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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古人因無知而痛苦,現代人則因一知半解而痛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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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五)」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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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結局(二)
1. 把自己擺上(勸勉長執)
2. 人在福中不知福
3. 信徒與感恩
4. 創世記中的神與同在
5. 張府感恩聚會
6. 脫離(一)
7. 脫離(二)
8. 結局(一)
9. 結局(二)
10. 真正的拿細耳人
11. 家應有什麼?
12. 信耶穌好比什麼
13. 追念(一)
14. 追念(二)
15. 人生與死亡
16. 禱告與傳道
17. 談「失」
18. 彼得談受苦(受難週)
19. 互相
20. 人的責任
21. 談「忠」
22. 鬥氣與鬥志
23. 談母愛
24. 亞伯拉罕與羅得分產業
25. 人生與疾病
26. 錢財與人心
27. 不能不想的問題(葬禮)
28. 感謝神(一)
29. 感謝神(二)
30. 感謝神(三)
31. 人生如戲劇
32. 錯誤的評估
33. 預備好沒有?
34. 友情
35. 追思禮拜
36. 忽然
37. 第一個參墓者
38. 母教與不肖
39. 報答(一)
40. 報答(二)
41. 聖徒有三畏
42. 做個好管家
43. 新紀元(聖誕節)
44. 亞伯拉罕搶救羅得
45. 睡眠之前
11. 家應有什麼?
澎湖伯講道集(五) ========= 提到*拿細耳人*,讀過
舊約聖經
的人都會想起
士師記
中的
參孫
。他是十三個士師中最後的一個,而且生下來就作了*拿細耳人*。可是他是個失敗的*拿細耳人*,他不敗於酒,卻毀於色,以致保不住*拿細耳人*的長頭髮。
拿細耳
就是
歸主為聖
的意思。關於*拿細耳人* 有四個規條必須遵守,記載於
【舊約】
民數記
第六章:
一、清酒、濃酒都不可喝; 二、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三、不可用剃頭刀剃頭; 四、離俗歸 神的日子不可挨近死屍或摸死屍。
參孫
是 神在亂世所興起的*拿細耳人* ,可是他在品德上有諸多虧欠,所以不配稱為真正的*拿細耳人*。好比一個吃素的人沾染葷腥,也好比一個出家的和尚六根不淨一樣。以下讓我們來研討,何為真正的*拿細耳人*。
**一、
遠離清酒、濃酒
**
**
**
*拿細耳人* 的四大規條最首要的就是遠離清酒、濃酒。酒代表快樂,它有清、濃之分,可見有兩種快樂 ── 罪中的快樂和世界的快樂。這兩項都是*拿細耳人*應當摒絕的,因為罪中的快樂和世界的快樂都會使分別為聖的*拿細耳人* 受迷惑而陷溺而污染,終至一敗塗地。
大衛
就曾追求過罪中之樂。他娶
拔示巴
,犯了淫亂,結果從前的好見證盡付東流。還有
基哈西
為
以利沙
高足,
猶大
為
耶穌
門徒,他們的地位身份都如*拿細耳人* 一般。可惜他們也因貪愛世界之樂
(金銀、衣服等)
而致身敗名裂了。
【新約】
提摩太後書
四章10節
保羅
說:
「因為
底馬
貪愛現今的世界
(清酒、濃酒)
,就棄我往
帖撒羅尼迦
去了。」
底馬
雖然沒有像
舊約時代
一樣獻身為*拿細耳人* ,可是既然獻身給主,卻不肯背負十字架而半途變節,也就等於是個失敗的*拿細耳人* 了。 反之,
保羅
雖如同半路出家的和尚
(參看【新約】
哥林多前書
十五章8.~9.節)
,可是他能毅然為 主丟棄萬事,看作糞土
(參看【新約】
腓立比書
三章8.節)
,又把世界和自己都釘了十字架
(參看【新約】
加拉太書
六章14節)
,他確有資格算為新約時代的真正*拿細耳人*!
**二、
一切不潔之物也不可吃
**
**
**
查考
利未記
所記載,那些 神吩咐選民不可吃的東西,都是外邦人所喜愛吃的,又是易於中毒
(至少體質敏感之人有此危險)
的食物。不潔之物代表肉體的刺激和享受。 一個*拿細耳人* 所追求的應當是屬靈的喜樂,如果像一般人追求感官刺激、肉體的享受,那還能有什麼見證呢?現代的*拿細耳人*
(真基督徒)
不但不可吃不潔之物,而且凡是不潔的事物如:不潔的言語、不潔的書刊、不潔的活動、不潔的場所都必須遠離。
**三、
不可用剃刀剃頭
**
**
**
換言之,*拿細耳人* 應當留長髮。我們知道,女人留長髮是榮耀,男人留長髮卻是羞恥。
(參看
哥林多前書
十一章14~15節)
既然男人留長髮是羞恥,那麼*拿細耳人* 留長髮是採取女人的樣式,就是表明放棄男人尊貴的地位了。 放棄地位!談何容易呢?儘管有 主
耶穌
為門徒洗腳的榜樣,人要放棄地位仍然非常不簡單。舉例而言,兒女誤會父母、抱怨父母,或信徒曲解牧師的善意、懷恨牧師,而做父母或牧師者還要委曲求全,對他們好言相勸,希望他們諒解、和好如初。願意這樣作的人
(放棄地位、尊嚴)
到底有多少呢? 我曾在漫天風雨之時,騎著腳踏車往訪一位惱恨我的人,向他解釋所引起的誤會,其滋味的難受實非局外人所能體會,是時我不禁想起那些不堪其辱憤然離開聖工而去開計程車的牧師們,為他們一掬同情之淚! 幸得我在灰心喪志時忽然想起
保羅
的話說:
「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
哥林多前書
四章13節後半)
這樣一想,使我頓時大得安慰。因為*拿細耳人* 本該放棄應有的地位和尊貴,牧師算什麼?六十六歲算什麼? 於是擦乾眼淚,重新背起十字架,竟覺得輕省得多了。 傳道人應有*拿細耳人* 的自覺和精神。*拿細耳人* 不准剃頭,長髮披肩如同女人,失去男子氣概和尊貴,這與今日的嬉皮完全是兩回事。在美國嬉皮型的牧師最受青年人歡迎,可是古時
希伯來
男人留長髮既不時髦,反被視為可恥。那麼,不能忍受恥辱者就不配做*拿細耳人*了。 這正如 主
耶穌
說:
「不背著他
(自己)
的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配作我的門徒。」
(
馬太福音
十章38節)
。
**四、
不可摸死屍
**
不可摸死屍的原因是死屍表明污穢,恐怕沾染到那污穢。因為 神是聖潔的,一般基督徒尚且要聖潔,何況聖職人員呢?如歷來日本商人來台觀光或經商,其中許多人酗酒、狎妓,報界並不以為稀奇,唯有某年有幾個日本佛教界高僧來台,竟馴上酒家去開開眼界,乃成為新聞報導的好題材了。 我曾聽到一些放洋鍍金的牧師,主張聖俗不分的大道理。他們引用
馬太福音
十一章19節
首句:
「人子來了,也吃也喝。」
作為他們俗化生活的護符。他們又說,舊約的律法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只有「都可以」,再也沒有「不可以」的事了。 因此他們毫不顧忌的放肆,且鼓勵信徒
(尤其青年人)
要拆除與世俗隔絕的牆,以便叫一般人跨進教會的大門。他們還說:
「現在已是人人皆祭司時代了!」
可是我卻看不出教會人人皆祭司的事實,反而看見人人皆胡徒
(糊塗)
的現象。 我認識一位知名度甚高又才幹超群的牧師,他不但喜愛杯中物,更是牌桌上的鬥士,由於他多才善辯,竟能自圓其說
(為自己的行為辨護)
,且令人相信偶一為之無傷大雅。這種荒謬的理論固然經不起考驗,可是其流毒
(後遺症)
至今仍既深且巨、療治無方,實在太可怕了! 信徒都是君尊的祭司
(【新約】
彼得前書
二章9.節)
,祭司是看守聖殿
(無論個人的聖殿或團體的聖殿都要看守)
的人。為此我們當遠離死屍
(不良的嗜好、娛樂)
,以免污染聖殿。並且要保持聖殿的潔淨。 ....................
原文著作時間:約1981年之前
---- 打字、整理、編輯 ----- 2010年2月 Cairu、
Ph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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