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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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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苦難」負有一種特殊神聖的任務,它的來臨並非要趕我們與 耶穌疏遠,倒是要把我們帶回到 主面前,讓我們享受到真正倚靠 主 耶穌的滋味。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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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三)」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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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正月初一
1. 澎湖伯的見證
2. 人類與家庭
3. 信主的家庭
4. 聚會與禮拜
5. 保守你心(箴言論心)
6. 長執改選前的感言
7. 鵜鶘落成感恩禮拜
8. 正月初一
9. 信
10. 基督教的情理
11. 基督教的孝道
12. 拖延與陶醉
13. 入聖之道
14. 談效法
15. 思而後行
16. 剛強
17. 「平安」的真諦
18. 補滿基督的患難
19. 第一志願
20. 捨近圖遠
21. 復活的救主
22. 信、望、愛
23. 誰叫你作義工
24. 要作什麼義工
25. 變成小孩的樣式
26. 夫婦相待之道
27. 節儉
28. 復活與永生
29. 得勝的方法
30. 得勝的模範者
31. 保羅的喜樂
32. 家鄉
33. 初代教會的特點
34. 結局
35. 不同的舉目
36. 忍耐到底
37. 和睦與聖潔
38. 僥倖心理
39. 本是同根生
40. 思念
41. 以老底嘉教會為鑑
42. 「人心不古」與「食古不化」
43. 行為的前奏
44. 感恩的模範者
45. 無恒善變
46. 日本基督徒真誠悔改(日本基督合同教會)
10. 基督教的情理
澎湖伯講道集(十三) ========== 華人社會文化最常講信用,基督教是最重信用的宗教。所謂「
君子重然諾
」, 主
耶穌
教導我們:
「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
(
【新約】
馬太福音
五章37節)
「
惡者
」乃指撒旦、魔鬼,撒旦是說謊之人的父
(參看
約翰福音
八章44節末)
。神的十誡語有
「不可作假見證陷害人」
的一條
(
【舊約】
出埃及記
廿章16節)
。 說謊與作假見證並無不同。基督徒不起誓,非因怕報應,乃是無此必要。因為我們從不說謊 ------- 說是就是,說非則非,不會因利害而轉變。「信徒」的「信」不僅指對 神的信仰,也包括對人的信用。 所以對人失信的基督徒
(除不可抗力者外)
我們無法肯定他對 神的信仰。利用信仰而行欺騙的假信徒
(甚至教會)
很多,我們不能不提高警覺。 商人把信表現於童叟無欺、貨真價實
(不二價)
。只有在必要時,為了有憑據完成法律上的手續,才訂立合約或證書,並有中人作見證。在文件末尾總有:
「空
(或恐)
口無憑,立此存照
(或存證)
。」
以免日後發生糾紛時雙方各執一詞。 這種守信用的優良傳統,至今在社會上
(民間)
仍很普遍。因為
「一言既出、駟馬難追。」
不可不慎。如言而無信,等於人格破產,在社會必難立足。是故我一再向大家呼籲,基督徒對 神要存信仰、對人要守信用、對己必求信德。
孔子
曰:
「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
【新約】
希伯來書
十一章6.節首句說:
「人非有信,就不能得 神的喜悅。」
十字園
事件令我最痛心的就是眼見以信心聞名的信徒後裔失信、世代信主的家庭失信,連講信仰、信用、信德的教會也失信,難道「信」真的不如一億多元新台幣嗎? 一般人
(不信主的)
失信尚且可恥可悲,何況神的兒女,甚至 神的教會失信呢?所以挽救幫助人失信的教會,乃當務之急。想想看,不守信的信徒、不講信的教會增設
(如近年所推出的「倍加」運動)
再多有何用處?我們豈可變成 主
耶穌
在
馬太福音
廿三章15節所指責的那一班人呢? 祂說:
「你們這假冒為善的文士和法利賽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徒遍洋海陸地,勾引一個人入教。既入了教,卻使他作地獄之子,比你們還加倍。」
別人如何我不得而知,不過我每逢聽到有人抨擊佛教時,總會反省基督教有什麼可能遭受批評之處;聽到有人論斷和尚時,總會反省基督教的牧師尤其自己的言行;聽到有人恥笑
寶覺寺
的種種
(侵佔教產)
便立刻聯想到本市的某教會。這絕不是我的神經患了過敏症,而是聖靈光照下應有的檢點也。
【新約】
羅馬書
二章17~24節的標題是「責人當責己」,經文說:
「你稱為猶太人,又倚靠律法,且指着 神誇口;既從律法中受了教訓,就曉得 神的旨意,也能分別是非;又深信自己是給瞎子領路的,是黑暗中人的光;是蠢笨人的師傅,是小孩子的先生,在律法上有知識和真理的模範。你既是教導別人,還不教導自己麼? 你講說人不可偷竊,自己還偷竊麼?你說人不可姦淫,自己還姦淫麼?你厭惡偶像,自己還偷竊廟中之物麼?你指著律溝誇口,自己倒犯律法玷辱神麼?神的名在外邦人中,因你們受了褻凟,正如經上所記的。」
(參看
【舊約】
以賽亞書
五二章 5節)
社會賴以堅立穩固的根基,便是 人與人之間的信。所謂「信用」乃誠實而不欺騙、值得人相信,又肯相信別人而任用之;「信託」也就是認為有信用,而委任其辦理金錢等事項。自古以來一個失去信用的人或是一個不敢信用人的人,要在社會上生活是非常困難的,所以人人力求守信與培養互相,使得社會更加和諧進步。 不幸去年
(一九八五)
「十信」、「國信」、「僑信」事件相繼發生,人心惶惶,不但社會互信的根基被破壞
(因為它們以「信用」合作主、「信託」公司之名而行欺詐、鯨吞之實,禍國殃民,史無前例)
,連家中的父母與子女、兄弟姊妹、夫婦之間的互信也蒙受極大的影響,因為大家驚魂未定,對人性怎能不心生疑懼呢? 有人問我,經過了「十信」、「國信」、「僑信」事件的震撼,人的「信」未免讓人覺得太不可靠了。那麼教會的「信」又如何呢?我問他所指的「信」是什麼? 他答道:「信者人言也。」據他的解釋,我乃明白他是指教會之人,如信徒、執事、長老、牧師,甚至有名銜的牧師之言可信與否。 我當即告訴他:「應該可信!」但他隨即舉出許多反面的事例來反駁我。 我只好委婉地告訴他:
「你我的話都對。不過我所指的是真的,你所指的是假的。真信徒、真長執、真牧師的話都可信,至於假的那就不可信了。所以你要從
聖經
和經驗培養分辦真假的能力。」
信者,人言也。從「人言曰信」演變到現在成為「人言不可信」,多麼可悲!而更可悲可怕的是連教會也不能例外,實在太讓人失望了! 有人問,對年青牧師之言不妨予以存疑,但對年老的牧師應該可以相信吧?答案是未必。據
【舊約】
列王記上
十三章記載,有一個年青先知違命喫飯喝水,以致見噬於獅子,為什麼呢?原來他遇見了一位老先知,據
列王記上
十三章 18~19記載:
「老先知對他說,我也是先知,和你一樣。有天使奉 耶和華的命,對我說,你去把他帶回你的家,叫他喫飯喝水。這是老先知誆哄他。於是神人
(年青先知)
同老先知回去,在他家裡喫飯喝水。」
年青先知在肚子飢餓時顧不得求問 神
(其實神的話堅定,不會隨便改變,即使改變也必直接指示他)
,便聽信老先知的謊言,結果落得悲慘的下場。
聖經
詳細描述年青先知死於老先知誆哄下,必有其特別的啟示與教訓。 身為現代先知
(傳道人)
者宜深自警惕,不但要當心老先知,更要小心注意洋先知
(
美國
、
德國
皆然)
的話。凡違背
聖經
真理者,都不要輕信從以免害己誤人。須知現在正是不信又悖謬的世代
(參看
【新約】
路加福音
九章41節)
,怎可不提高警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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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文:**要錢不要命**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目己的生命,有什麼益處呢?人還能拿什麼換生命呢?」
(
馬太福音
十六章26節)
八一三滬戰爆發。次日
延安東路
大世界戲院門外有炸彈自空墜下,炸死炸傷的甚眾。 有個老婦,正巧經過大世界,也炸傷了一條腿。當由救護隊送至醫院,經醫師、護士、洗滌、割治、包紮好了,送回病房的時候,她還是痛哭不已,並且掙扎著要爬起來。醫師叫安安臥靜養,她還是痛哭、掙扎。 醫生問她倒底想起來作什麼?她說:「在炸掉的那隻腳的鞋子裡裝著三十元鈔票,我一定要去找回來。」說罷,又很傷心地痛哭起來。醫生無法可想,只好派人去找她炸掉的那隻腳。最後終於找到了,在那小鞋底下,真的有這個老婦所珍藏的三十元鈔票。 這老婦不為失去的腿傷心,反為失去的鈔票哭泣,直到找到了,才安靜下來。她看金錢比自己的肢體還重要。
...................................................................................
..............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三冊 作者:呂春長牧師 ..............
原文著作時間: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12月 Cairu、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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