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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耶穌並不是行祂所傳的,而是傳祂所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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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十)」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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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健康與信仰
1. 東方博士和希律王
2. 復活的事實
3. 人生真八字(一)
4. 人生真八字(二)
5. 人生真八字(三)
6. 人生真八字(四)
7. 難以測度的愛
8. 信仰、愛心與盼望
9. 追悼 許益超 君
10. 愛心的試驗
11. 變貌山
12. 向摩西學習
13. 拿你的褥子行走
14. 葬骨禮拜
15. 勸戒
16. 自知、發光、代價
17. 醫治彼得岳母
18. 後世後代
19. 教會的使命
20. 門徒的使命
21. 感恩的故事
22. 信徒的裏外
23. 聽到別人過失時
24. 王秀英長老追思禮拜
25. 家人的本份(一)
26. 家人的本份(二)
27. 讀經如什麼
28. 安全第一
29. 曾家追思禮拜
30. 健康與信仰
31. 善用機會
32. 平安與長壽
33. 安慰
34. 鄧基鴻先生略歷
35. 死亡的問題
36. 主耶穌與寡婦
37. 要求有分
38. 最重要的有分
39. 接續父親
40. 保羅談勞苦
41. 結婚典禮訓辭
42. 規規矩矩
32. 平安與長壽
澎湖伯講道集(十) ========= **
神
**在我們一生中給我們許許多多機會。有時給我們謙卑的機會,有時給我們奮發的機會,有時給我們忍耐的機會,有時給我們磨練的機會。更有得勝的機會、犧牲的機會、愛人的機會、服務的機會、悔改的機會、獻身的機會 ..... 等等。 可惜的是,有許多人,在許多時候,雖然把握機會卻錯用了機會,引起反效果,弄得身敗名裂。這樣的話,倒不如放棄機會好。機會對人的重要性可從以下兩節經文看出:
【舊約】
以斯帖記
四章 14節:
「此時你若閉口不言,猶大人必從別處得解脫、蒙拯救,你和你父家必至滅亡。焉知你得了王后的位分不是為現今的機會麼?」
(
末底改
對
以斯帖
說的話)
【舊約】
傳道書九
章 11節:
「我又轉念,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的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得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
(所羅門歷盡人世滄桑的經驗談)
在
舊約聖經
中我所尊敬的幾個人,如
約瑟
、
約伯
、
大衛
,他們的成功就在於不讓機會
(無論好壞)
坐失,且能加以善用。
約瑟
遇到主母的誘惑,他能善用之作為得勝試探的機會;
約伯
遭遇家破人亡的苦厄,他能善用之作為完全順服的機會;
大衛
在先知
拿單
嚴厲責備下,誠心認錯,善用 神給他悔改的機會。這些都是難能可貴的事例啊! 如果
約瑟
、
約伯
、
大衛
的情況發生在別人
(我們)
身上,其結果有可能跟他們一樣嗎?我不僅懷疑甚至惶恐萬分。因此我感謝 神不給我這樣的情況,因為我不配。一件事情的發生,在能善用的人可算為良機,但在不能善用的人則可能是危機。所以也可以說,機會是考驗人的試金石。 不久前某女省議員因違規停車被警員取締的事件,不但在國內成為熱門新聞,而且已經喧騰海外,成為旅
美
華人茶餘飯後的話題。雖然見仁見智,是非尚無定論,但一般看法都認為該省議員因小失大,錯過了一次千載難逢的好機會。 不管當時的實際情形如何,該省議員處理此事可採之途徑有三種。第一種最好,第三種最壞。不幸她竟採取了第三種,令人惋惜!
**第一種途徑**
是該省議員接到罰單後,可以把罰款直接寄給警察局,並附一信建議局長對林警員的大公無私精神予以嘉獎。這樣不但令
林
警員感激涕零,更加盡忠職守,而該省議員的美名也必大大傳開
(被登報上)
變成議壇佳話,為下屆競選作有效鋪路,且可長久受人之讚佩。 在
美國
這種例子很多。當年
福特總統
的隨從開車,因闖紅燈與一位平民的汽車相撞,
福特總統
立刻命令司機停車,然後下車走到街口向那位平民道歉。實際上總統根本不必道歉。 因為這次相撞是交通警察調度失宜所致,依照規定,總統每到一街口,綠燈一定要亮起來,直到總統及隨從人員的車輛全部通過,才可變為紅燈。然而
福特
卻不問誰是誰非,先向平民道歉了。此事經報紙刊載出來,
美國
人民滿口讚揚,莫不以有這樣的總統而感到驕傲。 政治家也是人,當然也會犯錯。但是犯點小錯如能坦白承認,則更能贏得人民的愛戴。可惜我國官員沒有這種風度與修養,就連一向要求政治民主、要求尊重人權的民意代表
(有財有勢的尤甚)
也有過之而無不及地濫用特權。這就難怪這位省議員在這件事上讓大好機會失之交臂了,真是自大與無知兼而有之! 如果該省議員認為當眾受罰有失面子,還有
**第二種途逕**
可解決。就是打電話給警察局長,說明當時因有急事要辦,司機一時大意,停車違規,請其從寬處理,警察局長一定會好好解決。 此種方式可說是
國人
辦事中最普通最常見的,以省議員之尊,此種芝麻小事實在算不了什麼。不幸該省議員卻仍然計不出此,而竟然採用第三種途徑 .....最下之策。
**第三種途徑**
就是她給司機撐腰,與警察爭論到底。以
省議員
之威勢,一個小警員
(何況是女的)
那裡是對手呢?顯然地該省議員是佔了上風了。可是她雖然打贏了一次小仗,卻輪掉了全盤的戰爭。這種「贏即是輸」的道理,我在「[
公義的信息
](/modules/tad_book3/index.php?op=list_docs&tbsn=18)」書裡也曾論及,但這在一些人身上是永遠不會瞭解的。
舊約時代
的人物中我也非常尊敬
亞伯拉罕
,他是個不讓見證信心、愛心的機會失去的人。據
【舊約】
創世記
十三章記載,他肯吃虧,讓
羅得
佔便宜;十四章記載,他不念舊惡,全家總動員搶救
羅得
,那寬宏的襟懷實在太偉大了。 我們一般所謂機會,幾乎都指在物質上或肉體上得到好處。其實結果往往是相反的,如
約瑟
被主母引誘,也可能有視之為艷福、為難得的好機會,結果必至弄得身敗名裂,後悔莫及,豈不可悲! 基督徒所謂把握機會,就是抓住 神所給我們的事物而善用之,以實現祂的旨意,勞耀祂的聖名。果真曉得這樣做的話,即使看來是禍也必是福。否則,雖福亦將成禍。剛才提到的那位女省議員本有機會可加善用,以表現她的真正偉大,真正守法。真正與今日那些作威作福的官吏「不一樣就是不一樣」,不料她所表現的卻是「通通一樣」,真太令人失望了。 所以基督徒尤其 神特別賜福的人,萬不可失去機會,或錯用機會。如
【新約】
加拉太書
五章13節的教訓:
「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事。」
神的兒女在人生過程中每件事都有可能兼具良機和危機,問題是看你如何利用它。一個高水準的信徒
(屬靈者)
即使遭鄉遇疾病、破產、失戀、車禍、火災、殘障、竊盜或任何苦厄、試煉,都能把它們轉變為見證 神的機會。 見證 神的榮耀,得時是機會,不得時也是機會,因此
保羅
告訴我們說: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祂旨意被召的人。」
(【新約】
羅馬書
八章28節)
............................................................
**摘文:**
**
何必遲延
**
「你當洗去心中的惡,使你可以得救,惡念存在你心裡,要到幾時呢?」
(
【舊約】
耶利米書
四章14)
有一個人嗜愛偷雞,每天最少要從他的鄰家偷一隻雞。有人勸他說:「你這種行為不好,你不該幹危害別人的事。」偷雞的人說道:「既然不好,那麼我就改變一下吧,以後改成每月偷一隻,到明年我就不偷了。」既然知道是個錯誤,就立刻改正,何必遲延,還要等到明年呢!所謂「改良主義」實在是要不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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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澎湖伯講道集 第十冊 作者:
呂春長
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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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著作時間:
約
1980年左右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2年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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