會
33-19 公義的信息 目錄
34. 已盡言責,禱待悔改!
35. 編後記
16.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一)
公義的信息 =====
箴言
廿五章26節:
「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好像逿渾之泉,弄濁之井。」
為什麼我對這一節經文別感興趣呢?因為我痛心不但社會失去公義,連教會也失去公義。公義與十字架救恩關係至為密切。神若不是公義,就不必以祂的聖子
耶穌
來為人贖罪,只要馬馬虎虎把人赦了就可以。 基督教最重要的教理就是因信稱義。「信」的內涵是什麼呢?就是
「信那無罪聖子
耶穌
在十字架上的死,是為代替有罪的世人受 神的審判與刑罰,而滿足了 神公義的要求。」
換句話說,在此 神一方面顯明了祂的公義,另一方面祂使信聖子的人罪得赦免,不致滅亡,反得永生,而顯出了祂的慈愛。所以信
耶穌
就是相信 神的公義和慈愛。 近代教會的墮落,就是只講 神的慈愛,不講神的公義。這就是所謂社會福音,是叫教會社會化、俗化、敗壞的因素。現在來談談退縮這兩字。這在台語聖經也譯為退讓。 我們國人和基督徒一樣,以「讓」,尤其謙讓為美德。三字經也有
「融四歲,能讓梨」
的教訓。我們也常常稱讚
亞伯拉罕
怎樣寬宏大量,不與
羅得
計較,把肥沃的平原讓給
羅得
。 我們更常常提起 主
耶穌
在
【新約】
馬太福音
五章38~41節的教訓:
「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
這些話不是明明叫我們不必與惡人作對嗎? 不過在這裡所說的惡人是指羅馬人 --- 外邦人。對這些人容忍往往能發生很大的感化作用,正如
【新約】
羅馬書
十二章20~21節所訓示的:
「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若渴了,就給他喝。因為你這樣行,就是把炭火堆在他頭上。你不可為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
台灣初代教會也有不少以善勝惡的佳話,就是很多來台開拓宣教的外國傳教士起初都受到相當的迫害,他們聽從主的教訓,以善報惡,終於感化了那些惡人,反使他們成為主用的器皿。 主
耶穌
所提到的打臉
(打耳光)
強迫走路和奪衣服都不是攸關生死的大事。祂叫我們別為此與人計較而犧牲性命,也不必為此打官司。因為基督徒在相當限度內是應識時務的,明哲保身免吃眼前虧是合宜的。 當時
猶太人
受
羅馬帝國
統治,
羅馬
兵有時是蠻不講理的。對征服者忍耐也算是一種勇敢。與其魯莾反抗而導致民族絕滅,不如暫時委屈,對 神悔改,自覺團結,立志以圖雪恥復國。 我以為 主
耶穌
那些叫人忍受欺凌的話,我們可以謹記在心,有智識和修養總勝於無。但我們不能不問時、地、人,一概死板板地照字面行事。 今日若有人打我們的臉、強迫我們走路、奪取我們的衣服,我們可以訴之於法,告他傷害、妨害自由、搶劫,主不會說我們不對。反過來說,我們更萬萬不可利用主
耶穌
的話去打人、強迫人走路、奪人衣服,而希望他們忍讓了事。 我總認為我們對
聖經
的解釋要非常小心。不然的話,
聖經
正可作為惡人行惡護身符
(他們所行也根據某些斷章取義的經文)
。例如不久前青年會開同工會時,有一位資深的牧師起來講故事並引用聖經,其動機也許不壞,可是所講的內容很不適合。 他主張對某些教會人士的不法行為不可促使他們立即悔改,而要用溫和的方法慢慢感化他們。並說我們大家都是罪人,誰也沒有資格去勸
(督促)
罪人悔改。 他不知他說這話已大大地喪失做牧師的立場了。他不知不覺地就在惡人面前退縮,而成了主所痛心的逿渾之泉、弄濁之井了。 義人在惡人面前退縮,使惡人有機可乘,把他這清淨明澈的泉與平以腳攪渾、以手弄濁,從此這「義人」就成為他們行惡的掩護者了。未知那位資深的牧師說那些話時有無想到,
馬太福音
十章34~36節 主
耶穌
說的說:
「你們不要想我來,是叫地上太平。我來並不是叫地上太平,乃是叫地上動刀兵。因為我來,是叫人與父親生疏,女兒與母親生疏,媳婦與婆婆生疏。人的仇敵就是自己家裡的人。」
又說:
「愛父母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愛兒女過於愛我的,不配作我的門徒。」
(
馬太福音
十章37節)
這裡所說的「不太平」、「動刀兵」、「生疏」就是為真理敢與邪惡對立、不妥協、不退縮之意。我還覺得那位牧師忘記了主
耶穌
在
馬太福音
十八章15~17節所說的話:
「倘若你弟兄得罪你,你就去趁著只有他和你在一處的時候,指出他的錯來。他若聽你,你便得了你的弟兄。他若不聽,你就另外帶一兩個人同去,要憑兩三個人的口作見證,句句都可定準。若是不聽他們,就告訴教會。若是不聽教會,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稅吏一樣。」
在當時的
猶太人
,被教會開除或被眾人看做外邦人和稅吏
(等於漢奸、走狗、盜賊)
是何等嚴重的事,在他們的心目中是比死更難過的。 我奉勸那位牧師,如真正愛那些不法的教會人士,就不該姑息縱容,終使他們落到眾人唾棄的地步。而正應該及早促使他們悔改歸正,天人共慶,善莫大焉。
................................
.............. 公義的信息 作者:
呂春長
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4年 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3年 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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