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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慣要不是最好的僕人,便是最壞的主人 ........
埃蒙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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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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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溫長老安息兩週年追思會
1. 最大的悲哀
2. 新年的感嘆
3. 何時感恩
4. 為什麼感恩?
5. 和好的真諦
6. 父親節感言
7. 安靜歸回
8. 寧可
9. 再談「寧可」
10. 結婚的訓詞
11. 誇口
12. 復原的期望
13. 信徒五守
14. 敬老
15. 給人什麼印象?
16. 詩篇廿三篇的再思
17. 如何行善
18. 夢
19. 談「和」 (許鉗先生追思禮拜)
20. 訂婚
21. 自教的責任
22. 務要專心
23. 似戲非戲的人生
24. 有助靈性的三問答
25. 林玉堂伉儷紅寶石婚感恩禮拜
26. 知言之明
27. 禱告的時候
28. 溫長老安息兩週年追思會
29. 人遺之,人得之
30. 人的願望
31.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1) ..... 言語
32.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2) ..... 行為
33.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3)
34.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4) ..... 愛心
35.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5)
36.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6) ......信心
37. 在何事上作信徒榜樣 (7) ..... 清潔
38. 基督徒與婚姻
39. 苦難中見證
40. 明白神的旨意(一)
41. 明白神的旨意(二)
42. 禱告須知
43. 再來一次
44. 信耶穌的七個問答
45. 自我檢討
46. 拿自己來比
30. 人的願望
澎湖伯講道集(十五) ==========
【舊約】
撒母耳記上三十章11~15節
記載:
「這四百人在田野遇見一個埃及人,就帶他到
大衛
面前,給他餅喫,給他水喝;又給他一塊無花果餅、兩個葡萄餅;他喫了,就精神復原;因為他三日三夜沒有喫餅、沒有喝水;
大衛
問他說,你是屬誰的?你是那裡的人? 他回答說,我是
埃及
的少年人,是
亞瑪力
的奴僕;因我三日前患病,我主人就把我撇棄了。我們侵奪了*基利提* 的南方,和屬
猶大
的地,並
迦勒地
的南方;又用火燒了
洗革拉
。
大衛
問他說,你肯領我們到敵軍那裡不肯?他回答說,你要向我指著 神起誓,不殺我,也不將我交在我主人手裡,我就領你下到敵軍那裡。」
以上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人遺之,人得之」的一個實例,也使我們聯想到 主
耶穌
就像故事中的
大衛
,我們這些蒙恩得救的罪人都像那個埃及人 --- 原為
亞瑪力
人
(撒但)
的奴僕。
「**人遺之,人得之**。」
這句話出自
孔子家語
,它也有可能是一本偽造的書,裡面所記
孔子
的言行故事雖然未必是真,可是對人卻頗有教訓和啟示的功效。原記載是:
「楚共王出遊,亡其鳥號之弓。左右請求之,王曰:『止!楚人亡弓,楚人得之,又何求也?』
孔子
聞之,曰:『惜其不大也!**
人遺之,人得之
**,何必楚?』」
楚王
的意思是,
楚國人
丟掉了弓,搶到的同樣是
楚國人
,所以不必找回也沒關係。他把同國的人看做一體,一點都不分彼此。一個人能有這樣胸襟,已很難能可貴了。但
孔子
卻希望把範圍更擴大,做到把國與國之間的界線都化除掉。 在他的眼中,同國的人不分彼此還嫌不夠,要全人類不分彼此,才算崇高偉大,即所謂人
(全人類中任何人)
遺之,人
(全人類中任何人)
得之。反正東西遺留在這世界上,有人得到它、使用它,同樣的發揮它的功用,何必計較這個人是誰?當然也不管他是不是楚國人了,更不必惋惜自己失去了它。 這種寬宏大量「天下為公」的精神確甚偉大。可惜常被有心人利用為佔別人便宜的論據,而有些人則因相信它而吃大虧。古今都有人利用「天下為公」的說法來欺騙愚直老實人,他們講的是大道理,做的鄰是卑徵小人的行徑。 眼前便有一例,就是在十字園被竊佔事上,許多牧師竟套用孔子主張,說,不必在教會與教會之間劃界線,民族路教會同樣是主教會。 我們同在主裡,還有什麼可計較的呢?這樣隨便曲解聖人之道而利己是非常危險的。 「人遺之,人得之。」遺者棄也、捨也;得者撿也、拾也。如果人家的財物並不遺棄,你卻去偷竊它而大發私財
(個人教會都一樣是私」)
。你還敢說這是「大道之行也天下為公」嗎?恐怕正好相反,卻是「大盜之行也天下為私」呢! 所以基督徒切不可將聖賢的教訓,尤其聖經的真理**曲解斷章取義**,以**遷就自己的私慾私利**,因為這是騙不了人的。 這歸本題,關於「人遺之,人得之。」我們在新約聖經裡可以找到許多例證,如稅吏
馬太
、
撒該
、被七鬼附身的
抹大拉馬利亞
等,其中之最則為
保羅
。
保羅
曾這樣自白:
「在罪人中大是個罪魁。」
(【新約】提摩太前書一章15節末句)
又說:
「我原是使徒中最小的,不配稱為使徒,因為我從前逼迫 神的教會。」
(【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五章9.節)
據
【新約】
使徒行傳九章26節
記載:
「
掃羅
(
保羅
的原名)
到了
耶路撒冷
,想與門徒結交;他們卻怕他、不信他是門徒。」
可為明證。
保羅
可以說是被主點成金的頑石,是「人遺之、主得之」的棟樑之材。
保羅
也為此感謝道:
「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 神才成的; 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我比眾使徒格外勞苦;這原不是我,乃是神的恩與我同在。」
(哥林多前書十五章10節)
海外華僑中有不計其數的億萬富翁,其第一代的祖先大多是在家鄉瀕臨餓死微賤小民,連搭船的八毛一塊錢費用也沒有,只好藏身船艙底下偷渡出海。他們與老鼠為伍,又恐被人發現,日間絕不敢出來呼吸新鮮空氣。 然而堅強的生命力、竟志力支撐著他們,直到抵達目的地。他們一踏上新天地,就為了求生存與謀發展而奮鬥。為達成目標,對已力求勤儉,並禁戒有害身體的嗜好尤其嫖賭飲等,對人則謙和守信。 這樣經過數年之後,其人品與能力使獲得公眾的肯定。因此不到而立之年,不但在婚姻上得到好內助,在事業上更獲有力者的提拔,從此便一帆風順、飛黃騰達了。這便印證了
「蛟龍得雲雨,終非池中物」
這句話。總而言之,他們是
「人遺之,人得之」
的最佳典範。 說到這裡,我不能不再想到舊約時代我所敬佩的基督徒
約瑟
。他是被人所遺所棄的
(參看【舊約】創世記三十七章25~28節)
,可是結果如何?如
創世記四十五章26節
說:
「
約瑟
還在,並且作埃及宰相。」
他被人
(胞兄們)
所遺, 神卻安排人
(販賣人口的
以實瑪利
人、護衛長
波提乏
、埃及法老等人)
得之, 神的作為何等奇妙啊! 「人遺之,人得之。」不僅讓我們想到
約瑟
的成功,更讓我們想起 主
耶穌
的勝利。祂乃「人遺之,神得之」的救主。
【新約】
腓立比書二章9.~11節
說:
「所以 神將祂升為至高,又賜給祂那超乎萬名之上名,叫一切在天上的、地上的,和地底下的,因
耶穌
的名,無不屈膝,無不口稱
耶穌基督
為主,使榮耀歸與父神。」
祂誠然是
「匠人所棄的石頭,已作了房角的頭塊石頭。」
(路加福音廿章17節)
切盼此篇信息能夠幫助諸多被人所遺的失意者,無論失戀、失業、失勢、失位、失寵
(參看【舊約】創世記廿九章31節)
,都重獲勇氣力量站起來,抱著
「人遺之,神
(或神藉著人)
得之」
的堅強信念,而再接再厲,以底於成。 別忘記
【舊約】
詩篇廿七篇10節
說:
「我父母離棄我,耶和華必收留我。」
最重要的是我們自己萬不可離棄 神與自暴自棄,只要我們仰賴 神而自我肯定,絕不懼怕任何人的遺忘與遺棄。
(參看【舊約】創世記四十章23節,四十一章9.節)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11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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