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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事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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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機小語
不信的人只能看見困難,信的人卻看見在他們和困難之中有 神 ........
戴德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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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伯講道集(四)」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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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大聲與無聲
1. 就職典禮講詞
2. 彼此相愛
3. 腳步(一)
4. 腳步(二)
5. 腳步(三)
6. 默想人生的疾病與痛苦
7. 談「改」(一)
8. 談「改」(二)
9. 聚會的生活(枯骨成大軍)
10. 安息日的問題
11. 一心(一)
12. 一心(二)
13. 尊敬
14. 當尊敬誰?
15. 大聲與無聲
16. 骨肉
17. 不信(一)
18. 不信(二)
19. 患難中的喜樂
20. 可恥(一)
21. 可恥(二)
22. 雅各受苦認識 神
23. 雅各給法老祝福
24. 談「手」
25. 說「腳」
26. 常常
27. 切戒貪心
28. 相愛與恨罪
29. 為什麼設教會傳福音
30. 領人歸主的妙方
31. 拉撒路為何貧窮
32. 更換
33. 更新
34. 人生與死亡
35. 金婚暨超金婚感恩禮拜
36. 自信心與信仰
37. 試驗(一)
38. 試驗(二)
39. 談譭謗(一)
40. 談譭謗(二)
41. 度日
42. 耶和華是我的牧者
43. 晚年蒙恩得救
17. 不信(一)
澎湖伯講道集(四) =========
骨肉比喻直系親屬。
呂氏春秋
精通:
「父母之於子也,子之於父母也,雖異處而相通,隱志相及,痛疾相救,憂思相感,生則相歡,死則相哀,此之謂骨肉之親。」
以下我們從聖經中查考有關骨肉之親的教訓。
【舊約】
創世紀十三章 8.節:
「
亞伯蘭
就對
羅得
說,你我不可相爭,你的牧人和我的牧人也不可相爭,因為我們是骨肉。」
亞伯拉罕
十分重視骨肉親情。本節經文可以張貼在法院民事庭讓人閱讀。多少骨肉之親為爭財產大打官司,雙方都延聘大牌律師以圖獲勝,雖明知會兩敗俱傷,即俗語云「告屋
(為屋爭訟)
賠屋,告田賠田」也在所不惜,真是何苦來哉? 國人向來極重視倫理親情,稱骨肉為至親。但是一旦翻臉,卻是六親不認。那時唯利是親,什麼骨肉都沒有了。
亞伯拉罕
敬畏 神,有許多美好的見證,其中之一就是對
羅得
的寬宏大量,不計較產業,亦不念舊惡,理由即「我們是骨肉」。基督徒要愛骨肉,避免與骨肉紛爭,對骨肉應盡量寬厚忍讓,對骨肉的靈魂更要關心,如保羅那種胸襟多麼偉大,他說:
「我在基督裡說真話,並不謊言,有我良心被聖靈感動,給我作見證。我是大有憂愁,心裡非常傷痛。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
(【新約】羅馬書九章 1-3.節)
【舊約】
創世紀廿九章 14-15節:
「
拉班
對他說,你實在是我的骨肉,
雅各
就和他同住了一個月。
拉班
對
雅各
說,你雖是我骨肉
(弟兄)
,豈可白白的服事我,請告訴我,你要什麼為工價。」
拉班是個很會利用骨肉的人。他對
雅各
稱骨肉倒是真的,因
雅各
的母親
利百加
是
拉班
的妹子。人在患難中必先求援於骨肉,這也是順理成章的事。
雅各
得罪哥哥
以掃
,恐怕他報復殺害,就**遵母親之命**,前往*哈蘭* 投靠舅父
拉班
。
拉班
是個實利主義者,什麼親都不如財物親,所以他雖然連連對
雅各
稱骨肉,可是有骨肉之實,卻無骨肉之情。他做人極其刻薄勢利,要不是
雅各
也有他的一套,並且 神在暗中幫助他,一定會大大的吃虧。
拉班
以舅父兼岳父的身份,對
雅各
只知利用,不知提拔,他是個沒有親情的人。正如
雅各
發怒斥責他的話說:「我有什麼過犯,有什麼罪惡,你竟這樣火速的追我。你摸遍了我一切的傢俱,你搜出什麼來呢?你可以放在你我弟兄面前,叫他們在你我中間辨別辨別。
「我在你家這二十年,你的母綿羊、母山羊,沒有掉過胎,你群中的公羊我沒有吃過。被野獸撕裂的我沒有帶來給你,是我自己賠上。無論是白日,是黑夜,被偷去的,你都向我索要。我白日受盡乾熱,黑夜受盡寒霜,不得合眼睡著,我常是這樣。
我這二十年在你家裡,為你的兩個女兒服事你十四年,為你羊群服事你六年。你又十次改了我的工價。若不是我父親
以撒
所敬畏的 神,就是
亞伯拉罕
的 神與我同在。你如今必定打發我空手而去。 神看見我的苦情,和我的勞碌,就在昨夜責備你。」
雅各
這些話,不是在
拉班
背後向人訴說他如何如何,卻是站在
拉班
和許多人
(你我弟兄)
面前說出來的。因為句句是實,所以
拉班
不敢否認。因此
拉班
態度轉為和緩,自動要與
雅各
言歸於好了。 於是
拉班
回答
雅各
說,這女兒是我的女兒,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我的女兒,並他們所生的孩子,我今日能向他們作什麼呢?來罷!你我二人可以立約,作你我中間的證據。
(【舊約】創世紀三十一章 43-44節)
從
雅各
的指責和
拉班
自供的話,可知
拉班
是個什麼樣的人。他是物質至上,乏人情味的人。所以我們有理由推想
拉班
的晚年必然孤單,沒有快樂。 他對
雅各
說:
「這女兒是我的女兒,這些孩子是我的孩子,這些羊群也是我的羊群,凡在你眼前的都是我的。」
他說得不錯,可是他的財物在死時無法帶走,他有這些兒孫卻沒有得到兒孫的心,他晚年那有快樂可言呢?
拉班
口中的「骨肉」
(
【舊約】
創世紀廿九章14-15節
對
雅各
說
「你實在是我的骨肉」
,又
「你雖是我的骨肉……」
的話)
與
亞伯拉罕
口中的「骨肉」
(對
羅得
說「我們是骨肉」
)
意義迥然不同。
亞伯拉罕
是因骨肉之故,不願彼此相爭
(計較)
,而且願意讓晚輩
(受恩者)
先選擇好土地。
拉班
則口稱骨肉,滿腦子卻打著歪主意,佔骨肉的便宜
(工作多,工價減少,就是一例)
。 如果我們留意觀察,可以發現許多兒女一樣口稱「阿爸」,但心理所想的卻各不本同;許多丈夫對妻子說「我的好太太」,但他們心裡也可能有不同打算;社會上許多人稱兄道弟,他們是否都心口如一呢?甚至在教會中口稱「平安」的也頗有分別,有時「不平安」卻緊跟在後面,不可不注意啊!
馬太福音七章 21-23節
耶穌
說: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
**唯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禰的名傳道,奉禰的名趕鬼,奉禰的名行許多異能麼?我就明明的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罷。**」
拉班
稱說「骨肉」,其實有口無心,結果自食無親情
(人財兩空)
的惡果。同樣,這些被主拒於天國門外的人,在世時稱呼主名也都是有口無心的。我們應該小心檢討,免蹈他們的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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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躲於心的深處,並不在唇舌之間。所以,聖經上說:「你們相愛,不要只在言語和舌頭上,總要在行為和誠實上。」 .......選
▲愛你自己,同時也不要忘記愛人,一個不能愛人的人,他不能領會 神的心意,也不配作 神的兒女。
........
選
△麥子若不磨碎,便不能成為別人的糧食;炭若不經過焚燒,便不能叫人感到溫暖;照樣,愛若不捨己、犧牲,就毫無一點價值。
.......
選
▲愛,是一種啞子也能夠講,聾子也能夠聽懂的言語。
........
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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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字、整理、編輯 ----- 2007年12月 Hermes、Cai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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