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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別以為信仰保守的長者全是「老頑固」,其中也許有不少的「老堅固」 ........
呂春長牧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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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九)」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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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人生與死亡(一)
1. 神與人的關係
2. 信主的人生有什麼
3. 愛心與公義
4. 責備(一)
5. 責備(二)
6. 劉美惠女士的略歷
7. 夫妻死別之哭
8. 苦命母子之哭
9. 親人相認之哭
10. 以掃後悔之哭
11. 兄弟重逢之哭
12. 轉身退去哭了一場
13. 急忙尋找可哭之地
14. 兄弟相認之哭
15. 生會與死別之哭
16. 為兄弟無知而哭
17. 追思與紀念(王秀英長老安息百日)
18. 信徒的房屋
19. 人生如船過海
20. 人生需要耶穌
21. 亞伯拉罕的子孫
22. 分別為聖
23. 宣言與選召
24. 祂來為我們做什麼
25. 至友耶穌(一)
26. 至友耶穌(二)
27. 為神學生作媒並證婚教訓
28. 生日感恩禮拜
29. 彌月感恩禮拜
30.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一)
31.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二)
32. 箴言廿五章26節之研究(三)
33.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一)
34. 箴言廿六章4節與5節之研究(二)
35. 箴言廿八章3節研究(窮人欺壓貧民)
36. 箴言廿八章 5.節研究(壞人不明白公義)
37. 箴言廿八章6.節之研究(一)
38. 箴言廿八章6.節之研究(二)
39. 相信基督的復活
40. 人生與死亡(一)
41. 人生與死亡(二)
42. 司提反講論祖宗(追思禮拜用)
43. 黃府聖別禮拜(除偶像)
42. 司提反講論祖宗(追思禮拜用)
澎湖伯講道集(九) ========= 死與生是相對的名詞,只是兩者不能同時存在。死一來臨,生便消滅了。關於生的事,我們知道很多,可是對於死後的事卻一無所知,無神論者相信人死如燈滅,也就是說,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如果真是這樣,死就如永遠的沈睡
(連夢也沒有)
,有何可怕呢? 因為它不僅可以解脫肉體
(疾病)
的痛苦,更可消除良心的不安。對於那無惡不作的人,死可謂無上的恩物了。儘管有不少人這樣相信,這樣期待
(自我安慰)
,可是
聖經
(神)
卻不是這樣說;聖賢也不這樣相信,良心的本性更不能認同,何以故呢?
所羅門
的解答是:
「神造萬物,各安其時成為美好,又將永生安置在世人的心裡。」
(
【舊約】
傳道書
三章11節)
【新約】
希伯來書
九章27節說得更清楚:
「按著定命 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
這一節經文對我們的啟示太大了。 第一、告訴我們,**生命不是盲目的**。「按著定命」,定命者就是 神,生命都在 神的掌握中,所以
孔子
說:
「死生有命,富貴在天。」
俗語也說:
「未註生,先註死。」
第二、告訴我們,**死是眾人的結局**。「人人」就是不分地域、階級、性別、種族的一切人類,是最普遍、最公平的,絕無例外,誰都逃不了。這不需以任任理論來證明,世上到處都有事實可為佐證。 第三,告訴我們,**人有靈魂**。「死後有審判」,人若沒有靈魂,死後一切皆空,還審判什麼呢?根據
【舊約】
創世紀
二章7.節:
「 耶和華 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
傳道書
十二章7.節:
「塵土仍歸於地,靈仍歸於賜靈的神。」
可知靈魂是不滅的。 第四,告訴我們,**死後有審判**。「且有審判」,這審判是對靈魂的,所以肉體的死不足懼,該擔憂的是靈魂的審判。如靈魂通不過審判,就是第二次的死
(真死)
,那才是最可怕的呢!
(參看
【新約】
啟示錄
廿一章8.節)
【舊約】
以西結書
十八音32節:
「主 耶和華說,我不喜悅那死人之死,所以你們當回頭而存活。」
這裡的死明顯地不是指肉體,而是指靈魂的滅亡,古來君子都是懼怕靈魂的死,唯有小人才怕肉體的死。 主 耶穌也有同樣的法,祂說:
「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作什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祂。」
(
【新約】
路加福音
十二章4.~5.節)
主
耶穌
視肉體的死如睡覺,祂說:
「不是死了,是睡著了。」
(
馬太福音
九章24節)
誰都承認睡眠是最佳的安息,最舒適的享受。睡覺是培養生命,不是破壞生命,所以肉體之死非真死,靈魂之死才是真死。
(所謂靈魂死了不是消滅而是全無知覺,乃指它完全與 神隔絕)
原來死亡是由人類犯罪而來的
(參看
【新約】
羅馬書
五章12節)
,所以 神以死亡來限制人肉體的生命。這與其說是 神的刑罰,由寧說是 神的恩典,因為人的肉體如果不會死,那不是要在世上永遠受苦受罪嗎? 肉體的死對人有什麼意義呢? 一、記念我們
(人類)
在 神面前犯了罪
(
創世紀
三章17節,
羅馬書
五章12節)
; 二、藉著死來解除我們罪身的痛苦; 三、提醒世人明白人生短促,不可一味貪戀世界 要從速悔改歸向真神; 四、藉死廢除世上一切的不平等,叫人在肉體
(世上)
沒有什麼可誇,如
【新約】
彼得前書
一章24節說:
「因為凡有血氣的,盡都如草,他的美榮,都像草上的花。草必枯乾,花必凋謝,惟有主的道是永存的。」
倘若沒有死,
拉撒路
那有揚眉吐氣
(受安慰)
的日子?財主那會知道陰間的痛苦呢?
(參看
路加福音
十六章19~31節)
必須有死
(來世)
,公義方有絕對性
(真正毋枉毌縱)
。世上雖有地方法院,高等法院,甚至可非常上訴到國王
(總統)
面前,但這些畢竟都是人審判人,能有絕對的公義嗎?不可能!所以非有死後在 神公義寶座前的審判不可。
保羅
說:
「我現在被澆奠,我離世的時候到了。那美好的仗我已經打過了,當跑的路我已經跑盡了,所信的道我已經守住了。從此以後,有公義的冠冕為我存留,就是按著公義審判的主到那日要賜給我的。不但賜給我,也賜給凡愛慕祂顯現的人。」
(
【新約】
提摩太後書
四章6.~8.節)
我們從
保羅
這個信仰告白,就可以領悟出人生的真諦 ── 生死之道了。
....................
**
選文:
**
**
死神不幹了
**
從前有這樣一個古老神話:「人對死神發怒,說他不公正、殘酷、喜怒無常,往往奪去了純潔的嬰孩,讓造是生非的人活下去。死神聽了這樣不客氣的話,便停止了工作,離開人世。
過了一段時間,人類便忍受不住而大聲號哭。因為患了不治之症、輾轉床第的人們,沒有解脫的希望。年紀太老的人們,多活幾年,變成沈重的負擔。因此大群人又聚集在一起,禱告死神再回來,恢復他原來的職務。」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1年11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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