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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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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燈火不會說話,但會發光;燈塔並沒有打鑼擊鼓,但它的光輝四射海洋,使航海的人看得見。所以要讓你的行為射出你所信的,讓你日常生命的講臺,藉著你的品行表明出來。 ........
司布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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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二)」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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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不得已
1. 愛惜光陰
2. 談「和」
3. 至死忠心
4. 林律師府上家庭禮拜
5. 慇勤不可懶惰
6. 可否與爭?
7. 彼得的過錯
8. 洗禮與聖餐
9. 追思禮拜(於林尊卿先生府上)
10. 談祭祖
11. 處世為人、知人得人
12. 生根建造
13. 思念
14. 人性的特徵
15. 耶穌為門徒禱告
16. 福音的起頭
17. 受苦有益
18. 訂婚的教訓
19. 談憂懼
20. 談心術
21. 守日、教訓、驅邪
22. 忍耐到底
23. 經商與信仰
24. 模範的僕人 --- 施洗約翰
25. 愛心
26. 求益處
27. 自由、愛心、根基
28. 一知半解
29. 似是而非的道理(一)
30. 似是而非的道理(二)
31. 似是而非的道理(三)
32. 愚人荒的世代
33. 似非而是的道理
34. 似非而是的作為(一)
35. 似非而是的作為(二)
36. 基督徒與教會
37. 不得已
38. 兩全其美與令人失望
39. 錢財(一)
40. 錢財(二)
41. 日子
42. 三喜感恩禮拜謝詞
43. 貪益不滿
44. 自強不息
45. 找理由
46. 突破
47. 東方的博士
39. 錢財(一)
澎湖伯講道集(十二) ========== 兩全其美與令人失望何者困難,何者容易?答案是兩全其美難,而令人失望易。牧師之難為多因在牧會時無法做到兩全其美,卻往往令人失望。因此多少牧師為求兩全其美,只好不問是非曲直,只看利害關係了。 曾有某牧師告訴其知心的同工說,我到任不久,教會內雙方
(兩派)
必須兼顧,避免令任何一方失望
(反感)
,否則我必重蹈前任的覆轍,非捲舖蓋走路不可。 現代人對這位聰明的牧師的評價必為甲等,而且得出一個結論:「智慧愈高,極端愈少。」就是越聰明者,處事越圓滑
(面面俱到)
。主
耶穌
如果有這種修養,也許不至於被自己的同胞
(
猶太
人)
棄絕而死在外邦人手中。 祂若像這位小孔明牧師一樣以利害權衡為進退標準的話,不僅可免慘死十字架上,也許還可作政教的橋樑,受猶太人擁戴為祭司長,也受羅馬政府聘為政教事務顧問。以祂的智慧才能,一定可以故得非常成功,兩全其美,何至於英年早逝,且受盡凌辱與痛苦呢? 我們稍為研究可知 耶穌的死與祂處處令人失望有莫大的關係。 首先,祂不結黨,故法利賽黨
(利用宗教的聰明人)
和撒都該黨
(利用政治的聰明人)
對祂的言論和作風都不歡迎,甚至聯合起來對付祂。其次,祂雖然是民眾的朋友,可是祂不肯利用他們作為獲得成功的手段
(資本)
,如
【新約】
約翰福音
二章23節
記載:
「當耶穌在耶路撒冷過逾越節的時候,有許多人看見祂所行的神蹟,就信了祂的名。耶穌卻不將自己交託他,因為祂知道萬人,也用不著誰見證人怎樣
(人性靠不住的本質)
,因祂知道人心裡所存的。」
所以雖然聚百姓想強逼祂作王,祂卻把自己隱藏起來,如
【新約】
約翰福音
六章15節:
「耶穌既知道眾人要來強逼祂作王,就獨自又退到山上去了。」
這與今天一些為收攬人心而在大路旁設置「民眾服務站」者何等不同啊!
(參看
【舊約】
撒母耳記
下十五章1.~6.節)
今天多少人為謀一官半職
(長也好、員也好)
,在選舉時不惜投入千百萬鉅資以爭取選民
(用現鈔或味精、香皂等等)
,而 主
耶穌
的條件比他們優越多了。
耶穌
能行神蹟,只藉一個孩裡的五餅二魚祝謝擘開,便能餵飽五千人。「民以食為天」,祂憑此本事要得天下還不易如反掌嗎? 然而當祂知道民眾是為吃餅而來時,祂便只向他們大談生命之糧
(餅)
,而不依他們所願再變餅給他們,好不令人失望!如
【新約】
約翰福音六章
66節記載:
「從此祂門徒中多有退去的,不再和祂同行。」
門徒尚且如此,一般民眾更不必說了。 世人做不到兩全其美,乃是力有未逮,可是
耶穌
是一定有能力做到的
(因祂無所不能)
。祂之所以不施展此妙招,是不為,非不能也。反之,祂的所言所為卻多令人失望。有人認為,
猶大
出賣
耶穌
就是因他對主
耶穌
失望之故,如
【新約】
馬太福音
廿章 25~28節
記載:
「耶穌叫了他們來,說,
**
你們知道外邦人有君王為主治理他們,有大臣操權管束他們。只是在你們中間不可這樣,你們中間誰願為大,就必作你們的用人,誰願為首,就必作你們的僕。正如人子來,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
**
」
這些話隱含著「我的國不屬這世界」之意
(如【新約】
約翰福音
十八章36節
耶穌
主告訴
彼拉多
的話)
。聰明的
猶大
聽了心裡明白,對
耶穌
便再也不存什麼奢望
(如做官、發財之類)
了。 我並不反對人謀求兩全其美,如果確有兩全之策的話。但是在許多事上這是不可能的。在我的一生中,就有兩件事使我無法兩全其美遭受極大痛苦: 一、是改宗歸主;無法讓父母與 神都喜悅; 二、是為十字園問題,無法叫自己的良心與不法的貪心教會都平安。 不過,聖靈和良心可以作證,我確曾為尋求兩全其美之方而煞費苦心,結果卻仍然無法達到目的。 在此我要講述一個故事,故事裡正好有一件兩全其美
(不過很勉強)
的例子。有一個青年剛出校門進入社會,就碰上一件棘手的事情。 他在一家公司充當練習生,俗稱「小弟」,在課長指揮下東奔西跑,做最起碼的工作。有一天,課長把五萬塊錢中飽私囊,為使這小弟不要張揚,乃抽出五百元送給他。小弟起初不收,禁不住課長堅持,只好先把錢放在口袋裡再說。 可是這五百元使這小弟心頭沈重、臉上發熱。明知這不該收,卻沒有不收的自由,得罪了課長那還了得?他想告訴課長:「不必用錢堵我的嘴,我替你守秘,絕不洩露就是!」但課長怎肯相信呢? 他回家告訴父親,父親也覺得很為難。他想:「不收這筆錢,似乎向課長挑戰;收下這筆錢,又等於向法律挑戰,很有可能斷送一生的前程。但是得罪課長便會失去目前的職位,這也是很糟糕的事。」 最後,父親想出一個看來兩全其美辨法,就是錢先收下,表示自己跟著下水,讓課長安心。然後再以課長的名義悄悄把這筆錢捐給孤兒院,並把捐款收據好好保存起來。萬一有一天東窗事發,就把這張收據呈給法官。不管法官怎麼說,自己對良心、對人格總算有個交代了。 做這件事不能讓別人知道,尤其不可讓課長知道。所以小弟花了一番工夫,找到了一家地點偏僻、規模又小的孤兒院。捐了錢、拿了收據,又再三叮囑不要發新聞,這樣課長便不可能知道,只有「天知地知」了。 這個小弟這樣做,不令課長失望,對自己的良心人格也有個交代,從此可以心安理得過日子。雖然嚴格說來,也許還不算兩全其美,但總是沒有辦法中的最佳辦法了。 然而我卻沒有他那麼幸運,因為在剛才所提的兩件事中,我都找不到行得通的兩全其美的辦法,尤其是後者。因為那個教會是有名望的教會,而把持該教會的卻又是有財有勢的市儈,為了面子,為了實利,他們至今仍然執迷不悟。 主
耶穌
在
客西馬尼園
血汗迸流地禱告說:
「父阿,倘若可行,求你叫這杯離開我……」
(【新約】
馬太福音
廿六章39節)
似乎也是在尋找兩全其美之路──既可免受十架之死,又能救贖世人。 可是最後
耶穌
卻說:
「父阿,這杯若不能離開我,必要我喝,就願你的旨意成全。」
(【新約】
馬太福音
廿六章42~43節)
這是給一切找不到兩全其美之道者一個最好榜樣。 由於無法兩全其美,我當初信
耶穌
不得不叫父母鄉親失望。而現在因十字園事件也不得不令許多教會、許多長執信徒和許多同工
(牧師)
失望
(
高長老
給我的信以及
盧長老
與
王長老
的談話都曾有此語)
。
**
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
**
(【新約】
馬太福音
六章27節首句)
所以冀求兩全其美談何容易? 然而這也不足為慮,因為
保羅
的話已夠作我的安慰與鼓舞了,他說:
「我現在是要得人的心呢?還是要得 神的心呢?我豈是討人的歡喜麼?若仍舊討人的歡喜,我就不是基督的僕人了。」
(【新約】
加拉太書
一章10節)
讀了他這些話,當知如何抉擇而不致無所適從了。 財政部長
張繼正
先生在一次福音聯誼會自強早餐會證道中說:「我常常聽家父
(
張群
先生)
講,蔣公每碰到一件為難的事要作決定的時候....他老人家常常會說:「照道理做!」 而我們普通人遇到困難的問題要作決定時卻總是「兩害相權取其輕」。蔣公所謂「照道理做」就是不管利害得失如何,只要照著道理做,即使害處
(不利)
很大也不在乎。我們其徒處事的態度正該如此,一件事情若不能兩全其美,便寧可令人失望,只要討 神喜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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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
**編按**
:
十字園事件風波早已事過境遷(1987年以前的事)。十字園大部分土地最後成為重劃的道路。當時編者僅是高中生,尚年輕,瞭解及認知有限。僅大略知道是某教會利用機會及合法程序,侵佔各教會共有的墓園,而呂牧師大膽挺身指出不是,並試圖導正.....但過程不順遂,牧師及教會長執備受壓力及紛爭 ....。 隨著年齡增長以及自己的人生經歷,編者漸漸體會呂牧師經歷的壓力、紛爭、掙扎、攻擊.....,經歷種種痛苦,以及過程的無助,編者感念早年呂牧師在忠孝路教會曾經努力的「模範教會」之精神。並相信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
(
馬太福音
五章10節)
。 遂將呂牧師早期的講道集張貼到網路,一方面宣揚福音,一方面也警示教會及傳道人應在金錢利益上潔淨。教會不是營利機構或事業體,教會是代表耶穌彰顯基督的一群人.....。呂春長牧師現在(2009年)將近百歲,其家族在1990年左右已移居美國舊金山附近。 ..............
2009年5月
信傑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5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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