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ggle navigation
:::
主選單
講道集
文字整理
講道集選單
第一冊
第二冊
第三冊
第四冊
第五冊
第六冊
第七冊
第八冊
第九冊
第十冊
第十一冊
第十二冊
第十三冊
第十四冊
第十五冊
第十六冊
公義的訊息
澎湖伯事略
登入
登入
帳號
密碼
登入
:::
隨機小語
一個人必須忠於他現在的任務,上帝才會為他安排一個美好的將來。 ........
所有書籍
「澎湖伯講道集(十二)」目錄
MarkDown
35. 似非而是的作為(二)
1. 愛惜光陰
2. 談「和」
3. 至死忠心
4. 林律師府上家庭禮拜
5. 慇勤不可懶惰
6. 可否與爭?
7. 彼得的過錯
8. 洗禮與聖餐
9. 追思禮拜(於林尊卿先生府上)
10. 談祭祖
11. 處世為人、知人得人
12. 生根建造
13. 思念
14. 人性的特徵
15. 耶穌為門徒禱告
16. 福音的起頭
17. 受苦有益
18. 訂婚的教訓
19. 談憂懼
20. 談心術
21. 守日、教訓、驅邪
22. 忍耐到底
23. 經商與信仰
24. 模範的僕人 --- 施洗約翰
25. 愛心
26. 求益處
27. 自由、愛心、根基
28. 一知半解
29. 似是而非的道理(一)
30. 似是而非的道理(二)
31. 似是而非的道理(三)
32. 愚人荒的世代
33. 似非而是的道理
34. 似非而是的作為(一)
35. 似非而是的作為(二)
36. 基督徒與教會
37. 不得已
38. 兩全其美與令人失望
39. 錢財(一)
40. 錢財(二)
41. 日子
42. 三喜感恩禮拜謝詞
43. 貪益不滿
44. 自強不息
45. 找理由
46. 突破
47. 東方的博士
37. 不得已
澎湖伯講道集(十二) ========== 基督徒對 神的家「教會」應有的認識共三項:
第一、基督徒須出生於 神的家「教會」。
以弗所書二章 19節
說:
「這樣你們不再作外人和客旅,是與聖徒同國,是 神家裡的人了。」
【新約】
加拉太書六章10節
也提到:
「信徒一家的人」
。要成為家裡的人,第一個自然條件就是出生於那個家。我們為什麼是某個家的人,這不是按照我們自己的意思去選擇加入的,乃是出生於那個家,自然就是那個家的成員了。 基督徒與神的家──「教會」也是同樣的。我們不是按照自己的意思加入教會,乃是藉著 神的恩典出生於 神的教會,所以基督徒必須重生。出生是在世界,重生則在教會,而重生者必定要信主。
約翰福音一章12~13節
說:
「凡接待祂,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這等人不是從血氣生的,不是從情慾生的,也不是從人意生的,乃是從神生的。」
在
三章6.節
又說:
「從肉身生的,就是肉身,從靈生的就是靈。」
約翰一書五章 1.節首句
:「凡信
耶穌
是基督的,都是從 神而生。」
血的關係是生命的關係,不是組織的關係,不能切斷也不能脫離。比方說,你不喜歡你的父親,但你父親的血仍在你裡頭流著。雖然有人登報脫離父子關係,這在法律上也許有效,可是父子的生命關係依然存在。 正像這樣,有時你對神的家──「教會」不滿,甚至出走,可是我要告訴你,如果你真正生在 神的家,不管你走多遠多久,你還是 神家裡的人。 一旦你像浪子醒悟的時候,你便不能不回頭。不然就是證明你以前儘管在教會很活躍,甚或當過長執,但你根本沒有出生在 神的教會,只不過是參加教會而已。 參加一般社團,如扶輪社、獅子會等等,加入或退出都憑己意而定。我有興趣,這對我有益、或我的心血來潮,我就加入;一旦發現這個團體對我無益、有負我的期望,我就不必勉強呆在裡面------有的正式脫會,有的甚至不辭而別。但兒女對自己的家能不能採取這種態度呢? 基督徒既是 神兒女, 神家裡的人,當然不能這樣。因為我們生於 神的家,與 神家同命運。這個家好,我們要留下;家不好的,我們更不能離棄它,因為它更需要我們盡一分力量來重建。 俗語說:
「狗不嫌主人貧,兒不嫌父母醜。」
基督徒在教會裡不應有局外人的觀念與態度,不可說:「你們教會、你們牧師……」應該說:「我們教會、我們牧師……」有什麼事要一同喜樂、一同擔憂。
【新約】
羅馬書十二章15節說:
「與喜樂的人要同樂,與哀哭的人要同哭。」
南部某名醫說:「我對扶輪社有興趣,我就申請加入。不久我對它失望失去興趣,我就脫離,並沒有什麼難過或對不住人,對不住良心的感覺。 可是我信耶穌之後,教會叫我失望比扶輪社更甚,我卻不能像脫離扶輪社一樣脫離它了。因為教會不是普通以人為中心而組織的社團,它乃是神家。我生於這個家,就是神的兒女,不能不孝敬天父、友愛弟兄,愛惜這個家,復興這個家。」這位醫生教會觀是正確的。 **
第二、基督徒受教於 神的家──教會。
** 我們知道「生必須養,養必須教。」古人說:「養不,父之過;教不嚴,師之惰。」又說:「逸居而無教,則近於禽獸。」 誰都承認,教會是一個施行宗教教育的地方
(不僅對兒童,對成人亦然)
。一個基督徒不僅要生於 神的家,還要受教於 神的家。神是我們的家長,又是我們的家嚴。我國人稱父為嚴父,這意味著父親的管教謹嚴。 而所謂不肖子,並非指外貌不完全像父親,乃是指不受,做人全不像父親之意。有一件令人難過又莫名其妙的事,就是有兒女相貌酷似父親,幾乎一模一樣,但是他的做人,行為一點都不像父親。 基督徒必須先由 神而生,才有神的生命;後由 神而教,才有像 神生活。外邦人稱基督徒為「入教人」,頗有意思 ,只是他們還不能完全瞭解這道理。因為我們生於神的家,是神的兒女,所以要受神的教訓,遵守方囑咐。我們是在家裡受教訓,不是去學校受教育。 每一個家都有它的家教、家規、家風等等,這些就成了家聲,傳播既快又遠。許多人一見某人,就稱讚他的父母為有福,生了這樣卓越有為的兒女,說他們的家教是成功的。這時那做兒女的必定很高興,因為這是他父母的光榮,也是自己的體面。
馬太福音五章 16節
說: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馬可福音三章 35節
說:
「凡遵行神旨意的人,就是我弟兄姐妹和母親了。」
最令人感到羞辱的就是被人罵為「沒人教的」甚至「死沒人教的」,意思差不多,都表示那人是沒有父母管教之意。基督徒是受教之子,正如
【新約】
希伯來書十二章 8.節
說:
「管教原是眾子所共受的,你們若不受管教,就是私子,不是兒子了。」
基督徒為什麼要常常讀經、禱告、出席聚會呢?為的就是要領受 神的教訓。禱告不是只要向 神索討東西,乃是與祂親密交通,藉以明白 神的旨意。 曾經聽到有人說:「感謝主,最近不怎麼需要祈禱了。」言下之意是他一切順利,不必向 神求什麼了。對禱告抱這樣的態度實在大錯特錯,非常可惜。聚會不是社交,乃是為敬拜神並領受神的話語
(訓誨)
。 標準的禮拜是由四部份組成而且循環不已:
一、恭候 神的話。
就是在家裡準備、出發、抵達禮拜堂、靜坐預備心敬拜主、禮拜開始至講道之前這一段時間;
二、恭聽 神的話。
會眾包括講道中的牧師(牧師是兼具講與聽雙重身份的)都在聽;
三、恭答 神的話。
就是講道以後的禱、讚美、奉獻、報告、頌榮等;
四、恭行 神的話。
就是祝禱後散會、互相問安交誼、離開聖殿後回家,以及一切日常生活起居、工作、在社會上的一切活動都包括在內。 由此看來,我們的禮拜是沒有停息的,若不是在恭候 神的話,就是在恭聽 神的話。若不是在恭答神的話,就是在恭行神的話。可以說無時無刻都在禮拜,永不間斷。基督徒不能須臾離開神的話,倒要遵守神的教訓,只因為我們是神家裡的人。
**第三、基督徒須忠心於 神的家 ── 教會。**
基督徒不但要出生於 神的家、受教於 神的家,還要忠心於神的家。
【新約】
腓立比書三章 20節
:
「我們卻是天上的國民……」
做地上的國民有國民應盡的義務,做天國國民也同樣有其應盡的義務。一般地上的國民有那些義務呢? 一、受教育;二、納稅;三、服兵役。 基督徒做為天國國民也同樣有: 一、受教育就是神的教育,所以要讀經以白白主的道理,做禮拜以聽主的訓誨; 二、納稅,就是獻金。這不僅是信徒的義務,更是信徒的特權;不是勉為其難的重擔,而是歡喜不過的權利; 三、服兵役,就是為主服務、為主作工、為主打仗。 受教育才能表現基督徒的良善,納稅
(捐獻)
就是表現敬愛,服兵役
(為主作工)
則表現忠心,可是多少神的兒女,生而不長,長而無教,教而不識,識而不行,以致沒應有表現。 國民對國家有應盡的義務,兒女對家庭也有應盡的本份。
【新約】
提摩太前書三章15節:
「……你也可以知道在 神的家中當怎樣行。這家就是永生 神的教會……」
分享要由分擔而獲得。
【新約】
提摩太後書二章12節
:
「我們若能忍耐,也必和他一同作王……」
忍耐是受苦,作王則為享受榮耀。再者,基督徒生於神的家要漸漸長大;受教於神的家要漸漸懂事
(明道理)
;忠於神的家要處處表現。這樣才不愧為神家中一份子。 有一位母親告訴我,她有兩個男孩,大的十四歲,小的八歲。某日喫飯的時候,那十四歲的看見桌上菜餚不中意,就發牢騷,氣沖沖地說:「這樣的飯菜連看都討厭,我不喜歡吃。」就把筷子用力扔掉。那八歲的弟弟勸他道:「哥哥,你何必生氣?這裡又不是飯館,你好意思抱怨嗎? 你想想看,媽媽臥病在床,爸爸一個人要賺錢養活全家六個人,你以為這很簡單嗎?我們有三餐可吃,應該感謝不盡了,你還想要什麼?要吃好的,等待將來你長大賺錢了再說吧。現在我們該好好用功,希望快點長大,給爸爸幫忙才對。」 那母親在隔壁聽見這,忍不住哭了。他一則憂心這較長的孩子何以這樣不懂事,一則欣慰這幼子小小年紀竟然這麼識大體又有孝心,真是難得。我們檢討一下,是不是今日教會中像那十四歲的比八歲的多得多呢? 多少人來教會,就像踏進餐廳或旅社一樣,以高等顧客的姿態對教會作無理要求與無情批評。只因為他們不知道教會是 神的家,也不知道他們是 神家裡的人。神是我們的父親,我們是祂的兒女。 教會有什麼喜樂,你可以分享;教會有什麼痛苦,你更要分擔;教會有什麼難處,你不能袖手旁觀、置身事外。教會好壞是與每一個信徒有關係的,所謂
「一個肢體受苦,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受苦;若一個肢體得榮耀,所有的肢體就一同快樂。」
(【新約】哥林多前書十二章26節)
愛教會就是愛
耶穌
,因為教會是
耶穌
用祂的寶血所買來的。教會是 神的家,我們是祂家裡的兒女,我們不但要敬重家長,還要友愛弟兄。
約翰一書四章19~21節
說:
「我們愛,因為 神先愛我們。人若說,我愛 神,卻恨他的弟兄,就是說謊話的;不愛他所看見的弟兄,就不能愛沒有看見的 神。愛 神的,也當愛弟兄,這是我們從 神所受的命令。」
約翰福音十三章34~35節
主
耶穌
說: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
愛
**
就是 神的家「教會」的標誌。 最後,願我們都反躬自問:我有沒有生於神的家?我有沒有受教育於神的家?我有沒有忠於神的家?願主親自鑒察、保守、帶領、祝福我們每一個人。
----------------------
-----------------------
--
△忍與讓 ................... 忍片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
△教育他
...................
不要處罰他,你必須教育他。
△容 忍
...................
忍一時之氣,免百日之憂。
----------------------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09年5月 Cairu、
Phil
:::
搜尋
search
進階搜尋
追思與紀念
● 蒙主厚恩七十年 ..... 林東薰長老
● 紀念主內聖徒.... 陳金尊長老
行善建議
行善建議
物資捐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