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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別以為信仰保守的長者全是「老頑固」,其中也許有不少的「老堅固」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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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四)」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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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除去一切的污穢
1. 澎湖伯講道集十四冊 ... 再序
2. 急需信主為主
3. 信心的模範者
4. 愛教會非恨仇敵
5. 追求完美
6. 明獻與暗獻
7. 談空間(一)
8. 談空間(二)
9. 亞拿尼亞夫婦之死
10. 談因果
11. 人生如客旅
12. 再談因果
13. 獻凡火的鑑戒
14. 七個鬼
15. 容舊與迎新
16. 何謂重擔
17. 瓦器裡的寶貝
18. 自有道理
19. 痛談十字園問題
20. 責備與悔改(一)
21. 責備與悔改(二)
22. 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
23. 拜我也是枉然
24. 作好見證
25. 除去一切的污穢
26. 復活的見證
27. 尊崇、尊敬、尊重
28. 談秘密
29. 談專家
30. 教會犯罪更應悔改
31. 事實勝於雄辯
32. 行善受苦
33. 知所先後
34. 最後的一關
35. 各盡其職(一)
36. 各盡其職(二)
37. 童心未泯
38. 神恩那裡找
39. 注意初步
40. 棄老之鑑
41. 比較
42. 不是小事
43. 夜
44. 從敗部再起
45. 留心名聲
27. 尊崇、尊敬、尊重
澎湖伯講道集(十四) ========== 今天是今年的復活節。我們當中沒有一個曾親眼看見耶穌的復活,可是我們居然為耶穌復活作見證.....?!何故?因為我們相信聖經的記載;而且我們相信教會自古至今的見證。 據
【新約】
路加福音廿四章45~48節記載:
「於是耶穌開他們心竅,**使他們明白聖經**;又對他們說,
照經上所寫的,基督必受害,第三日從死裡復活;並且人要奉祂的名傳悔改赦罪的道,從耶路撒泠起直到萬邦。你們就是這些事的見證
。」
復活的見證者就是基督徒 --- 教會。教會的使命即傳福音,福音就是悔改赦罪的道。所以教會犯罪如果不悔改,使是對人說謊,等於癩痢頭賣生髮藥、氣者賣咳嗽藥、生瘡者賣膏藥,如何自圓其說呢? 俗語云:
「自己背著黃金
(指死人骨灰)
,替別人看風水。」
就是諷刺這一類的人。我知道大家有許多理由不喜歡我提到十字園問題,但這是諱疾忌醫的心理作祟。 許多人勸我:一,家醜不可外揚;二,把它交託 神;三,恐怕反效果,所以不提也罷。 但是我要反駁他們: 一,家醜不外揚固然不錯,如果把它除掉不是更好嗎? 二,把它交託 神,那是說人力絕難辦到了。難道教會悔改那麼困難嗎?既然教會悔改都那麼困難,想要社會
(異邦人)
悔改豈不是更加困難?那麼我們還有什麼把握去傳福音呢?還不如把它交託 神算了。 三,神教會最嚴重的罪就是姦淫、貪心和拜偶像
(【新約】以弗所書五章5.節)
。如今為了怕引起反效果
(老羞成怒之類)
而默認此種與基督和 神國無份的大罪之存在而不究,難道這才有正面好效果?默認此種與基督和神國無份大罪之存在而不究,難道這樣才有正面好效果? 老朽願藉此機會把我對十字園無法緘默的理由再向大家申述一遍。
**一、
我含忍不住,不能自禁
**
**
**
【舊約】
耶利米書廿章9.節
可以表明我的心情:
「我若說,我不再題耶和華,也不再奉祂的名講論,我便心裡覺得似乎有燒著火,閉塞在我骨中,我就含忍不住,不能自禁。」
而
【新約】
使徒行傳四章19節記載
:
「彼得約翰說,聽從你們,不聽從 神,這在 神面前合理不合理,你們自己酌量罷!」
正好給我一個立場堅定的支持。
**二、
良心不安,極其傷痛
**
**
**
【新約】
哥林多後書十一章29節
末句:
「有誰跌倒,我不焦急呢?」
當時我曾不止一次站在柳原教會講台上,竭力鼓勵眾信徒為購買公共墓地奉獻,自己也奉獻示範。如今眼看由眾信徒捐獻購買墓地被一個教會吞佔了去,我良心能不傷痛嗎?難道 神賜給我的口才竟為圖利他人欺騙人之用嗎? **
三、
為此感到無限羞恥
** **
**我是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的牧師,所以台中市基督長老教會有什麼不名譽的事,我會感到無限羞恥。何況教會犯的又是連一般社會都不敢想、不敢聽的大惡 ------ 侵吞墓地,這怎能不叫我羞愧得無地自容呢? 不久以前我坐火車,恰好與一位相識的佛教人士並肩而坐。那天報紙登載台中寶覺寺的醜聞。他紅著臉對我說:「呂某某,你們基督教會大概不會有這樣的事吧!」我答道:「真正的教會就不會。」幸好他不再追問我,是否教會也有真假?更沒有注意我的臉跟他一樣,已因羞恥而開始泛紅了。
**四、
不由悲憤交集
**
**
**
悲者為萬萬不解何以有如此之教會;憤者為撒但竟敢如傷害神的教會。而且別的地方不去,竟到台中來;別人不去引誘,竟敢找上我們的母會。 **
五、
為教會前途擔憂
** **
**教會既敢作出「通世無,獨我敢」的醜事,恐怕後果不堪設想: (1)教會形象遭到嚴重毀損; (2)教會還有什麼見證可言
(厚臉皮說謊話例外)
? (3)教會還有什麼道
(福音)
可傳
(誰肯相信被你們歪曲了的真理)
? (4)教會之間尚有可能合作嗎?神是不喜歡人同流合污的,因祂明明說:
「務要從他們中間出來。」
(【新約】哥林多後書六章17節首句)
; (5)使人不敢安心
(信任)
奉獻,恐怕上當。 還有人強辨說:「私有與共有不是一樣嗎?大家還不是照樣可以使用。」說這種話的人真是無知得可憐。既然一樣,他們為什麼要暗自登記為自己的財團法人? 既是一樣,為什麼歷經十年大眾的抗議、責難、折衝仍然死咬住不放?如果你真不明白,我勸你讀一讀該教會某長老公開分發與其信徒的信
(聲明書)
,便可一清二楚他們的真正居心,而這才是問題真正的癥結所在。 我們結論是願我們今日的教會不可像
以西結
時代讓 神失望傷心地說:
「我在他們中間尋找一人重修牆垣,在我面前為這樣國站在破口防堵,使我不滅這國;卻找不著一個。」
(【舊約】以西結書廿二章30節)
相信基督復活、傳揚基督復活的信徒
(教會)
,應該以 神的公義
(不姑息)
、神的聖潔
(不貪污)
、並 神的愛心彰顯出來作為復活的見證,否則任何聯合讚美禮拜,都是欺 神欺人及自欺的把戲罷了
(參看【新約】馬太福音十五章8.~9.節)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8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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