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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常你開口時,你的心便在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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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一)」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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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痛快的奉獻
1. 自序
2. 模範教會
3. 心信口認
4. 聚會的生活
5. 想起(一)
6. 想起(二)
7. 想起(三)
8. 想起(四)
9. 她為主,主為她
10. 北風與南風
11. 信耶穌得新生
12. 警戒(一)
13. 警戒(二)
14. 敬重
15. 更… (郭府家庭禮拜講章)
16. 財主在陰間的七求
17. 黑夜渡海
18. 基甸精神
19. 寶血的效用(聖餐)
20. 生日談「生」
21. 訂婚講章
22. 長子當兵
23. 痛快的奉獻
24. 人死留名
25. 信仰、信用、信德
26. 過去、現在、將來
27. 中秋談人生
28. 新居感恩禮拜
29. 吟味聖詩二三三首
30. 談醫
31. 眼淚
32. 傳道人三要事
33. 談「家」
34. 良藥
35. 論籬芭
36. 在安息日治病
37. 「死」的問題
38. 助骨的教訓
39. 迎接八十年代婦女應有的裝備
40. 信徒與牧者(陳傳道就職講詞)
41. 整個的朋友
42. 須知什麼和什麼不同
25. 信仰、信用、信德
澎湖伯講道集(一) ========= 常言道:
「雁過留聲,人死留名。」
台灣亦云:
「人死留名,虎死留皮。」
意思都一樣。這裡所謂留名不是教人求取名利或沽名釣譽,而是要留下如
聖經
【新約】
羅馬書
十章 15節
所說的
:「佳美的腳蹤」
或如
【新約】
希伯來書
十一章 4.節:
「他雖然死了,卻因信仍舊說話」
那種名。 「人死留名」乃指留下芳名,不是留下臭名。有一些人誤解了「名」字,認為不管好名還是惡名。只要能出名便行,以致唱出「不能流芳千古,也要遺臭萬年」的濫調。這種濫調確實害己害人、誤家誤國,流毒無窮! 近年有一些年輕的人即存有此種錯誤的觀念。他們常聽見人家稱讚某人如何好,當模範生、每學期名列前茅、大專聯考金榜題名、品學兼優、譽滿鄉里等等。而自己則不爭氣、每考必敗、父母責備、鄰里譏笑,逼得把心一橫,就說,好!我也來出個名。 於是幹出劫財、強姦、兇殺的勾當,轟動全國,每日報紙社會新聞滿了他的名字 ,本名、綽號一概俱全,連父母和全家大小的名也因他的傑作而公開。 不但有名,還有比省主席大幾倍的照片呢?在三星期中他的名字成為家喻戶曉,真是出盡鋒頭!可是「人死留名」是指這種留法嗎?決不是。虎死留皮,其皮乃於人有用;那麼人死留名,其名也必須對人有益。 創言「雁過留聲,人死留名」這句話的人是誰雖不可考,但可想像得出必是對人生有很透澈的認識和修養的人。這句話的寓意是說,人生在世,要有理想和目的,要有一番作為,不可糊里糊塗地混日子,結果與草木同朽,實在太沒意義。 創言者拿雁作比擬,他感想到,連鴻雁從天空飛過,還要將它們的鳴聲送到人們耳中,使人們想到,鴻雁飛過去了,應該是什麼季節了。何況我們生而為人,豈可在世上混一輩子就算了。 縱使不能如人家作出轟轟烈烈的偉大事業,也該把 神所賦給的一千恩賜盡力發揮,才不虛此生,才有臉見主,也免得人死名消或留下不光榮的名。 人類的自然生命只有短短幾十年,最多百年上下,死了便完了。可是我們可從幾十年的自然生合轉變為綿延千萬年的歷史生命和文化生命
(或如
【新約】
希伯來書
十一章所記載那些人的信仰生命)
。孫中山先生曾說:
「以吾數十年必死之生命,立國家億萬年不拔之根基」
所謂「人死留名」其意義即在此。 講到人死留名,令我想起三個人來,就是非洲之父
史懷哲
、美國黑人領袖
金恩
牧師和台灣的
謝緯
醫師。以這三個人的才學而論,他們都有可能成為財主,享受世界的各種快樂 ,像船王
歐納西斯
一樣。 可是他們不但在世沒享受過什麼,而且最後有的還死得很慘。然而他們的人生卻沒有人說是失敗的,倒是公認為成功的、得勝的。他們死後沒有留下財富,只留下令人懷念敬仰的名。 這種名不是靠金錢、靠手捥可以收買、爭取到的,乃是以他們的人格操守、和一生對 神以敬、對人以愛、忠心事奉、忠心服務贏得的。
金恩
牧師在遇刺身亡的兩個月前,曾在
美國
亞特蘭泰
浸信會禮拜堂發表他的自悼文
(自祭文)
如下: ......................... 我在想我們都會想到自己生命到了終站的那一天,也就是死去的那一天,會想到自己的葬禮。我倒並不是以一種不健全的態度來看自己的末日,我是時刻在問自己,我盼望人家在這場合說什麼話。今天早晨是要告訴你們,我盼望人家參加我葬禮時說什麼話。 我死去的那一天,如果在座各位中有那一位到那時也在場的話,請他不要為我安排一個時間很長的儀式。如果請人來讀祭文
(弔詞、慰詞)
,最好祭文也不要太長。 我常在想,究竟要在祭文中說些什麼話呢?我想他不必提到我曾得到
諾貝爾獎金
,這不是重要的;也不必提到此外我曾獲得三四百種獎金,那也不是重要的;也不必提到我上過那所學校。 在那一天,我盼望人家說,我一直在設法奉獻一生、服務人群。我盼望人家說我儘量去愛世人。我盼望說我儘量要做一個正直的人,與你們同行。我也設溝使饑者得飽足、無衣者有衣穿,並常探望那些囚犯,儘量愛世人、服務人群。 你們不妨說我是一個樂隊指揮,為了尋求正義和平和公義的樂隊指揮。至於其他一切無足輕重。我不會留下一文錢,也不會留下奢侈、高級的日常用品。我只要留下一個人們對我的懷念。以上是我盼望人家在我葬禮中對我的評價。 ..............
金恩
牧師所說的
「只要留下一個人們對我的懷念」
,換言之就是「名」,代表人格行為的「名」。不是中學生去旅遊時在大樹、巨石上刻字留名,更不像有人些縣市長有機會就要留名:錦旗也好、匾額也好、牆壁也好、橋柱也好、學校也好、廟宇也好、甚至公廁也要留名。 其實這些人無名倒好,有了名反成為笑柄。留名要緊,但卻不可像
猶大
留下個臭名! 最後一件最重要的,就是基督徒必須追求在天上的生命冊上有自己的名字,如
【新約】
腓立比書
四章3.節
末句:
「他們的名字都在生命冊上。」
又
【新約】
啟示錄
廿一章27節:
「凡不潔淨的、並那行可憎與虛謊之事的,總不得進那城。只有名字在羔羊生命冊上的才得進去。」
基督徒最大的希求就是未死之先在天上有名,死了之後在地上留名。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0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9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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