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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你最需要而又接近的任務,你的下一次任務就清楚地顯現在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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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三)」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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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信
1. 澎湖伯的見證
2. 人類與家庭
3. 信主的家庭
4. 聚會與禮拜
5. 保守你心(箴言論心)
6. 長執改選前的感言
7. 鵜鶘落成感恩禮拜
8. 正月初一
9. 信
10. 基督教的情理
11. 基督教的孝道
12. 拖延與陶醉
13. 入聖之道
14. 談效法
15. 思而後行
16. 剛強
17. 「平安」的真諦
18. 補滿基督的患難
19. 第一志願
20. 捨近圖遠
21. 復活的救主
22. 信、望、愛
23. 誰叫你作義工
24. 要作什麼義工
25. 變成小孩的樣式
26. 夫婦相待之道
27. 節儉
28. 復活與永生
29. 得勝的方法
30. 得勝的模範者
31. 保羅的喜樂
32. 家鄉
33. 初代教會的特點
34. 結局
35. 不同的舉目
36. 忍耐到底
37. 和睦與聖潔
38. 僥倖心理
39. 本是同根生
40. 思念
41. 以老底嘉教會為鑑
42. 「人心不古」與「食古不化」
43. 行為的前奏
44. 感恩的模範者
45. 無恒善變
46. 日本基督徒真誠悔改(日本基督合同教會)
11. 基督教的孝道
澎湖伯講道集(十三) ========== 人與禽獸之不同處,就是人有靈魂,禽獸沒有靈魂。對於這種說法有許多人無法接受或半信半疑。因為這是宗教信仰,沒有科學根據,我們無法拿出實物 ----「靈魂」來證明。 相反地說,人與禽獸同為生物,死了便歸消滅,毫無差異。此說人們反倒容易接受,這也就是世界漸漸
**禽獸化**
的最大原因。 可是如果說,人之所以為人,是因為有情有理。人而無倩,或完全不講理,便不能算是健全的人,甚至可以說他不是人。這樣的話人人都會同意,可見情理對於人類是何等重要。
【新約】
約翰福音
一章14節
約翰
定論
耶穌
:
「道成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有恩典有真理……」
恩典就是恩情、恩愛、恩惠,真理就是義、公理或天理。所謂十字架的廾理,也就是指恩典真理俱仕之意。 恩典乃顯明 神的情
(愛)
,真理則顯明 神的理
(義)
,這是基督教的教理及救恩的要素。此兩要素我們不該偏廢,也不能偏重。例如指出竊佔即犯罪,所以勸他悔改,是基督教的理。他若悔改了即赦免他,便是基督教的情。 情通理順是為善,所以我們為
十字園
之事雖受誤會與逼迫,絕不可灰心。
(參看
加拉太書
六章 9.節)
世上的宗教
(人生哲學)
要不是偏重理,便是過於注重情,都是偏而不全的。那麼基督教的救恩中有什麼情理呢? 一、
**因信稱義**
。 神若規定得救的條件非行全義不可,恐怕罪人只好望救恩而興嘆,卻步不前,在絕望之餘勢必自暴自棄了。許多初中、高中的學生淪為太保太妹,就是因為沒有升學的自信,更沒有達成父母願望的可能,於是來一個可怕的表現,讓父母不得不降低他們的要求。本來期望兒女成龍成鳳,如今只要他們不變成毒蛇害蟲,便心滿意足、謝天謝地了。 神深知人的本質與能力,祂不會向人要求根本不可能做到的事。
(參看
【舊約】
傳道書
七章20節)
所以只要我們信,就被 神算為義,我們儘管感謝、感激、感慰而接受就是。人所當做的只是盡心力而為, 神是不會苛責求全的,因此人在心理上沒有過重之壓力,而樂於遵從 神的吩咐。 二、
**認罪得赦**
。 人之犯罪,在所難免,因為人都是
亞當
的後裔。據
【新約】
羅馬書
三章23節說:
「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既犯罪即應受罰。故有受刑之恐懼,如
亞當
回答 神:
「我在園中聽見你的聲音,我就害怕。因為我赤身露體,我便藏了。」
(
創世紀
三章10節)
今日世界上有四十多億人口,大部份的人都藏了,所以在 神面前的人並不多。為什麼要藏呢?因為有罪
(他們自己也許不這樣想)
。而基督徒卻是站在 神面前、住在 神家裡
(教會)
的人。 難道基督徒沒有罪嗎?不是。只是他們已經認罪得赦了,因為
【新約】
約翰一書
9 節說:
「我們若認自己的罪, 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的不義。」
主
耶穌
在浪子比喻中說得更透澈,就是不但蒙全赦,而且得厚恩。既然如此輕易,人應該很樂於接受吧?未必!說來真可惜, 神的救法雖然這麼簡單,不肯認罪悔改的人還是不肯認罪悔改! 某弟兄做完禮拜回家,對太太說出他的疑問:
「
呂
牧師在講台上教導人要赦免人,為什麼赦免某教會竊佔公墓的罪呢?」
這位弟兄有此疑問,是因為不了解 神交託我們的福音是認罪才得赦, 至於赦免不認罪悔改的罪人
(教會)
我可沒那樣的權柄。 如果不認罪也可得赦免的話,那我們也不必再勸人信
耶穌
、認罪、悔改得救了。我們可以向人宣告:
「犯罪得赦與認罪悔改並無關連,有某教會可為明證,你們儘管向它看齊!」
這種假福音也可從某某牧師聽到,他的妙論是: 「某教會並沒有把十字園吃掉
(指
十字園
還存在着)
,怎能說它貪心呢?」我懷疑他豈真的像幼稚園小班生,還不知「吃」的涵意
?
(如一般所謂「吃錢官」難道真把鈔票吞進肚子裡?不過是指其貪污受賄也)
其實
呂
牧師乃是根據
聖經
的教訓、盡先知的職責,勸戒那犯罪而不肯悔改的教會,回頭是岸,得主赦免。先知勸勉人的話莫不是慈愛公義、情理兼顧,滿有恩典與真理的,豈有故意不赦免人之理? 不幸古今人同此心,都不歡迎責備與勸戒的道理,因此他們反而切盼這個不識時務的先知早死,他們彼此安慰道:「他
(指我)
再活也不會太久,平安的日子即將來臨了!」最近聯合報上有這樣的新聞標題:「多氯聯苯受害人要求指望少,公司關門,老闆病逝。」意指此後那些受害人永無獲得賠償之望了。 然而 神是信實的,儘管公司會關門,老闆會病逝,老先知也會閉口
(死)
, 神的公義卻必然顯現
(參看
提摩太後書
四章 8節)
,所以只要我有一口氣在,仍要盡我的職份,鞠躬盡瘁,死而後已。 三、
**靠恩得救**
。
【新約】
以弗所書
二章8.節
保羅
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乃是 神所賜的。」
人若須憑行為得救,必會知難而退;若可靠恩得救,則因輕而易舉,而然趨前領受。 或有人不解,何以 神要對人如此施恩呢?答案是,神是人的天,人都是其兒女。世上父子間尚有濃厚的感情,何況神呢?尤有進者,人間之父或有不講理與溺愛, 神則既有豐富的情且一點都不背理。 神是慈愛而又公義的,祂信賞必罰,如有燈燈有油的童女可同新郎坐席,有燈無油者則被拒絕於門外且遭呵斥。又如那領五千、二千而盡了本份的可得嘉獎,而那領一千不盡本份的卻被丟在黑暗裡,這都顯明 神有情也有理。 神是愛,也是公正無私的,如
雅各
、
約翰
兄弟雖是主所愛,但祂不能無條件答應他們坐在自己的左右。祂說:
「神預備給誰就給誰」
的話中含意,是誰配得着,只憑實績,不憑感情
(參看
馬可福音
十章35~40節)
。 所以我們務要堅固,不可搖動,常常竭力多作主工。因為知道我們的勞苦在主裡面不是徒然的。
(參看
哥林多前書
十五章58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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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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